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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偷钱给儿子凑学费不算是偷?
谁逼农民工犯了“孔乙己罪”?
文/孙玉良
据中新网8月27日报道,平日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晁某为替儿子凑齐一万元学费,在筹借无门的情况下偷了工友孙某的三千块钱,事发被公安机关拘留。检察院在了解了晁某的情况后对其非常同情,在争得孙某的谅解后决定不予批准逮捕。不予批捕的原因,大抵有三条:动机良善,偷钱为了凑齐学费供孩子读书;偷钱系初犯,不是贯偷;事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当事人孙某的谅解。
关于第一条谅解的理由,不由想起一辈古人。想当年,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因而被吊着打。他争辩说:窃书不能算偷。在孔乙己的心目中,每个人都有学习的权利,何况自己是读书人,看书读报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没有钱买书,便去偷书读,也是合理合情合法的。可惜人们对他的这一看法并不认同,虽然偷书不至于入狱坐牢,但因为常常因此被打,所以“脸上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
孔乙己的人是旧社会的人,孔乙己的事也已是陈年旧事了。人们读之只感到辛酸。古时候有很多励志故事,如那个凿壁偷光的匡衡,也是买不起书的,他为了读书,就去给地主文不识打工,抱酬是“希望能把主人所有的书都通读一遍”。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个穷酸,如果象匡衡似的打工买书读,本也是一段佳话,但他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或许学孔圣人言,认为劳力是“小人才干的事”,所以为了读书宁肯去“偷”。难道在他的心目中,“偷书读”比打工挣钱读更“高贵”吗?
孔乙己没有匡衡的本事和志气,最后只能是笑谈。现在时代不同了,进入了新社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但义务教育出来的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水平形同“文盲”,进入大学学习才是读书人心中的梦。因此很多贫寒人家还是愿砸锅卖铁供孩子读大学。残酷的现实是,大学这个门坎需要很多钱,就是砸锅卖铁也不能如愿,于是出现了晁某悲残的一幕,为了供儿子读书凑齐学费而去偷。晁某是新时代的孔乙己,孔乙己是偷书书,晁某是偷钱交学费。目的是一个,都是为了学习。
是谁逼农民工犯了“孔乙己罪”?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越来越多的贫寒人家丧失了大学学习权。原来贫寒人家的孩子,家中穷可以学车胤、孙康囊萤积雪,可以学匡衡凿壁偷光,但一旦跳出了农门如同跳进了龙门。现在的“龙门”,不只凭学习成绩,还要凭赤裸裸的经济实力。对于学子们来说,学习不好可以怨自己不争气,但家中没钱只能把牢骚发在父母身上。学好数理化,家中没个好爸爸是真不行了。孔乙己偷书打一顿了事,晁某偷钱取得了检察院谅解,但他们学习的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如同治病,治标而没有治本。孔乙己接二连三地偷书被打,晁某凑不齐孩子的学费,会不会接着偷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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