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成“砸车大侠”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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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良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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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7-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孙玉良
在法制不健全的古代,对于违法者,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靠官府中的“青天”,如“包青天包拯、海青天海瑞”之流来惩治;二是靠梁山好汉般的侠客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现代不同了,进入了法制社会,国家倡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事有执法部门,你再有理也是不容每一个普通百姓自行了断的。
“车祸猛如虎”,每一次惨烈的车祸缘由,百分百都是违章。而某些国人对于违章的态度,我是不敢恭维的。有法可依吗?有法,但中国的法律是宽松的,无非是吊扣驾照若干月,拘留若干日,罚款若干元等等,处理起来如猴皮筋般游刃有余,这样的法律与惨痛无比的车祸比起来,简直是“隔靴搔痒”。
一天砸30辆违章车,说明违章已成了“家常便饭”。老汉砸车,固然让善良的人们拍手称快,但这种以暴抗暴的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是社会的悲哀,是对执法部门莫大的讽刺。处罚砸车老汉,是对正义的挑战;不处罚砸车老汉,则是对法律的亵渎。这种两难的矛盾,难道不特别值得社会管理者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