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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成“砸车大侠”值得深思

(2009-07-16 05:30:28)
标签:

孙玉良

文化

分类: 散文 杂文 纪实 报告文学

老汉成“砸车大侠”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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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成“砸车大侠”值得深思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7-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孙玉良

    兰州老人阎政平7月9日晚在斑马线怒砸30辆(或说14辆)违章车辆,据调查显示得到大多数人们支持。在很多人眼里,老汉的行为不是“发疯”,反是如侠客般的“替天行道”,俨然“执法大侠”!车辆违规,本应“劳驾”交通警察来处罚,让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汉越俎代庖,一时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在法制不健全的古代,对于违法者,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靠官府中的“青天”,如“包青天包拯、海青天海瑞”之流来惩治;二是靠梁山好汉般的侠客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现代不同了,进入了法制社会,国家倡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事有执法部门,你再有理也是不容每一个普通百姓自行了断的。

  “车祸猛如虎”,每一次惨烈的车祸缘由,百分百都是违章。而某些国人对于违章的态度,我是不敢恭维的。有法可依吗?有法,但中国的法律是宽松的,无非是吊扣驾照若干月,拘留若干日,罚款若干元等等,处理起来如猴皮筋般游刃有余,这样的法律与惨痛无比的车祸比起来,简直是“隔靴搔痒”。

  一天砸30辆违章车,说明违章已成了“家常便饭”。老汉砸车,固然让善良的人们拍手称快,但这种以暴抗暴的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是社会的悲哀,是对执法部门莫大的讽刺。处罚砸车老汉,是对正义的挑战;不处罚砸车老汉,则是对法律的亵渎。这种两难的矛盾,难道不特别值得社会管理者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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