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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岭文学》杂志2009年第3期刊载
《来贝》:当爱情遭遇道德!
文/孙玉良
人是一种感情动物,同时又是一种深受社会道德约束的动物。所以,当爱情遭遇道德的约束时,我敢说,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过灵魄的挣扎。
康信德的短篇小说《来贝》,就是描写爱情与道德撞击的小说。
文中的“我”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男人,在一次长途旅行时遭遇意外,被善良的“来贝”所救。“我”的被救,仿佛织女遭遇“牛郎”,七仙女遭遇“董永”一样的异曲同工,不是英雄救美,而是美女救英雄。只不过,我非“英雄”,“来贝”长得也不是很美,作者故意赋予“我”与“来贝”的故事以普遍性,来探究爱情遭遇道德的挣扎。男人是好色的动物,但道德却让男人追求“专一”。所以很多男人自嘲自己“有贼心没贼胆”。文中的“我”是有“贼心”的,渴望“爱情”的光临,尽管“来贝”不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尽管“来贝”是一个有男人的女人。但“我”又是一个没有“贼胆”的男人,故更渴望“来贝”采取主动,来满足自己“色”的欲望。
作者故意安排“来贝”的男人很丑,丑得成了怪物,这给了“来贝”主动接近“我”的理由。而我在“来贝”的爱情面前,起初虚伪的如柳下惠,“见她过来,我并躺到床上装睡”,“虽然我的心里有一股渴望真情的欲望”,“我没有动,无奈地闭下眼睛。然后下意识地耸耸肩,将衣服耸上肩膀,接着我扣上纽扣,昂然地走出去了。那时刻,我只想让外面的阳光照晒我的迷惘的心灵。”,但实际上呢?男人是虚伪的,巴不得美人投怀送抱,好好享受一段美好的温柔,所以,当最后分手时刻来临之际,我撕下了自己的“伪装”:“又想明天就要走了,今晚如果不能和来贝亲近一番,明天我就没有机会了。我越想越情欲充膺,于是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朝着来贝的卧室走去。”,在“来贝”的主动面前,“我没有反抗,而是顺从地将她抱在自己的怀抱里。我们亲吻、享乐,听爱在我们的耳畔呼吸”,作者这样写,其实在为自己的负心寻找理由,是“来贝”主动的,我不用负太多的责任。
男人就是这样,内心是很盼望“一夜情”的,如果法律允许,经济条件允许,更希望三妻四妾,甚至做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皇帝。文学作品中描述的爱情专一,只是一种“假大空”的宣传。很多男人的专一,只是没有“不专一”的机会罢了。“我”与“来贝”有了“一夜情”,满足了刺激后开始变得“理智”:“你还是离开这里吧,毕竟人家有自己的家室和既定的生活。你又能做什么呢?你能给来贝带来幸福吗?你要将她带到合肥吗?你甘愿在这里过着荒野的生活吗?”,于是“我”的脑子很快就闪现出无数个否定的答案:“不可能!”
“不可能”这三个字,是对所谓专一男人的彻底否定。在“来贝”的真情面前,“我”选择了逃避。当初与“来贝”温柔的时侯干什么去了?读到这,我深深地迷惘:男人是不是可以同时接受两份或多份爱情?见一个爱一个的“韦小宝”是不是天底下最大的负心汉?“一夜情”、“第三者”真的只是情欲的发泄吗?敢爱敢恨有没有错?对待突来的“爱情”,是顺水推舟还是“禁欲”?出轨的男人都是“负心汉”吗?……
相比虚伪的男人,文人的“来贝”显得很痴情,很勇敢,她相中了心仪的男人,主动、热情地追求。“你爱我吗”,
“不要离开我!我爱你,需要你!”这城里人才有的语言,竟出自乡村中的“来贝”之口,不知需要她鼓起多大的勇气。“来贝”虽然有男人,但她没有爱情,所以把“我”当成了爱情的救命稻草:“‘救我!救我!’来贝向我发出呼救”,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失去了“一夜情”时的勇气。这对“来贝”的打击是巨大的:“你早该走了!”,这是一种决绝,她转身对那个怪物和颜悦色地说:“你不是说城里生活很好吗?那我们也进城去生活。我要看看城里人是不是都金刚做的。”这句话真的竟味深长,回应了“来贝”出场时作者对她的描写:“肤色成土黄色。虽然这种肤色在男人是一种健康的颜色,但在女子身上,你会感到她有着乡下姑娘特有的苦命表征”,“来贝”确实是苦命的,但她用苦命证实了一个纯朴的“真理”:乡村虽然落后,但情是真的,敢爱敢恨;城里虽然发达,但城里的男人,并不是个个都是修炼有为的“金刚”!
来
贝
文/康信德
一
命运给我开了一次玩笑,在我猝不及防之时让我失去财富、朋友甚至一切。似乎要让我成为这个世界的弃人;而且,它还将我弃在我根本没有听说过、更谈不上认识的万里之遥的偏僻乡村。
那里的乡村,无论就其贫穷还是落后来说,是现在生活在都市里的我们所想象不到的,只能从我们的记忆中、或者是从电视上才能找到的那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乡村情景。在这里,很多人还在穿着破旧的、粗朴的而且色彩单一的衣服。偶尔能看到跟我们现在城里人一样穿着时髦衣服,梳着油光发亮的头型的人混在其间。——在这儿女人穿着最好看,似乎也是最时尚的衣服,就是她们自织的绣着各种花的披衫。所谓披衫,就是一张方型家织布;底色是单色。或纯红色、或青灰色、或紫色等,上面绣上各种花纹。披衫穿在身上就如同被单裹着身体,里面是赤裸的身躯,只是在胸前安有三四个纽扣。这里的少女穿的披衫颜色多是大红色;少妇多是青灰色。我喜欢这种披衫,因为我被命运抛弃到这个叫“来贝”的乡村时,认识的第一个女子穿的就是那种披衫。
那是一个狂风暴雨未来之前的黄昏,我和我的同伴们正在行使一次浪漫的或者也可以说成是孤独的旅行,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来自不同的地方,彼此都不认识,只有司机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名字以及所来自的城市。我们这次旅行,完全是想进行一次全身心的放松,更确切地说,是一次精神的复活。因为我们参与此次特殊旅行的人都是长期被生活折磨而产生了麻木、倦怠、忧悒的情绪,所以急需一个可以打开感情闸门的通口。我们由司机决定旅游路线。而这位习惯于这种差事的人按照自己原先计划好的路线,快速地行驶着车子。可不巧的是,就在我们翻越一群高山,在进入荒山野林之后,我们遇到了一场暴风雨。我只记得我们的那辆大巴车很快就被风吹翻了身,接着从对面冲下来的泥石流就将我们给淹没了。后来依稀听到有洪水的声音,而且感到有什么东西将我托浮着,没多久,我就失去了知觉。当我醒来的时候,有个陌生的女子正将我从水凼里拖出来。因为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人向我说起过她的名字,所以,我就叫她“来贝”。
来贝救我的时候,穿的就是大红色披衫。她将我拖到一片干暖的、铺上枯草的地方。然后她将我身上的水拭干,又将我头发的水轻轻地拧成一束,使浸在头发里的水滴流下来。接着,他给我换上一件灰色的短袖衫;我穿上这个短袖衫就像他们这里人了。或者可以说变成了这里的土著人。站在我面前的来贝,年龄估计不到三十岁。鹅卵型的脸蛋,眉毛略浓,丹凤眼,嘴唇淡红,肤色成土黄色。虽然这种肤色在男人是一种健康的颜色,但在女子身上,你回感到她有着乡下姑娘特有的苦命表征。她的头发散披着,没有扎成辫子。只是在两个耳边,能看到两个很细的辫子。不过,在我看来她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吸引我,或者说,她没有魅力。她等我恢复一点体力之后,并将我带到他们的村庄里。
村落很小,估计不足二十户,而且户与户之间间隙很大,这个可能主要因为他们都喜欢有自己的院子的缘故。刚一进村,就来了骨架粗大、说话像狮子吼一样的男人。他的面孔很不令人喜欢,满嘴匏牙,而且头长的像冬瓜,看上去很像美国大片里的“金刚”。来贝见到那男人过来,就对我说一句:“我跟他过着。”那男人走近我的时候满脸怒色,但转过脸来贝的时候,又露出兴奋的喜色。我奇怪的是,这么一个看似很柔弱的女子,居然能驯服这样一个庞然怪物。来贝见我吃惊,像是知道我的心思。转过脸对那怪物说:“你以后不要老缠着我!”她的口吻绝对是一种命令,而不是讨厌或厌倦的发泄。果然,那怪物畏缩一下身体,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两步;但刚退下去又本能地向前上了一步。来贝看他又上前了,一下像被激怒起来,声色俱厉地叫嚷起来:“你怕我跑掉吗!不怕我跑你成天跟我做什么!”。先不说我听了这话是什么感受了,只见那怪物一连退了好几步,像是要逃走。我看他的被驯服的样子,由衷地感到好笑;同时也对眼前这个小女子感到钦佩。
来贝将我带到一个庭院里。这个庭院是坐北朝南,成n型。房屋是土基,上面都是木板,因为我一直跟在来贝后面,那时也很困倦,所以没有仔细看这个庭院的具体布置,只是看到很多木柴堆放在墙的一角。来贝将我领进一间不大的木房。我想那也许是来贝家最好的客房,因为里面不仅很干净,而且,布置的饰物都是显得有点贵重。当然我说的并非指这个小木房有什么特别昂贵的东西,而是指它们里面的一些基本的设施。比如,我即将要休息的木床,不仅有精美的雕刻,而且,床的木板用的也是上的好的材料。整个房间很幽静,还有一串小风铃挂在朝西的窗口上。那风铃在习习的晚风下,正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来贝将我领进来后,就示意我以后住在这里。接着他亲自为我打来一盆温水,让我清洗一番。在我清洗之后,我并在那木床上躺下休息。因为困倦的要命,刚躺下就睡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这时候,我的木房里已经摆上了一个木桌。木桌是用葛藤木作成的,或者说它的支撑是葛藤木,而桌面是木板。桌子上放了两个的粗瓷大碗和两个白瓷平口小盏。大碗一个里面是面食馒头和烧饼;另个是五谷饭。所谓的五谷饭是我给其起的名字。因为在这米饭里,既有大米、又有高粱、小麦和豆粒,还能看见山芋片。除了主食之外,我还得到两分小菜,一份是土菜,是山里的一种菜,我叫不名字;另一份是泡尖椒。除了饭菜,来贝还给我备了一壶酒,壶不是很大,只能装三四两酒。壶面上有四个小字:人亲酒香。酒的香味很浓烈,但喝到嘴里,口干尤好,就如安徽的文王贡酒。我开饭前,对来贝默念着感激几句,然后开始吃了起来。因为太饿,所有这些食物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整个晚餐可谓很合口,味道相当不错。
等我酒饱饭足之际,月亮正冲西窗外的乌云里滑了出来,并将清淡、幽静的月光撒了一些进来。这是一种让人产生无限思乡之情的月光。望着这清凉而寂寞的窗外,我也生起了思乡情绪。并且,就在这个时候,有很多平时根本不愿意去想的记忆都忽然涌现出来。我想起我创业之初所经历的坎坎坷坷,想起那时候跟我一起奋斗的人;我又想起我个人的情感故事,想起那些可爱的女人们,她们的身影就像幽灵一样一个个从我眼前鱼贯而过。我知道那些是幻觉,也知道自己对她们不再有深情大爱,所有我在想到这些的时候,心潮却超乎意外地平静。接着,我的所以神思都好象慢慢汇集,朝一个女子靠近。很快就有个南方的少女出现在我的眼前,她的大眼睛还是那么明亮,她的肌肤还是那么雪白。我默默地看着她。我知道她是谁,虽然我不想提起。那是个曾经令我绝望透顶的女子。啊,我所有的真爱,所有的努力,最后一无所获。欺骗,只是她给我留下最难以忍受的字眼。——让她去吧。我闭上眼睛,不再去想她。可是我一闭上眼睛,耳鼓就开始响了起来。仿佛有千百个声音在对我诉说。它们不分先后,群涌而来。“你能忘记我吗?你还接的我吗?”
“没有理由,成功是我们最好的、唯一的理由,只有成功,才能干更多更重要、更有意义的事情。”
“辛酸和苦难,只代表你的现在,不代表你的将来。现在的努力,才有将来的辉煌。现在的苦难,才是未来的富足!”
“让自愿的去做吧。爱,不代表什么!”
“你不能拥有,因为那样你要一切重来,而你现在不能重来,所以你要放弃!”
“----------”
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怎么突然闯进来这么多怪异的声音。但这些声音令我心烦。为了驱除这些声音,我本能地哼唱起来。之所以要唱,不过是想让自己的精神得到转移,或者说让我的声音冲淡那些怪音的存在。果然,这效果不错,一会儿这些乱七八糟的声音沉寂了;我也停止了再唱。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对面有人推门的声音。听到门声,我脑子立马就想起来贝来。正如电视电影上常出现的情节一样,这个时候出来的肯定是女主人。我下意识向后退了几步,避到了窗后。恰如我所预感那样,是来贝过来了。她提着小油灯(一种自制的油灯)徐徐地朝我这边走来。见她过来,我并躺到床上装睡。——那时候,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完全是潜意识的行为。不一会,来贝轻轻地推门进来了,进门的脚步很轻,像飘落的树叶。我瞥见她的左手腕还挎个小花篮。她见我睡着,有看见给我送来的食物都吃光了,就哧然一笑。随后,她从篮子里带来的茶壶和杯子都拿了出来,还从里面取出一个小木盒子。又将我吃完的碗筷都收拾进她的小篮子里,收拾完后就走了。等她走后,我打开那小木盒子,原来里面是些用纸包的酥糖,后来知道这种酥糖是来贝的特长。看到这些酥糖,我猛然生起有种想跟来贝交流的渴望。我忙走道门前,见她正关上她那卧室的门。有一种遗憾涌上我的心头。“如果能说上两句就好了。”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好久才进入梦乡。入梦前我的嘴里一直在念着怎么跟来贝交流。“明天我要找她,感谢她;说出我心里话。”但万没有料道,直到我离开来贝,直到我跟她分别为止,我也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
二
翌日,我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来贝。我走到院子,来到对面的木屋。他们都不在屋子里了,找遍来贝家屋前屋后都没有找到来贝。正待我心灵灰怠的时候,来贝的男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他好象看出我的心事,就对我说来贝上街去了,说是卖一种针绣胶画。开始我并不懂什么是针锈胶画,那男人给给做了一番简单的解释,又给我拿了几幅来贝还没有卖的针绣胶画,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针绣胶画,也是这里的一种特产手工艺品。先是针绣,然后在绣成的图案上胶上胶油。这样图案不仅色彩鲜艳逼真,而且可以长久保留。来贝是这里有名的针绣胶画里手,据她的男人说,来贝的每幅针绣胶画都能卖最上等的好价钱。
接近晌午的时候,来贝从乡街上回来了。我看见她带着一个蓝布包裹,样子很开心地朝我的木屋走来。原来她起早赶集去卖针绣胶画了,为的就是能给我买几件衣服。在她掏出衣服那刹那间,我的心窝有种莫名的感动。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克制,表现的很冷静,若无其事地看着她的高兴样子,这并非她的男人当时也在旁边。在当时,有个很怪异的想法浮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我始终觉得我跟来贝最多只是萍水相逢,只要我离开这里,要不几天我就会忘记她。虽然我的心骨里有一股渴望真情的欲望,但我觉得并非任何人都可以靠自己朴质的情感能满足我的这种欲望,更何况她这个相貌平平的女子已经有男人了,所以,我很的心很克制。但这位女主人似乎没有自我克制,她在给我换衣服的时候,手掌在我背后轻轻摩挲,好似要撩拨我内心的欲火。我没有动,无奈地闭下眼睛。然后下意识地耸耸肩,将衣服耸上肩膀,接着我扣上纽扣,昂然地走出去了。那时刻,我只想让外面的阳光照晒我的迷惘的心灵。但我能感觉到我如此做,定会让来贝对我产生冷漠或敌意。
来贝自从受我冷遇之后,对我更加矜持,更加谨慎了。她仿佛感觉我是个有原则有个性的人。她再不像刚认识那样对我充满狂热之情了,而是变得冷冰。每次给我送吃之后便悄声离去,行同女仆一样。这种冷冰更加唤起我想跟她交流的欲望,遗憾的是她好象故意不给我机会,每次我刚要张口说话,她就退下了。一连几天她都是这样,这让我对留宿颇觉尴尬。而这个时候,她的男人也对我冷起面孔,从我到来那天起,这个男人就没有一天给我好脸色看。我想如果不是来贝私下控管的严厉,他一定非要跟我打上一架不可。当然,我也并非害怕这个庞然大物。跟这样的蠢笨之物搏斗,对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刺激运动。
我是个不愿意看别人脸色行事的人。面对两个主人的冷漠,我只好选择告辞。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跟来贝开口,来了这么长时间我一句话也没有跟她说过,我真担心自己一开口就说出了不该说的话。再说,来贝也不给我说话的机会。一见我要张口说话,她就转身走了。这期间,只有那个怪物跟我说了几次对白。一次是晚上,当时我正坐在木屋西窗下看夕阳。我看见那火红的晚霞正在悄悄地变暗。这时候,那怪物过来了,很不礼貌地在我对面的板凳上一坐,直截了当地问我:
“你哪哈人?来这干哈?”
“合肥人。”我怕他不知道合肥,又补充一句:“安徽人。”
“干哈啊?”
我不知道他问的具体是指什么,是问我的工作,还是问我“来这干哈?”但我回答了他的后一种意思。但为了不多做解释,我干脆地说:“这里好玩,来这里玩的。”怪物得了这两句,像知道我的一切,翘起屁股就走了。
第二次谈话是在一天中午,或者说快到吃午饭的时候。怪物进了我的屋,满面热汗地问我:“你吃哈?”
我知道他是问我喜欢吃什么,同时也感知这个是来贝的意思。她不好来问我,就打发她的男人来问我。
“什么都可以,最好是米饭。”
那怪物得了话,皮颠皮颠地走了。一会儿又跑来问我:
“菜,吃哈?”
“随便!”我说了这话后,马上笑了起来。因为想起在合肥请客吃饭的时候,我都会随口说句:“随便来点下酒菜!”
这会那怪物楞住了,看样他显然没有明白我所说的“随便”是啥意思。他又补问一句:“哈菜?”
“你们怎么吃,我就怎么吃。”我跟了一句。
那怪物这次却一反常态,对我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跑走了。结果这顿午餐我跟他们一起吃,而且吃的都是一样的食物。来贝没有给我多备一份菜,甚至连一杯茶也没有给我倒。我不明白来贝是何用意,但那时我感受最强烈的就是受到冷遇,或者干脆说被人下了逐客令。——想想也是,我住来贝家不知不觉有一周了,白吃白喝这么长时间,别人怎么能不反感呢?不过是不好明说罢了。所以,我吃了饭,默然地离开座位,回到了我睡的木屋。我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然后准备下午就离开来贝。我刚收拾完毕,来贝进来了,手里还提了一个紫藤箱子。然后接过我手中的包裹和东西,又将它们重新打开,再有序地放在紫藤箱子里。待她收拾结束后,还没有回头就对我说:
“明天走吧!”
这话像是恳求,又像是命令。她说完这话就要离开了,我很想拉住她,但手脚都没有动。她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对我说:
“如果你不喜欢我们的午饭,我可以为你单独做一份。”
果然,晚餐的时候,她为我单独做了一份,而且还是亲自送了过来。不过,她还是照先前一样,将饭菜摆好之后就离开了。待我吃过饭,她又为我提来温水,以前这个活计都是她男人做。她对我解释说今晚她男人出去办事不在家,所以她亲自送来了。她的话刚说完,我就想起电影里女主人都是这样暗示自己的男情人。我听了她的话,会意地冷笑了一下。待我洗玩澡,躺在床上的时候,脑子里只有这样个欲念:“等她自己送上门来!”。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等到大半夜,也不见来贝的身影。这时,我却紧张起来;又想明天就要走了,今晚如果不能和来贝亲近一番,明天我就没有机会了。我越想越情欲充膺,于是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朝着来贝的卧室走去。来到她的窗下,我看见来贝正在油灯下做针绣,样子很专注。
我推门进去;她没有察觉,直到我靠近她坐下来,她才感到背后有人。来贝看到我,微笑了起来,并温情对我说:
“你怎么还不睡?”
我没有答腔,而是将屁股下的板凳朝她挪了一下。昏淡的灯光照着她清秀的面颊,透出一股诱人的魅力。而且,今晚她又穿上了那件大红色披衫。
“你明天要走了?”
她说的话既像反问,又像结论。我分不清她要表达哪层意思。但这话让我难受或说尴尬。因为此刻我完全没有了去意,只想留下来,起码是不着急走了。可是我不好回答是与否、走与留,只好沉默下来,一言不语。来贝见我不再说话,也就不在看我和期待我的回答,而是将目光转到她手中的针绣。我看她正绣一幅富贵牡丹,针绣已经完工,只要在上了胶油就好了。我们沉默了大概有五分钟之久,她忽然打破冷场,问我:“你爱我吗?”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话给问住了。因为我刚才已经冷静情火,将目光关注到她那渗着小汗珠的手。那是一手灵巧而可爱的小手。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也有一双这样的手,那真是女人的手啊。我的心思都在联想这对可爱的小手。所以来贝一下问我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我支吾一下,一个字也没有说清楚。
“今晚很热,不是吗?”
来贝转移话题,也许并非是故意的。因为此时我的额角确实是热汗淋漓。她的话,让我想起“香汗和臭汗”的典故来。正是这一想,让我不自然地列嘴一笑。来贝见我笑了起来,也陪上莞尔一笑,然后对我说:
“院子西墙边水井,你去淋一把!”
我应声去了。来贝所说的水井是一种轱辘井。尽管我不怎么使惯它,但我很喜欢它的“呼噜呼噜”的转动音,感觉自己像是进了古代某个王朝。我一连提了两桶水,第一桶只是冲洗了我的下身和脚。第二桶才开始从上身乃至头顶冲起。就在我要从头淋浴的时候,我的腰突然被一双手给抱住了。我先是一惊,但马上意识到是来贝在后面抱住我。
“不要离开我!我爱你,需要你!”
接着她开始吻我,手像蛇一样紧紧缠着我。我没有反抗,而是顺从地将她抱在自己的怀抱里。我们亲吻、享乐,听爱在我们的耳畔呼吸---------。等一切都结束后,来贝突然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钻进她的木屋里。我依稀听到她的哭泣声。
第二天,我没有走成,或说我已经不想离开这里了。留下来的最好的借口是我没有看见来贝,我想她可能又是起早去街上卖针绣胶油画了。正如我想的那样,她的男人告诉我她很早就去街上了,并要我在家等她回来。除了这个理由外,我还有个怪癖的理由,那就是要看一眼那个跟我有一夜情的女子将以什么神情来见我,是羞赧,还是恬不知耻?我的内心似乎还在较真,非要看到其中的一种结果。其三的理由,我想可能有点德性了,因为我开始有点精神复苏。说真的我的内心世界到这时候才有了一种对生活的新渴望。我的内在感官仿佛在告诉我:难道你一直想追求的生活不就是这种田园式的生活吗?难道你想要的伴侣不就是这样的一个既热情又温柔的女子吗?而现在它们都出现在你的面前了,你为什么要规避呢?难道这些有不是你想要的了?——来贝,在这个时候,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子,我感觉到她的热情、温馨、乖驯和朴善。
“也许她真的是个不错的女子!”我这样想着。
三
来贝是到日过树梢的时候,才匆匆街上赶回来。她一回来,就钻进我的木屋里,并随手将门给关上。
“耽搁你的行程了吧?——我想卖个好价钱,但我们这里的人都比较穷;我想多给你点盘缠;我想这样你在路上就不会那样紧迫;我想-------。”她突然转移话题说,“将这些钱带上吧。是我的心意!”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男人“哐当”一声推门进来了。见来贝对我如此热情,怒火冲冲走过来,他的脚步几乎要将整个木屋给震塌了。来贝将钱向我的口袋一塞,转身就冲出去了。那怪物慌忙尾随而去。我的脑子一下混乱起来,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怎么做,或者要做什么。过了好长时间,我的脑子才出现一条清晰的意见:“你还是离开这里吧,毕竟人家有自己的家室和既定的生活。你又能做什么呢?你能给来贝带来幸福吗?你要将她带到合肥吗?你甘愿在这里过着荒野的生活吗?”我的脑子很快就闪现出无数个否定的答案:“不可能!”
我最后的决定还是走,离开这里,离开来贝。我提着紫藤木箱,朝着当初我来的路,也是来贝村唯一的出村之路走去。这条路上像是一条甬道,足足有一百米长,路的两边是石坡,石坡上都是荒草苦艾。这时候,在路的中央,有辆装满柴薪的板车。当我走近那辆板车的时候,来贝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神色慌张,张开双手将我拦住。“你不能走,你要留下来!”她的话还没有落音,她的匏牙男人从后面撵过来了。他抓住来贝,样子像是对她动粗。来贝像被猎狗咬住的鸟一样,拼命地挣扎、反抗、拒绝、责骂。
“救我!救我!”来贝向我发出呼救;但我的脚像生了钉一样,一动也不没有动。我看见来贝那可怜的眼神望着我,充满了哀求和责问。我突然感到自己其实是个脆弱的人,或者说是个自私的人,我不想干扰别人的私事,也自觉没有能力去干扰。我的心好乱,好忧闷。更让我郁闷的是,那个怪物,那个禽兽居然当着我的面和来贝发行性关系,而且那分明是一种性虐待。来贝从开始的强烈拒绝到最后木然地接受,我想来贝一定很痛苦。
“他居然这样对待来贝,野蛮!”我愤然地想着。可转眼间,我更感觉自己是一样的野蛮。而且这种野蛮好比那怪物更甚。“我居然不去拯救她!”我突然感到一种羞耻感充塞我的脑腔。我的牙齿摩擦的“吱吱”响。我的身心深处好象涌出一股力量,一种可怕的充满血腥的力量!我要冲上去揍扁那个蠢物!——这时,来贝已经穿好披衫,走到我身边,对我冷冷地说:
“你早该走了!”
我像被来贝扇了一记耳光,耳膜嗡嗡地响。来贝说完话,有转身对那个怪物和颜悦色地说:“你不是说城里生活很好吗?那我们也进城去生活。我要看看城里人是不是都金刚做的。”
我木然了,一句话也说不来了。但我知道来贝最后的话充满了讽刺!这讽刺比打我的耳光还难受。直到今天,尽管我离开来贝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但每每想起来贝的话,我都觉得如芒在脊。可当我将这个的故事讲给我的亲戚朋友们听的时候,似乎全成了他们的酒饱饭足后的谈资,成了我的故事中的一则不错的笑话。
唉,一则充满泪水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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