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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秦晖——欢迎大家都来讨论

(2007-04-23 21:30:13)
    秦晖在他的大作《“业佃”关系与官民关系》(《学术月刊》2007年第1期)中的主要论点之一,是关于中国传统乡村中的租佃制度及其中的地主一佃户关系,以往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但都影响很大的说法:其一来自“中国封建社会”理论,它描绘了一种尖锐对立的主佃关系,并且极力强调地主在这种关系中的绝对优势。按这种说法,当时地主威福自态,佃户水深火热,后者不仅被残酷剥削,而且受到“代表地主阶级”的专制政权蛮横镇压。凡是主佃矛盾,官府一定为地主撑腰。直至矛盾激化,“主逼佃反”,发生代表佃户的“起义军”反抗“代表地主”的朝廷的“农民战争”。其二来自“中国文化本位”的乡村和谐论,它讲的是“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出乡绅”。这种说法中的乡村犹如温情脉脉的大家庭,主佃如同父子,上慈下孝,一团和气,有点矛盾也不过如家庭口角,无关宏旨。

    在他看来,这两种说法也许都可以找到若干例证。但整体看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证中恐怕都经不起深究。如果说传统农村中佃农的处境未必像过去一些著述说的那么绝望,那么自耕农的境况则未必像另一些著述说的那么位得向往。传统农村并不是一团和气的桃花源。

    我们也可以把它归纳为“和谐社会说”与“阶级斗争说”的对立。

    各位朋友,你认为怎样才可以回答这一问题,和把讨论引向深入?

    如果我们换一种角度,暂且丢开那种既非……又非……的观点,那可能得出怎样一种结论呢?

 

 

    有朋友说:“我认为乡村和谐论更符合实际情况”,我则进而引述了《论语》和《中庸》中的一段话:“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也就是说,那种“中庸”、“和谐”的关系,已经过去了,如果说曾经有过,现在则不是那般景象了),以为讨论能引向深入,不知各位还有什么想法?请不吝指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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