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做了舞蹈界的‘民选’委员多年,可并不一定认为像香港艺术发展局的这样一个机构,就必须要用民主方法来选拔委员或高层人员。原因是香港艺术的发展,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更需要有宏观视野,并具有承担胸襟魄力的文化人来当领导者。过去政府里有部分官员,甚至社会舆论都有一个错觉,以为文化艺术是全民参与的事,所以全体民众,只要关心文化艺术的,包括艺术家、创作者、表演者、学生和观众,都有资格成为艺术发展局的成员。
这样的逻辑观点,如果放在别的专业性机构里,会变成这样一个局面:医疗管理局是关于香港的医疗发展事务,是全体民众关心的事,所以包括医生、医科教授和学生等有专业知识的人外,其他跟香港医疗服务有关系的人,就是曾经接受过医生治疗的病人,也应有资格参与医管局的事务,医管局没有‘民选’的委员,就是不够民主。金融管理局更不必说了,全体炒股票和买卖黄金期货的小市民,也应该有资格通过选举的方法,晋身金融管理局的决策阶层,否则便是不「民主」。
当然我们知道,医疗和金融管理是很有专业性的事务,需要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来充当高层领导角色。这种有着专业定位的机构,和民主选举的立法和监察机构很不一样。今天香港艺术发展局的机制设计,便混淆了这两种机构的功能角色。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当初设计艺术发展局体制的决策者,甚至现在的许多政府官员,忽略了发展文化艺术所需要的专业性,跟医疗管理、金融管理、经贸发展等其实不遑多让。而这种潜意识里对文化艺术的轻视,使他们(包括社会舆论和政府官员)面对如此荒谬的艺术发展局体制,可以视而不见,更无能去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情况。
改变香港艺术发展局现行委员体制,成立一个专业性并有实权的文化艺术局,可能是推动香港艺术发展的最有效的方法。在探讨成立文化艺术局之前,我们还要检查一下存在于现行艺术发展局委员体制里的三大问题,这些问题都出自那虚伪的「民主花瓶」而生安白造出来的‘民选’委员体制身上。有这些问题的存在,艺术发展局根本不可能从香港的艺术圈中选出合适人选来做委员,更不要说做出什么漂亮的成绩。三大问题是:
1.艺术界别分类的牵强硬套,各个艺术界别的代表委员身份角色模糊;
2.艺术界别的选民资格界定毫不严谨,容易种票;
3.选举机制的混乱,所谓艺术界的选民最多可以一人投十票,方便做马。
我将逐一谈谈这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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