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东莞(七)
(2009-05-20 02:54:59)
标签:
东莞民工教育 |
第四日(上),厂规
小邓神情懊恼地回到了我们中间,他对昨天一不小心花掉两百块后悔莫及。小井则意气风发地满载而归,他在两块钱一注的斗地主游戏中,竟然赢了两百五。一家欢喜一家愁,剩下几人看热闹。
虽然进了厂,工衣却要一周后才能发到手,我们和进厂前唯一的区别就是多了顶浅蓝色的鸭舌帽、一个标着所属部门的袖箍,还有一张新鲜出炉的厂证——我们终于有了工号,我的是“KD8535”。看到其他已经有工衣穿的男女,我们为自己像杂牌军而深感羞愧。我和小王的厂证是一种颜色,小邓和小井则是另一种,不过职位同是生产部印刷课的“切纸员工”。见了组长后,我们才知道不同的颜色代表白班和夜班的区别:我和小王这个月上白班,其他两人夜班,每月轮换。
负责我们入厂培训的是另一位行政部的文员,她比小练年纪大些,穿着一双保养得很细心的高跟鞋。她首先带领我们学习厂规,总计二十九条,并没有多大新意。第二十七条很冷静地约定:“员工生活或工作中有疑难,可以书面或口头向直属部门主管及行政部门反映,不能回复及无解决方法时才可向公司领导反映,寻求解决。绝不允许因此而闹情绪怠工或旷工,以致罢工闹事。”
罢工闹事在某泰厂是从无先例的,小王的上家也只是不幸地出现过基层主管集体打官司维权的风波,后果亦不了了之。对我们更有实际约束力的制度并没有包括在厂规中,比如被警告三次就会被解雇,至于事由可大可小,大到破坏生产,小到穿拖鞋……,即使没有到被解雇的份上,伴随每次警告的两百块罚款也拳拳到肉。我们还分别签署了一张自愿在法定的36小时之外继续加班的同意书,以及一份在厂外及工作时间外一切行为后果自负的声明。
高跟鞋小姐又把我们移交给宿管专员,她负责给我们分配宿舍。江湖兄弟众多的赌神小井不愿成天被关在厂里,所以填了外宿申请。电工老王比我们级别高,住在B栋三楼的六人间。剩下我和小王、小邓分在B栋五楼的十人间。宿管员说得不错,我们的宿舍只要开门窗,就十分通风,以至于蚊子也很喜欢来这里乘凉。为了方便巡视,宿舍平时不锁门,所以她又特意叮嘱我们:必须养成穿短裤睡觉的好习惯。良好的自律意识不过是某泰道德观的最基本内容,在公司布告栏的显著位置,有对这一道德观的更深入诠释:五伦八常是根本,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不可忘。
显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深入地学习、实践了最高纲领。我刚在自己床上躺下,就发现抬头两尺处赫然涂着四个大字:挣钱,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