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哪个阶层犯罪率最高?
(2010-06-07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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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率公务员犯罪反腐败杂谈 |
分类: 思维要呐喊 |
中国的哪个阶层犯罪率最高?官方没有统计。但我们还是可以根据分散的公开报道,大体上对这个问题进行某种程度上的回答。
中国的法学教授陈忠林根据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数据计算出:
1)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2)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200;3)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这个结果显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倍;在职的专门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
2)根据2005年3月“两会”上的“两高报告”,在2004年,普通民众犯罪率的增幅为9.5%,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增幅为17.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侵犯公民权利而导致犯罪的增幅为13.3%。
以上两个统计数据,前者是群体犯罪率的统计比较,后者是犯罪率的增幅统计,显示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两个群体不仅犯罪率高,以倍数远高于普通民众犯罪率;并且增幅迅猛,分别高出普通民众群体8.3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两组数据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不仅是现阶段高发性犯罪群体,亦是未来具有确定性的最危险、最需要防范的犯罪群体。
遗憾的是,遍查近几年“两高”通报数据,找不到这两个犯罪群体侵吞国家财产的具体数目的统计,找到的却是另一组令人瞠目结舌、不可思议的数据。这个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各级法院对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已经从2001年的51.38%递增至2005年的66.48%;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2.6%递增到了2005年的82.83%。
也就是说,一方面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两个群体犯罪率在逐年增多、增幅逐年扩大,另一方面,法律对这两个犯罪群体的惩治力度实际上却越来越弱,因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人越来越少、处罚越来越轻;前者四年中递减了15个百分点,后者大幅递减了近30个百分点。如此巨大的反差,既背逆法治精神也背逆公平正义。极具讽刺意味的还有,这些年来也正是我们国家的“反腐败”调子越唱越响、越唱越高的几年。
2009年1月4日人民网披露的一组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纪检机关查处违纪人员2421人,涉及违纪资金3.82亿元;有27343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共计1.99亿元。27343名领导干部,上交1。99亿元。粗略估算:平均每人上交7000千多元;2421名违纪人员,平均每人“违纪”15万元以上。
2009年1月7日,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2008年已有17名副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再创历年副部以上高官犯罪新记录。2009年1月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
具有“反腐律师”之称的王荣利先生,继发布长达50万言《中国反腐败报告》后,最近又发布了他依据官方媒体公开报导撰写的《2009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报告列举了2009年近百例涉嫌刑事犯罪,或与刑事犯罪有关企业家相关资料,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余人,共贪污、受贿9亿3000多万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近13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亿4376万元。涉案人数与金额,无不令人触目惊心。而这些涉案的国企企业家,绝大多数均为政府任命的处、厅以上中高层领导干部,大都拥有全国及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头衔。
我们无从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公检法、国企官员以及军队贪腐的所有数据,实质上也无须知道便足以观察到腐败现象已至临界点了。
如果人民公仆已经成为社会最大的犯罪阶层,人民会怎样,谁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为人民服务的牌坊和幌子还能打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