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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散文·马老师和兰老师

(2015-08-24 17:43:39)
标签:

同学少年

分类: 原创散文

(已发表于天津《今晚报》2015-08-18)

马老师和兰老师

 

 

    马老师教生物,他告诉我们:“虻,是昆虫的一科,体长,呈椭圆形,头阔,触角短,复眼大,黑绿色,口吻粗,腹部长大。生活在田野杂草中,雄的吸植物的汁液或花蜜,雌的吸人和动物的血液。幼虫生活在泥土、池沼、稻田中,吃昆虫、草根等。”

    紧接着,他又卖弄学问似地问道:“有一部世界名著叫什么?”

    “《牛虻》。”

    有个同学咬音不准,将牛虻(niú méng)念成了流氓(liú máng),众人哄堂大笑。

    马老师居然就汤下面,他说:“牛虻与流氓也差不多,吸血为生。”

    因为这句即兴发挥,马老师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推迟了四年,他才吃到国家粮。要知道,在当年,《牛虻》是人尽皆知的革命著作,不容亵渎。

    后来,那个咬音不准的学生期期艾艾向马老师道歉:

    “都是……都是我害了您,真……真的过意不去!”

    “我天生是小脚,不怕穿小鞋。吃一只螃蟹,拐两个弯嘛,教书先生不犯这种祸从口出的禁忌,谁犯啊!”马老师的幽默感依然如故。

    如今,马老师老了,已是马校长,不再教生物课了。初中部的学生们就只能无精打采地听一位嘴上无毛的男老师照本宣科,“虻”的解释早已与伏尼契的《牛虻》彻底脱钩。

    当年,给我们教外语的是年轻漂亮的兰老师。别的课。下面总有男生飞纸条,讲悄悄话,唯独兰老师上课时下面的同学鸦雀无声,聚精会神。我想,兰老师不怒而威,统治力太强大了!这样夸赞一位性情温婉的女人,也许有点用力过猛,甚至用词不当。张小虎在班里最喜欢调皮捣蛋,竟也变成了瞪着铜铃般大眼睛听课的机器猫,那情形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兰老师的神情总显得闷闷不乐,大家想逗她开心,学好英语课很重要,这道理连张小虎都深深懂得。除此之外,我们还邀请她打排球,打羽毛球,她总是婉言拒绝。

    班长李元英说:“你们知不知道有个成语叫‘师出无名’?”

    张小虎不耐烦了,催他别在节骨眼儿上卖关子。于是李班长解释道:“师出无名乃兵家大忌。我们请兰老师出来散心,得有个恰当的名义。”

    一语点醒梦中人。兰老师心事重重,肯定有原因,只不过我们没掌握准确的情报。于是张小虎自告奋勇,借补交作业的机会去兰老师宿舍火力侦察一番。

    “你这样做行不行啊?别弄巧成拙了。”

    大家怕张小虎莽撞,好心办错事,捅出娄子来。但张小虎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毕竟不是福尔摩斯,回来时,两手空空,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找到。

    此后不久,兰老师离婚成了学校里一条爆炸性新闻。

    “才结婚不到两年呢,到底是男的花心,还是女的花心?至少有一方红杏出墙了。”这类嚼舌根的风言风语,我们听到了,心里可不是滋味。离婚后,兰老师原本苍白的脸色渐渐红润了,还主动邀我们打球,出去春游。大家本该觉得功德圆满,可是不少同学认为兰老师离婚是明显的败笔。

    “离婚不算赏心乐事,兰老师却像获得了什么大奖,我看这里面有问题。”

    班长李元英力排众议,他认为,兰老师心地善良,不宜采用有罪推断。张小虎也为兰老师说话:“我们原本只求兰老师快乐,现在心想事成了,你们又叽叽歪歪,真别扭!”

    大家都喜欢兰老师上的英语课,期末考试,没有一个分数落在七十五分以下的,张小虎破天荒地考了第四名,让人好一阵刮目相看。

事隔十年后,我邂逅张小虎。回忆中学时光,他心中仍有一本明细账。

    “兰老师离婚,是因为丈夫偷腥。开始时,她忍气吞声,从不对人说起。后来,他变本加厉,在家里动粗,她就提出离婚,协议不成,法院出面调解也无效。苦挨了两年,换了个女法官,她动了恻隐之心,这段痛苦的婚姻才宣告结束。”

    张小虎还提到马老师,说他当校长很有一套,现在,神气全变了。

    “我问他,对‘虻’有没有更简明的定义?他说,‘虻就是那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虫子’。”

    我们会心一笑。这样说来,兰老师的前夫就是一只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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