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精华释读 隐公矢鱼于棠
(2018-01-16 1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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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精华释读
隐公矢鱼于棠
隐公矢鱼于棠,故事主角是鲁隐公和臧僖伯,为了便于进一步了解《春秋》于隐公元年开始的缘故,体会君王传承的脉络以及臧僖伯的良苦用心,我们就多说几句。
臧僖伯是鲁孝公的儿子,臧哀伯的父亲,臧文仲的曾祖父;名彄字子臧,谥僖。作为鲁隐公的父辈,臧僖伯为鲁隐公时的重臣,以知书达礼著称,臧氏家族以臧为氏大约开始臧僖伯的孙子。隐公的祖父是鲁孝公,鲁武公之子,公子括和鲁懿公的弟弟。鲁武公九年(公元前817年)春天,鲁武公与长子公子括、少子公子戏一同西行朝见周宣王。周宣王喜爱公子戏,想要立公子戏为鲁国太子。周朝大夫樊仲甫(亦称樊穆仲、仲山甫、仲山父)劝阻周宣王说:“废长子立少子,于礼不合;不合于礼,必然触犯王命;触犯王命,必然遭诛灭;所以发布命令不能不合于礼。命令不能实行,政治就没有权威;实行命令而不合于礼,人民就将背弃君王。以下事上,以少事长,是合于礼的作法。现在天子为诸侯立嗣,且立其少子,这是教人民犯上。如果鲁国听从您的命令,诸侯效仿您的作法,那么先王成命将阻塞难行;如果鲁国不听从您的命令,您因此诛伐鲁国,那么您这就是自己诛伐先王成命。此事,您诛伐也是失误,不诛伐也是失误,天子您还是慎重考虑吧!”周宣王不听,最终还是立公子戏为鲁国太子。这一事件历史上被儒家诟病,也违背了他们所奉行的封建宗法制度。就在这一年夏天,鲁武公从周朝回到鲁国后去世,公子戏继位即鲁懿公。鲁懿公九年(公元前807年),公子括之子伯御与鲁国人攻击并弑鲁懿公,自立为君即鲁废公(这一结局某种意义上证明儒家的批评是正确的)。鲁废公十一年(公元前796年),周宣王率军讨伐鲁国,杀死鲁废公。周宣王询问鲁国公子中有谁能够示范诸侯并让他担任鲁国国君。樊仲甫说:“鲁懿公之弟公子称,庄重恭敬事奉神灵,敬重老人;处事执法必定咨询先王遗训以及前朝制度;不抵触先王遗训,不违背前朝良规。”周宣王说:“拥立公子称他必能训导治理好他的百姓。”于是在夷宫公子称即位鲁君就是鲁孝公。鲁孝公于二十七年(公元前769年)去世,其子弗湟即位为鲁惠公。惠公在位四十六年,其夫人叫孟子,无子早卒。晚年,为庶长子公子息(贱妾声子所生后为鲁隐公)娶宋武公之女仲子,老爹见仲子漂亮便自纳之立为夫人,生子允(即鲁桓公)并立为太子。惠公去世因太子年幼,由庶长子息鲁隐公摄政,前722年为隐公元年,《春秋》纪录开始。兜了这么一大圈儿,要说明的不仅仅是鲁隐公和臧僖伯的关系,更主要的是鲁国国君在传承上也是曲曲折折,这里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据说鲁隐公就曾经立志效法周公辅佐成王的先例在桓公可以独立处理政务后全身而退,但事实上并不尽如人意。臧僖伯虽然年迈,但是对国家对亲情还是赤胆忠心,不辞劳苦谆谆教诲,当然他希望鲁国江山社稷代代相传,君王能时刻保持清醒励精图治。我们读隐公矢鱼于棠可以管中窥豹印证老臣爱岗敬业且忠心耿耿。
隐公五年(前718年)春季,鲁隐公打算到棠邑(今山东鱼台西南)去观赏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一种东西,不能够用来演习大事,它的材料不能够用来做器用,那么,国君就不要去理会它。国君的职责,就是使人民的行为符合法度与礼制的规定。所以,用讲习大事的行动来检验法度的差等,就称为法度;用材料来表明器物的文采,就称为礼制。既不合乎法度,又不合乎礼制,这就称为乱政。乱政屡次出现,就是导致衰败的原因。因此,春猎称蒐,夏猎称苗,秋猎称狝,冬猎称狩,都是为了在农闲的时间用这些方式来讲习大事的。每隔三年,还要出兵演习,(并借此来检验成果)演习完毕,再整治队伍回来,到庙堂里饮酒庆贺,祭祀祖宗,清点军用器物。彰显器物车服旌旗的文采,分清贵贱的区别,辨别等第伦次,安排少年和老人的顺序,这都是为了熟悉这种表示威仪的礼制的。如果鸟兽之肉不是用于祭祀,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是用于军用器物,国君就不用亲自去猎取,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至于山林河湖的物产,把它们取来做日用品。但那是贱役的小事,有关官吏的职责,不是国君要亲自过问的。”鲁隐公说:“我要去巡视边境。”于是前往棠邑,在那里陈设捕鱼的器具,加以观赏。臧僖伯托病,没有随从前往。同年12月臧僖伯去世,回想臧僖伯的忠诚严正,鲁隐公颇为后悔,下令将其丧礼“加一等”,以示褒奖。史官记载说:“鲁隐公在棠邑陈设捕鱼器具。”意思是说,鲁隐公这一行动不合礼法,并且讥讽他跑到远离国都的棠邑去。以上就是“隐公矢鱼于棠”的全部内容。
说实话,我读这个故事并没有觉得臧僖伯的谏言多么意义重大,似乎感到是有点小题大做。想想看,作为鲁国君主到外边看看风景体察一下风土人情,即使顺便消遣一下都是很自然的事,这比起朝廷更原则的大是大非简直微不足道!但是,儒家特别强调要防微杜渐,从细小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入手,看似是对君王贯彻礼教无微不至,实际我们观察这都是花拳绣腿,真正的西瓜丢掉不足惜而捡捡芝麻却津津有味。
我们还记得孟子和梁惠王的对话,其中有这样一段我们不妨再听听——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于牣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意思就是——
孟子拜见梁惠王。惠王站在池塘边上,一面观赏着鸿雁麋鹿,一面问道:“贤人对此也感受到快乐吗?”孟子答道:“只有贤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快乐,不贤的人纵然拥有珍禽异兽,也不会(真正感受到)快乐的。《诗经》上说:‘文王规划筑灵台,基址方位细安排,百姓踊跃来建造,灵台很快就造好。文王劝说不要急,百姓干活更积极。文王巡游到灵囿,母鹿自在乐悠悠,母鹿肥美光泽好,白鸟熠熠振羽毛。文王游观到灵沼,鱼儿满池喜跳跃。’文王依靠民力造起了高台深池,但人民却高高兴兴,把他的台叫做灵台,把他的池沼叫做灵沼,为他能享有麋鹿鱼鳖而高兴。古代的贤君与民同乐,所以能享受到(真正的)快乐。《汤誓》中说:‘这个太阳什么时候灭亡?我们要跟你同归于尽!’人民要跟他同归于尽,(他)纵然拥有台池鸟兽,难道能独自享受到快乐吗?”看明白了吧,孟子是贯彻儒家教义最彻底也是集大成者,他甚至认为“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那么回到鲁隐公观鱼一幕又该如何作解呢?
下面是隐公矢鱼于棠原文: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xī]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sōu]夏苗,秋獮[xiǎn]冬狩[shòu],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zǔ],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