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丑陋与腐朽之中,发掘出美与神奇;极想象与联想之能事,大胆设喻,惊世骇俗,是现代艺术的重要手
段。在本诗中,诗人以狼自比,正是化丑陋为神奇,表现了一种傲视天地,独往独来的精神境界。
诗一开头就直截了当,痛快淋漓:“我乃旷野里独来独往的一匹狼”,这突兀、形象,而又毫不犹豫的一句,一下子使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发生了令人惊异的联系。在旷野里独来独往,这正是诗人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写照。“不是先知”,自然不能发出或美妙、或凶险的预言,但我并“没有半个字的叹息”。因为我不为预言而来,不为赞歌而来,而仅仅是要发出“凄厉已极之长嗥”,用这本能的生命之声,去震撼天地,“使天地战栗如同发了疟疾。”诗人对于狼的“长嗥”之喧染,可以说正是赤裸裸地展现了一种自我表现的生命之原欲。当然,这种“长嗥”并非仅仅存在于潜意识之中,它也是一种已经付诸行动的“声音”。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种标榜异说、独领风骚、傲岸不驯、无所畏惧的精神状态的象征。视凉风飒飒、天地变色为“一种过瘾”,这确实是只有“狼”一样的诗人才能有的境界。大概诗人是感受到了一种独来独往的孤独,而又不愿屈服于孤独,混同于凡俗的喧器,才以狼自比,自甘于彻底的孤独,从此张扬个体的存在,以求“过瘾”的吧?
附:
狼之独步
[台湾]纪弦
我乃旷野里独来独往的一匹狼。
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
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嗥,
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天地,
使天地战栗如同发了疟疾;
并刮起凉风飒飒的,飒飒飒飒的;
这就是一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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