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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命令:不许叫张凯的律师进入法院

(2010-07-13 0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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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为了临汾教案的立案,第四次来到山西临汾。

    上月将起诉材料提交了临汾中级人民法院,但一直杳无音讯,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审核是否立案是七天的时间。

    到了中院,按照该院规定要填写会见单。我看到其他律师填写完后就进入法院。法警看到我的律师证后,大吃一惊,念到:张凯律师?

    随即问道:你是哪的律师?

    我说:律师证上写着呢,北京律师

    法警随即说:你不用填单子了,你不能进去。

    “为什么”?我随即问

      “上级有命令,你只能在大厅里,给法官打电话”

     我只好在大厅里给一位姓米的法官打电话,法官接到电话说“奥,张律师啊,这段时间没您消息了”

      我说:“我这不是来了嘛,我在大厅里”

      法官说“您在大厅里等,我去接你”

        于是,我就傻乎乎的在大厅里等着。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意识到自己被忽悠了,再打电话过去,就没人接听了。开始还本着善良的想法,大概法官在下楼吧,足足打了半个小时电话也没人接。才真知道自己被忽悠了。正在自己失望要走的时候,电话接通了,还是那个姓米的法官接的。

       我说:法官我是张律师,我一直在下面等着呢

       米法官说:这个案子我们在研究中

      我说:法律规定七天内你们要做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

        米法官说:“我们研究完了会通知你”咣,电话挂了。

       我无奈的离开。路上走了十个小时,换来这样一句话。

       

     一次次这样的事情,如今我似乎已经没有了愤怒,甚至因此还有点沾沾自喜。一个律师的到来,可以让一个法院如临大敌,甚至不惜舍弃自身荣誉而用谎言与强权来对付,这实在是我这个律师的荣誉。

           我反复在想,甚至夜不梦寐,我们的法律到底怎么了?我们的法官之独立人格究竟被什么绑架?以至于变得近乎无赖的地步。

          律师的合法工具只有法律,法律本质上就应该成为法律人的信仰,法律人甚至需要有舍身求法的勇气和信念来捍卫其尊严与神圣,法律不是简单的一套规则,他有其内在价值,任何对于这种价值的伤害,都无疑是对法律人整体群体的伤害,并且这种伤害必然波及每一个在该法域的民众,它可能是我们的父母或孩子。当然也包括法官的父母及孩子。我实在无法理解,法官的独立人格如今已经被某种阴暗的势力绑架,他们无法凭借法律及良知做出判断和决定,使得我们的法律变得扭曲和变态。伯尔曼说:没有信仰的法律将沦为僵条。我们的法律如今已经失去了内在的灵魂,变得如僵尸一般毫无生气,充满荒谬,看不到希望。这让本来在苦难中的民众更加的伤痕累累。

        事实上,这个案子的胜败已经无关紧要,而这其中法律一直充当悲剧性的角色却让人不安,它被某些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它的神圣性荡然无存,却日趋像一个玩偶,绕首弄姿,不过让那些青春期的孩子春意盎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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