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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对音乐戏剧创作的影响

(2022-04-20 1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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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化广场

音乐剧

歌词译配

翻译

分类: 乐剧杂记

音乐剧,是音乐和戏剧相融合的样式。音乐与戏剧的融合,在世界上有共性,欧洲的歌剧是一支,中国的戏曲也是一支,其它地域国家,差不多都有这样的融合,于是产生出各具特色的音乐戏剧样式

 

这些年因为翻译剧本,译配歌词的缘故,我发现中国的音乐剧创作与西方之间,有许多本质的差异,这些差异与我们的语言文字关系密切。

 

有几个现象,不知道注意到没有。

 

一是几乎所有中文的音乐剧,都配备有现场字幕。这在国外是见不到的,包括日韩等亚洲诸国,也没有现场字幕。那么为什么只有中国有现场字幕呢?其实想一想,中国人连看电视剧和电影也是习惯看字幕的。有字幕,心里就踏实。

 

第二个是中文歌词放在戏剧中也要美,流行歌曲就是这样。音乐写得再好,配上直白的中文歌词,就容易俗气。似乎中文歌词不宜在戏剧中直白地表达生活细节,要高于生活,才会好听好看。百老汇音乐剧中,往往很多美国人的生活细节,译配成中文唱出来,太直白,就不好听。

 

第三个现象,源于我对外国歌剧中文版的观察。可能不知道,上世纪50年代,我们就开始尝试译配西方歌剧了,也就是歌剧的中文版。至今,至少有十几部世界经典歌剧的中文译配存世,当年的译配者极其用心,用大量的时间精心打磨,译配品质不差。但结果呢?可以说完全失败了,如今的中国歌唱家,演绎西洋歌剧还是喜欢用原文演唱。哪怕演唱者并不懂那门外语。想想那么多中文译配版本没能保留沿用下来,是很可惜的。

 

这些现象引发了我的思考。中文究竟有什么特殊性?以至于像音乐剧和歌剧这样的音乐戏剧,一旦使用中文,就会遭遇上述问题?而这些问题在世界各国似乎都没有类似状况出现,我试图对此做一些分析。

 

    首先,我想这与中文是象形文字演化而来关系密切。其实世界各民族最初的文字形态都是象形文字,抽象的符号化文字,是人类后期产生的,但中国至今保留使用象形文字,是中文不同于其他西方语言的重大区别。

 

我们的汉字大多都有来源,从远古人的图符一路演化,到了如今的模样。与之相对的,英美法德,包括日韩,使用的都是由抽象概念发明的符号化文字。比如“apple”的字母组合,代表了苹果,这是人为设计的抽象概念,这些字母和苹果本身并没有直接形象上的关联。

 

    英文中许多抽象概念也很难找到对应的中文翻译,比如“be”。《哈姆雷特》中,“To be or not to be?” 这个be我们会翻译为“存在”,但也不能准确表达出“be”的状态。把抽象的概念落在动词上,这是逻辑关系使然。

 

    抽象的符号化文字要产生连贯的语义,必然要在逻辑关系中体现。于是英语多介词,把一个个单词和句子链接起来,产生准确的前后次序和逻辑关系。而中文独立成形,意向为主,逻辑为辅,多留白,重写意。例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在中国人眼里是一副诗意的风景画,外国人则很难体会到仅靠六个名词营造出来的美感。再比如,“大漠孤烟直,黄河落日圆”,也是一幅画,不是逻辑。可以说,中文擅长用寥寥数笔写意造景,但不擅长逻辑关系表述。

   

另一方面,抽象符号化文字因为遵循了语言设计的规则,可以既表意,也表音。看见拼写,基本就有了读音。日韩文字也一样,既表意,又表音,逻辑性强,辨识度高,结合上述的逻辑因素,也就不难解释了为什么抽象符号化文字的国家,演唱音乐戏剧时可以不需要现场字幕了。

 

    而中国文字,表意,却不表音,看见字,依然读不出,这就造成历史上书同文,而语不同音,各地方言差异巨大。直到1918年颁布了第一套统一的汉字注音方法之后,才有了全国统一的四声拼音。

 

四声的发音标准,增进了国人语音的识别度,但依然没有解决汉字表意不表音的问题。我们的耳朵,还需要依靠语调来辨识语义。比如,“公主”和“拱猪”、“出身”和“畜生”,同音而不同调,语义就天差地别。

 

    那么问题来了,当文字与音乐结合之后,四声便不可避免地被破坏,影响了听觉的辨识度。比如,李健歌曲《传奇》中,“想你时你在脑海”,就容易听成“想你时你在闹海”;周杰伦歌曲《最长的电影》中,“再给我两分钟,让我把回忆结成冰”就容易被听成“让我把回忆煎成饼”。因为音乐剧是用音乐叙事,而音乐对四声的破坏所造成的辨识障碍,又会导致观众“听不清”,必须靠“看”字幕来补充信息。眼睛看的汉字可以跨越发音、方言、语调,我们甚至可以一目十行地整体把握文字信息,但没有字幕辅助,单凭听感,就不够。这就是中国人看原创音乐剧需要字幕的原因。

 

 

这些问题当然不是现在才有,老祖宗早遇见了,而且在中国传统戏曲中已找到了解决方案。

 

行业公认,中国传统戏曲有四大特点:点戏、说破、虚假、团圆。而其中的说破和虚假则是中国戏曲审美表达的核心。

 

“说破”,就是在戏一开场先把故事讲明白,角儿一上场,先自报家门,“我是谁,我在哪儿,要干什么”,把故事情境交代明白,方便观众理解,然后再“客官请看”,开始演绎。

 

也就是说,中国传统戏剧中不是看演员如何讲述一个观众不知道的故事,而看演绎如何演绎一个已经知道的故事。

 

因此,就产生了中国戏曲的第三个特点:艺术化的“虚假”。所谓的“虚假”,表现为写意的审美,是中国戏曲的核心。

 

戏曲的写意在于,演员在台上表达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感受。比如,《白蛇传》里许仙和白娘子同船,台上没有船,两个演员就要做出在船上摇晃的动作。再比如,演员手上挥着一个马鞭,就可以表示千军万马阵前交锋,用极其简单的方式激发观众的想象。这是中国传统戏曲的写意审美

 

当创作不那么重要,表演就变得更重要了,因此中国戏迷一直有“捧角之风”,形成了“人大于戏”的风气。看戏是去追人的,比起看什么戏,中国戏迷更看重的是谁来演。

 

我认为“说破”和“虚假”两个戏曲的重要特点,很大程度是老祖宗上千年来根据中国语言的特点衍生而来。为什么要说破?是因为语言的辨识度低,为了看懂故事,必须先说破。那为什么虚假呢?因为既然故事已经明白了,观众当然就要看如何表演,由此产生出一整套高于生活的审美表达。这与西方古希腊以剧情和戏剧性为核心的表达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传统戏曲传承到今天,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位中国人的审美,也直接影响了我们对国外音乐剧的接纳程度。

 

根据我的观察,中国观众最青睐法国、德奥和英国的音乐剧,这大概是有原因的。法国音乐剧浪漫,写意,留白多,与我们中国戏曲的审美最为接近。法国音乐剧也有“人大于戏”的现象,法剧迷是最看重演员卡司的。德奥音乐剧虽没有那么强调明星效应,但其结构严谨规范,主题有哲思,会触及生活之上的深刻命题。这是我们中国观众喜欢的,我们是一个复杂的民族,历经上下几千年,多次朝代更迭,我们的思维是有穿透性的,能体会人情冷暖、世事无常。而英国音乐剧的特点相比欧美则更为精致,特别是语言,暗合了中国人对文学诗歌的热爱。相比较,最有知名度的美国百老汇音乐剧,反倒因为过于“接美国地气儿”,或者说故事太落于美国人的细碎生活中,反而容易与我们缺乏共情。

 

由此可见,中国观众在欣赏西方音乐剧时,语言不是问题,国别也不是问题,共情才是关键。而共情的根由,很大程度是由语言引起的。

 

中国的语言影响了我们的戏剧表达,影响了我们的思维,也影响了我们对国外戏剧审美的接纳程度,不可谓不重要。由此说来,中国的原创需要走自己的路,从语言的特点出发,选择符合中国人欣赏口味的叙事方式和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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