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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映象

(2007-06-21 18:30:14)
 

距离初去云南已经7年了。七年的时间,云南从一个彩云之南的传说一跃成为了所有人梦寐的天堂,然而翻开旅行笔记,我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它的只言片语。

七年的时间,鲜亮的照片都已经开始褪色。我一张张的检视苍山洱海的风花雪月,原始森林里暗色的迷雾,玉龙雪山泛着灰色的积雪,泸沽湖畔萦绕着歌声的篝火,还有许许多多盘山公路上转瞬就过去的流云清泉,记忆的碎片一点点串成连贯的意识。

七年之前,从来没有经历过长途旅行的我从云南开始了我的流浪,没有准备一星半点的资料,也没有看过任何的书,只是凭着我妈的记忆,带着我一点点的品味这个地方。想起来,它是唯一一个我用发现而非印证的眼光去看待的地方,我曾经那么虔诚的张开臂膀毫无杂念的拥抱它。不管美,或者不美。

细想起来,旅行其实是发现,旅行的满足感应该来自于意外之中的发现,发现一切没有储存在我们头脑中的东西,发现惊喜。可是现代科技和人类求知好奇的本性让我们在旅途中的发现越来越少,太多的宣传网页,满街的招贴海报,每到一个地方,赞叹之余,心里都会有些沮丧的想着,这地方我见过不知道多少遍了。幸运的是,那个时候,我从没有见过它,唯一的印象是在飞机上西南航空送的一套邮票,里面有各种服饰的少数民族女孩子,仅此而已。

没有从书上得来的唯美印象,也没有被文人骚客的诗词浸泡着来寻找梦中的香格里拉。

所以没有过高的期望,自然也与失望绝缘。所以尽管每夜都跟滇池特产的蚊子大战三百回合可白天照样登上西山去看脚底下被阳光照得闪闪发光的,走近却会泛臭气的池子;所以,尽管睡在脚臭汗臭弥漫的长途客车上,可眼睛还是被路途中背着娃娃的少数民族妇女所吸引;所以尽管在泸沽湖畔狠狠的上吐下泻,可还是坐着著名的猪肚船泛舟湖上,耳畔是云雾缭绕的小岛上敲响的晨钟;所以,尽管在碧塔海颠在马背上晒暴了皮,可还是恨不得在湖畔住下来,看白色的骏马嗅嗅淡绿草地上遍布的酥油花,看湖畔粉红的杜鹃花瓣落进湖水里,顺水飘下去。据说,半夜的时候,会有月亮照着棕熊来觅食,而它们,却独独喜欢那些杜鹃花瓣,常常醉倒在湖边,原来不仅美酒醉人,花也会。尽管野象谷里的象叔象姨象姐象弟们并没有为我显露真身,但我却很高兴自己可以人猿泰山似的攀着绳子从它们洗澡的盐碱池的一头荡到另一头,行走在只容一人通过的吊在高大的榕树半腰的天梯上,对着下面仰头观望的人夸张的挥手,然后很得意的听见他们说,这个女孩子真了不起。

说起来,这些经历都不甚完美,我也不是那些最幸运的人,可是我却在我的旅途中得到了快乐。道听途说当然很重要,lonely planet的指示也很实用,但旅行毕竟是自己的事情,这种经历不是工厂流水线上规格完全一样的商品,为什么要和别人一样呢,就算不完美,那也是以自己的方式。何况,有的时候,也许会有意料之外的惊喜。

比如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了彩虹,真正的彩虹。在没有高楼大厦遮蔽的原野上,一头搭在鱼儿自在游弋的池塘上,一头搭在缓缓转动的水车上,一道很饱满完整的彩虹在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雨后明白的挂在天际。以致于正在亭子里躲雨的我心里怀疑了好一会儿,这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彩虹?得到证实之后我几乎立刻大喊着彩虹奔出了亭子,一张一张的给它拍照,给我们拍照,直到它在取景框里一点点的暗淡,直到它消失了好久,直到我们已经走在积水都快被晒干的青石板上,我还在念叨,我看见彩虹了。

发现美景是一大乐事,发现美味更是乐事中的乐事。

似乎发现好吃的东西是人类无师自通的天性(反正我是),西双版纳最美的不是热带森林,而是菠萝芒果和各种各样的热带水果。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去当地人的集市转转,第一天发现,原来这些水果在这儿都是按公斤卖的,一块钱居然可以买五个菠萝,所以我们毫不犹豫的把晚饭改成水果餐,我妈吃芒果,我吃菠萝,吃到肠胃发软牙齿发酸为止,版纳的菠萝那个甜啊,甜到削了皮之后可以直接啃,完全不需要放在盐水里面浸泡,后来我一直把这个当作吃菠萝的标准,拿起来就啃,可惜在我们家楼底下买的第一个菠萝就把我酸掉了牙。当然咯,版纳最有名的还是菠萝蜜,就是学名榴莲的东西,据说,是水果皇后,可惜,我没这个欣赏品位。买了一个最小的大个儿榴莲只吃了一口就因为对那玩意儿记忆深刻这辈子不需要再吃第二口了。可是,之后我常常会有罪恶感,尤其是在超市发现这玩意儿的零售价的时候。

说到云南,不能不说过桥米线。从昆明的四星级酒店到西双版纳的路边小摊,凡是有米线的城市我都去尝了一碗,发现了一个屡试不爽的真理——最好吃的米线绝对在装潢最简陋的店铺。说到版纳的那家米线摊,真是此汤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依然是鸡汤,却没有一块一块腻腻的油斑浮在表面,反而看上去象清汤一样,可喝的时候香味尽入唇齿,更绝的是,老板居然把一般放的香菜大胆的改成了薄荷叶,真正的又清香又醒脑,而米线用的也不是我们一般看到的细长条儿,而是类似于凉皮儿的宽条,一大碗汤里面影影绰绰的宽米线,再加上围绕周围的薄荷叶,见到的人无不十指大动的,所以,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每天早晨蹲在这家店门口等米线的人,更绝的是,去迟了居然还没的吃。于是,只好常常睡眼惺松的挣扎着起来先去抢了早饭吃再回酒店补觉。

流浪是发现,发现美景美食,同时也发现我们在熟悉的城市缺少和容易忽略的同类,还有那些尽管普通却可以带来感动的事情。而背包旅行的好处就在于,它让这种发现的可能达到最大。

我有几张照片,是通过一封信寄来的,寄信的,是一同去中甸的一对小情侣。我们在丽江的酒店认识,说起来,那个酒店并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宾馆,更像是现在的民俗客栈,住在纳西族的房子里面,房子里放着两张老藤椅,窗外可以看见四合院的照壁和房脊上的兽吻,老板是个可爱的中年妇女,会在天黑之前帮我们收回晾晒在院子里的衣服,会告诉我们上雪山需要穿什么样的衣服,在什么时间,会告诉我们古城里面哪里最有意思,在她那儿还能看见纳西族的女子用来背宝宝的七星背带,还会告诉我们要去中甸最好是包车,于是,我们和小情侣就在她的撮合下开始同伴生涯。我们一起去了虎跳峡,去了中甸的草原,去了香格里拉峡谷,那个时候没有数码相机的合成功能,所以我和老妈很少有双人照,但是那一路因为有了小情侣,我们有很多一起的照片,而互不相识的人在旅途中的关照和了解很大的减轻了旅途的无聊和对未知的恐惧,特别是在听说中甸是有名的彪悍之城的时候。当然咯,如果是喜欢赶时间的人,那么最好不要和别人一起搭伴,尤其是小情侣。因为,每到一处走不了两步就停下来确实是很花时间,也很考验人的耐心的一件事情,尤其是还得在远处给旁若无人热情kiss的两人当保镖,有点小尴尬。那个时候我常常会恼火,老妈总是一笑置之,后来我总算明白,爱情和美景的交融实在是件让人忘情的事情。还有在泸沽湖的时候,我们误了最后的出山的班车,而那时候我的身体状况很不好,急着要离开这个虽然美丽却与世隔绝的小村子,一辆旅行社的包车刚好要离开,我们几乎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去跟司机谈判,司机是个典型的摩梭人,虽然不穿少数民族的衣服却抽长长竹烟筒装的水烟,他几乎没有怎么思考就带着我们顺利的回了丽江,居然连路费都没有要。要说什么热泪盈眶有点矫情,但从此我都不怕去少数民族和边境那些一班人口中刁民泼妇出没的地方。因为,就像《鼠疫》里说的那样,互助实际上是人类的本性,不分民族,也不分信仰。

 

 

云南留在我记忆里的就是这些细小的有点琐碎的片段,没有沉重的古之忧思,也没有对现实和未来的担忧。那个时候,我还小,只是虔诚的用眼睛去发现周围的一切,不了解过去也不关心未来,在这个宜人的地方收获了生命里面自然给予的第一份完整的惊奇。

 

 

Ps: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记性很差的人,然而对于七年之前的东西居然能回忆出来这么多。实在是件了不起的事情,貌似正在向话涝四的方向发展。。。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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