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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铁矿离奇被叫停(2004-09-13刊与羊城晚报)

(2007-04-27 17: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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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彬

新闻

分类: 喻彬新闻作品
 

民营铁矿离奇被叫停

对江西省寻乌县新天地铁矿被关闭停产10个月的调查

                  记者喻 彬    文、图

 

    编者按:本报自创办之日起,就肩负起关注投资环境、关注民企权益的历史责任。“9+2”合作区域内的投资环境,无疑是我们首先注目的焦点。“9+2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亲自倡导,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大力支持的跨省区的区域性经济合作机制。这一合作机制的启动,必将掀起民营企业新一轮的投资热潮。

  本期,我们就特别报道了一位广东民营企业家在江西省寻乌县投资过程中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推出这篇报道,就是要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推动投资环境改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喻彬广州、江西赣州报道:“这纯粹是他们(矿主)自己的原因,县、市有关部门在4月就通知他们整改,他们却一直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补办上去。我们也希望他们尽早恢复生产。估计过几天他们的许可证就会批下来。”9月10日晚,江西省寻乌县桂竹帽镇党委书记曾令生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

  曾所说的是广东省河源市新天地矿业有限公司到桂竹帽镇老墓矿区投资1500万元开办的新天地铁矿被关闭停产10个月的事。1997年,经寻乌县政府招商引资,新天地矿业有限公司到该县桂竹帽镇老墓矿区投资1500万元开办新天地铁矿,并签定了10年的开采合同。合同规定,当地政府负责办理一切有关矿石开采手续,凡是该矿区范围内的铁矿石由该公司独家开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矿区开采。

  但是,2003年11月24日,寻乌县政府办公室在没有事先知会、听证的情况下,突然颁发了一份关闭新天地铁矿的文件,关闭理由是:“无证非法采矿,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投资者认为,合同上注明了由当地政府负责办理一切开矿手续,他们已经证照齐全地开采了6年多,“何来‘无证非法采矿’?明摆着想吞掉我们的铁矿”;而且,“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一说,事先也没有任何安监部门的检测报告,同时也没有履行事先知会、听证等程序,在毫无证据、非法程序的前提下,岂能仅凭着该县政府办公室一纸文件,就让投资1500多万元的铁矿关闭近10个月之久?造成的巨大损失由谁来承担?投资者甚至开始怀疑当地有人想侵吞外来投资。

  数月来,记者对此进行了长达四个月的跟踪采访。

 

  矿山总管:招呼都没打,铁矿就被关闭了

  2004年5月23日,记者来到江西省寻乌县桂竹帽镇华星村老墓村民小组新天地铁矿,只见三三两两的民工蹲在工棚门前抽烟,眼神茫然。一台台挖掘机都停靠在矿区的土场上,挖掘斗等部件都锈迹斑斑。供电部门已将给该矿区供电的保险丝全部拆除了……整个铁矿处于完全瘫痪状态,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生机。

  新天地铁矿何总管拿出一份寻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神情沮丧地对记者说:“你看,就是寻乌县政府办公室的这一份文件,就将我们的铁矿关闭了半年。在关闭之前,我们这个矿已开采了6年多,从来没有出现什么安全问题,一直开采得好好的。可是去年11月24日,寻乌县政府办公室突然下一个文件把我们的矿关闭了。那个文件上说我们是无证非法采矿,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和当地政府的合作协议上明明白白地写明了:由当地政府负责办理一切开矿手续,地方政府也确实把所有的证照办齐全了,我们开采了6年多,怎么可能是‘无证非法采矿’呢?这个关闭决定上还说‘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即使存在安全隐患,那为什么事先不通知我们整改呢?同时也没有经过任何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测,在没有经过知会、听证等程序,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凭着县政府办公室这一份关闭决定,就让我们的铁矿关闭了半年。这是当地政府非法关闭了我们的铁矿,造成的一切损失谁来赔偿?”何总管说着向记者出示了该矿的所有经营证照。

  何总管说:“自从我们矿被关闭以来,我们多次找有关部门和县主管领导要求撤消关闭决定,努力整改,恢复生产。但这些领导之间总是相互踢皮球,各有关部门都说是县里要关闭,要我们去找县里的领导;而县里的领导都说是上级主管领导说我们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关闭的,又让我们去找上级各个主管部门的领导。这半年多来,我们就是在这些部门领导之间像皮球般被踢来踢去,没有人为我们外来投资者主持公道。”

 

  矿长:先关闭后整改,就是非法行政

  23日下午,新天地铁矿的何矿长向记者出示了几份文件。

  一份是寻乌县政府办公室2003年11月24日颁发的寻府办字[2003]123号《关于对桂竹帽新天地铁矿给予关闭的决定》。

  一份是寻乌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2003年12月4日颁发的《寻乌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通知单》,责成该铁矿“必须在12月6日前整改到位。”

  一份是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03年12月23日颁发的赣市安[2003]36号《关于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单位进行督办整改的通知》,寻乌县桂竹帽铁矿榜上有名。

  一份是寻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2月10日颁发的寻安监[2004]04号《寻乌县桂竹帽新天地铁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报告》,文中写道:“2004年2月4日桂竹帽镇政府和该矿提出了申办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申请恢复露天采矿及选矿的请求,经我局有关人员实地现场勘查,原地下开采矿井已捣毁封堵,按要求基本整改到位……请市安委会市安监局派出人员就该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一份是寻乌县政府办公室2004年5月13日颁发的寻府办字[2004]29号《关于整治桂竹帽老墓铁矿区采矿秩序的通知》,其中第一条是:“将原有两采矿权人有效整合为一个采矿权人,以使整个矿区的合理规划,生产规模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规定,不能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从上述文件看来,寻乌县政府办公室是先对新天地铁矿作出关闭决定,后通知其进行整改。

  何矿长说:“将我们的铁矿非法关闭了半年之后,寻乌县政府办公室才给我们下达整治通知。既然关闭了,也用不着整改了。要我们整改,那首先也得撤消关闭的决定。把我们的电停了,我们怎么整改?我们在1997年4月10日和桂竹帽镇政府签定了一个“联合开采老墓铁矿合同”,合同上有县政府的印章和“同意甲、乙双方联合开采”的批示。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凡是老墓矿区范围内的铁矿石由我们独家开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矿区开采。”可是,这份2004年5月13日由寻乌县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整治桂竹帽老墓铁矿区采矿秩序的通知》明摆着是地方政府违反合同,在没有经过我方和县政府签字盖章同意的情况下,暗中又和另外一个矿主签定了开采协议。他们这么做,纯粹是把我们的外资老板引进来,然后再想法吃掉。实在让人心寒。”

 

  县政府:不是关闭,是要求规范化开采

  24日上午,记者来到江西省寻乌县政府办公室,该县李良东副县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他表示:新天地铁矿是寻乌县1997年招商引资进来的一个投资项目,由于该铁矿的铁矿石含量和品位都比较低,效益一直不理想,矿主的开采信心也不足。去年,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新天地铁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矿主对整改工作也不太重视,县里就下文关闭了。今年1月份铁矿石的行情看好,价格猛涨,他们又要求复产。我们并不是要关闭新天地铁矿,而是希望他们通过引资、融资和集资等方式吸纳资金,增强实力,做大做强,使铁矿上规模上档次。

  关键是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03年12月23日颁发的《关于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单位进行督办整改的通知》,对全市169项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今年4月26日,赣州市维护矿业秩序领导小组下达了一个《关于整顿和规范寻乌县老墓铁矿区采矿秩序的通知》,提出了七项整改要求,第一项就是:将原有两采矿权人有效整合为一个采矿权人。现在我们要求新天地铁矿按照上级的整改指示进行整改,然后视整改情况,做出新的开采方案。前提是整合为一个采矿权人。26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寻乌县县长马玉福的手机,马县长自称正在南昌开会,关于记者前来该县采访一事,李良东副县长向他汇报过。马县长说:“我们从来没有说要关闭新天地铁矿,这个铁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下文责令整改,我们只是希望他们依法采矿,规范经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安全压倒一切,我们不能够视生命而不顾来发展经济。”

 

  赣州市安监局:关闭是寻乌县政府的决定

  25日上午,江西省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天地矿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与该局副局长何源及该局安全生产管理科赖科长了解情况。对话如下:

  顾问:何局长,我是河源市新天地矿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们公司在寻乌县桂竹帽镇投资的新天地铁矿,已被关闭半年了。

  何源:哦,我知道,关闭这个铁矿呢,不是我们的事,是寻乌县政府的决定。

  顾问:寻乌县李良东副县长说不是县政府的事,完全是你们安监局的事。

  何源:不可能的。县政府去年就下了文件关闭这个铁矿。我们今年3月份颁发的《关于要求寻乌县安监局责令寻乌县桂竹帽铁矿停产整顿的通知》,这个铁矿早就被县政府关闭了。怎么会是我们要关闭的呢?这个事我让赖科长跟你们说(说完何源拨通了安全生产管理科赖科长的电话)。

  顾问:赖科长,你这份整改通知后面附的整改单位的表格,整改企业名称是桂竹帽铁矿,而关闭责令整改的恰恰又是我们新天地铁矿。

  赖科长:(认真地看了看文件)哦,写错了,那是我们的笔误。

  顾问:你这么一笔误,导致我们铁矿关闭半年,我们完全可以依法起诉你们的失职。

  赖科长:实际上需要整改的就是新天地铁矿,你起诉我,我不怕!

  顾问:寻乌县政府领导说,我们铁矿被关闭不是县政府的事,完全是你们安监局的事。

  赖科长:怎么会是我们的事呢?去年县政府就专门下了一个关闭新天地铁矿的文件,你们也应该知道啦。

  顾问:这个关闭决定实际上是一个无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不对?

  赖科长:对啊,一是证据不足,二是程序不合法。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呀。你们公司向我们市有关领导写的报告都转到我这里来了,我们又没有权利提起复议,你们应该写报告,向赣州市政府申请复议,直接送一份到法制办,像你这个事件并不复杂,一般60天内就有回复。

  顾问:县里要求我们聘请你们对我们矿区进行整体规划并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和开采设计。

  赖科长:你们矿都已经关闭了,做任何规划和设计都毫无意义。(寻乌)县政府的关闭决定不撤消,我们不会去为你们做设计的,我们不可能为一家被政府关闭的企业做规划设计。

  顾问:那怎么办?

  赖科长:那只有申请复议。

 

  矿产办:我们一直在做复产工作

  寻乌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林润生主任在6月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一直在协助矿主做整改和恢复生产工作,我们将有关材料报上去,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下来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产了。”8月24日,记者向林润生了解新天地铁矿是否恢复生产了,他说:“新天地铁矿的复产手续,我们已送上去了,至于什么时候能够恢复生产,我就不敢说,因为上级安全生产监督局、矿产局等部门都要审批的,环水保、安全生产等各方面都要完善,是一环紧扣着一环的。实际上,我们一直抓得很紧,反而矿主自己不着急,要求他提供的一些法定的材料,一直没有提交上来。”

  不过,林润生却没有对记者介绍具体还有什么材料“没有提交上来”。8月24日上午,新天地铁矿一负责人向记者反映:新天地铁矿一直不能恢复正常生产的主要原因是,林润生私自请了一个开矿人,要进驻新天地铁矿矿区和新天地铁矿一同开采,并且要新天地铁矿矿主签定一个同意增加一个开采单位共同开采的合同,但新天地铁矿矿主一直不同意,林润生就不给新天地铁矿开采证申办材料签署意见并申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开采证办不下来,安全生产证等证照自然也办不了。

  林润生则否认新天地铁矿负责人的说法,称新天地铁矿一直不能恢复正常生产的主要原因是矿主自己不着急,该提交的手续迟迟不交上来。林润生说:“至于开采证,是由省里办下来的,我们只是负责在申办材料上签署意见。”9月10日晚,寻乌县桂竹帽镇党委书记曾令生在电话中对记者说:“这纯粹是他们(矿主)自己的原因,县、市有关部门在4月份就通知他们整改,他们却一直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补办上去。我们也希望他们尽早恢复生产。估计过几天他们的许可证就会批下来。”

  当晚,记者拨通了该矿负责人的电话,他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我们铁矿被当地政府一关就将近10个月了,损失非常惨重,这个损失该由谁来赔偿呢?!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吗?!”该矿负责人几乎怒不可遏。

 

  律师说法:寻乌县政府的关闭决定是无效决定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陈茂平律师称,寻乌县政府对新天地铁矿下达的关闭决定,实际上是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不过是一个无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否则这个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也就是说寻乌县政府办公室2003年11月24日颁发的寻府办字[2003]123号《关于对桂竹帽新天地铁矿给予关闭的决定》,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程序不合法,是一个非法的无效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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