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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彬早期新闻作品《打工妹命归“金丝笼”》(原刊于1996年11月1日《上海法制

(2007-04-19 14: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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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彬

新闻作品

分类: 喻彬新闻作品
    一名年方二十的打工妹,在深圳打工不到一个月,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从繁忙的流水线走进了幽雅的“金丝笼”——做了香港老板杨某的情妇。就在中秋佳节、月圆人圆的日子里,回来准备与小情人团圆的杨老板打开房门,一股腐臭扑鼻而来,小情人陈尸床上,香消玉殒

打工妹命归“金丝笼”

 

    1996年的中秋节,阴雨霏霏,香港老板杨某的提着几大包从香港带回来的中秋礼品,喜盈盈地来到了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某出租屋二楼,亲昵地叫了几声小情人的名字没有回音,便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突然一股腐尸的恶臭向他迎面扑来。杨某发现小情人谢某正躺在床上,头上盖着毛巾被。走近一看,见谢某手脚发黑,便慌忙退出,向松元派出所报了案。

 

   中秋命案

    接到报案后,宝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与松元派出所联合组织了专案组,立即开展侦破工作。刑侦技术人员勘查现场时发现:死者谢某(女,20岁,湖南衡阳县人)死在一套两房一厅的卧室里,尸体已高度腐败。法医验尸证实:死者死亡时间约在9月24日,可以排除暴力、中毒、病变致死。但由于尸体高度腐败,不能排除死者被他人堵住嘴鼻以致窒息死亡。

 

   蛛丝马迹

    据警方调查得知:案发现场的两房一厅内住着4人,两男两女。杨某(50岁,香港人)与死者谢某共居一室;刘某(58岁,香港人)与肖某(女,25岁,四川人)共居另一室。死者谢某与肖某都是被杨、刘两位香港人包养的情妇。据肖某反映:死者谢某生前与一名叫贾理志的四川男人关系甚密,贾常趁谢独守空房之机前来嫖宿。9月23日晚,贾与谢嫖宿一晚。24日一大早,有一湖南妹来找贾。当日上午9时许,肖某又见贾上卫生间;上午11时,谢某还下楼买烟。中午12时,肖某离开出租屋后,情况就不得而知了。由此看来,贾是死者谢某生前最后接触的人,也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

    为了尽快掌握贾理志的下落情况,专案组民警查遍了观澜镇所有的出租屋,调查了贾理志所有的关系人。9月29日,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贾理志与老乡赵某曾同住在观澜大埔巷西村某出租屋里。专案人员立即找到赵某,对他进行法制教育。赵某反映:9月27日上午,贾理志从广州打电话给他,称其在广东省花都市花果山加油站附近一工地上做工,要赵某带几名工人过去。并留下传呼机号码,机主姓孙。

 

   长缨缚恶

    9月30日上午,专案组人员穿便衣带着赵某及两名四川民工,来到花都市花果山加油站附近工地,找到了机主孙某。要孙带赵及两名民工去见贾理志。孙将他们带到一幢还未竣工的大楼二楼。警方则迅速包围了这幢大楼,将贾理志当场擒获,并在其住处搜获了死者的密码箱,箱内装有死者的衣服及租住的房门钥匙一串。在铁证面前,贾理志不得不认罪,供出了其于9月24日中午杀害谢某,并抢走其密码箱的犯罪事实。

 

   堕落轨迹

    谢某是如何坠入生命深渊的?

    据警方调查,今年4月,谢某告别了养育她的父母,走出了贫穷的小山村,怀着绚丽的梦想来到了深圳,在观澜某印花厂做工。包吃住月薪200元,每天工作12小时。昔日尚在慈母怀中撒娇的谢某,突然走进这种艰苦的生存环境,感到极不适应。饭菜不合口味,十几个人挤在一间小房子里,吃不好,睡不好。一天忙下来便头重脚轻,精疲力竭,她想另觅生计。有一天晚上不用加班,她的老乡(该厂保安员)带她去观澜某酒店一港客住的房里玩,他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渐渐地便熟了。11时许,保安员对谢某说:“我出去一会儿就来,你在这儿等着。”保安员走后,谢某起初有些局促,但该港客轻松自如、妙趣横生的谈笑,使谢某的紧张感慢慢地松驰下来。港客说:“你这么漂亮的姑娘去打工,真是可惜。跟我干吧,我也正需要个帮手。一个月给你1000元,怎样?”谢某顿时受宠若惊,不置可否地点头又摇头。当夜谢某半推半就地和港客同床共枕。

    次日醒来,港客果不食言,一掷千金,将一张面额1000元的港币放在谢某手里。谢某顿觉自己是在卖身,便递还给港客说:“不,不,我不要。”港客若无其事地说:“收下,没事的。”谢某本想回厂上班,港客很虔诚的样子吻着她的手说,“上什么班?你身子是我破的,做我太太吧,保你有吃有喝有钱花。”谢某同意了。这是她迈出人生深圳渊的第一步。

    在一段时间里,她与港客在包房里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后港客给谢某留下一张名片和2000元钱,便一去多日杳无音讯。以后,谢某又通过那个保安员认识了香港老板杨某。他们一见如故。不久,杨某在观澜镇租了一套房子将谢某包养起来,每月给谢1000多元钱,每周六与谢某聚一回。渐渐地,谢某又经保安员介绍认识了一位在观澜搞建筑的小包工头贾理志(男,41岁,四川省西充县人),每周周一至周五贾理志都来谢某处嫖宿,同时也为谢充当皮条客。

 

   香消玉殒

    9月23日晚7时55分,贾理志带着新买的电工刀来到谢某的住处,与之嫖宿了一夜。次日上午8时许,谢某见贾情绪有些反常,便问他为什么不高兴。贾说:“我现在处境很艰难。”说着拿出10元钱让谢某出去买了一包红梅牌香烟。贾点燃一支烟抽着抽着突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电工刀对谢说:“请你用这把刀给我放血吧。”谢某把刀扔在一旁。贾声色俱厉地说:“你不把我搞死,我就把你搞死,然后拿走你的密码箱,因为我现在处境很艰难,身上没有钱了。”谢某不相信这话是真的,连忙说:“不可能,不可能。”上午10时50分,贾理志在与谢某再次发生性关系时,趁谢某不备,掐住她的脖子。谢某就此命赴黄泉。

    (原刊于1996年11月1日《上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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