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30”殉情事件透视
8月30日,夏末的太阳热情依旧。下午3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灵芝派出所值班室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报警电话,所长杨火光接到报案,立即带领干警奔赴现场——灵芝公园。
撩开死亡的面纱
公安人员来到案发现场宝安区灵芝公园荔枝树下,见到一年轻女性的尸体。她着装十分整齐,而现场散发着一股浓烈的农药味。老法医吴志锋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这是一宗服毒自杀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位美丽的女子走向死亡的呢?
当天晚上6时许,河东派出所辖区内有一男子步履踉跄来到现场认尸,该男子悲恸欲绝。据其介绍,死者是其妻子邓某,23岁,广东省普宁市人,在宝安区西乡镇与丈夫开一间杂货店,生有一男孩。死者生前曾与阎某(广东潮阳人)关系暧昧,她因陷入“三角情”不能自拔而服毒自杀。
痴情女迷恋“三无”汉
记者怀着惋惜和疑问,与公安和妇联的同志一道,来到了死者家中,只见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睡在地板上有气无力地哭喊着“妈妈”。死者的丈夫王某撬开了一只过去一直锁着的小木箱,里面整齐地叠放着3本精致的硬皮日记本。笔者翻开了她生命的最后一页日记,也就是8月30日留下的绝命书:
“对于我们的感情,我是非常认真的,与他(指死者丈夫)的结合,那时我只想在形式上拥有一个家,平淡地度过此生。对于你,我却用全部的情感去相爱,所以我有魂消魄散的打算,来生你一定要等我,我将一直寻找你,寻找我们此生未了的缘份,相约到永久!”
显然,死者的遗言是留给她的情人的。据深圳某传呼台资料表明,8月30日死者自杀之前曾留言给她的情人阎某,内容是:“邓小姐叫你照顾好你的4个子女,说不是你做错。”那么,她的情人阎某是怎样一个男人呢?他何以让她如此痴迷?
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三无”人员,一个膝下有四子的已婚男子。美丽的生命为了一个在世俗的眼光中别无所长的男人而饮鸠自尽,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然而,世人不禁要问,这究竟为什么?或者,从死者生前那几本深藏不露的日记本里能窥见一斑。
她是一个具文学天赋的女孩,她把女人的命运归结为两种:“未婚”与“结婚”,当她进入另一种命运,与一个不是自己梦中所爱的人结婚成家之后,少女的梦却还停留在其幻觉中:“爱情你能开两次花吗?第一次不如意,第二次能如心所求吗?”1996年6月,她在日记中有了这样的感叹:“遇见你使我开始放荡,谁的勾引,谁的吸引呢?这是不是命运的安排,能永恒吗?我视感情胜过自己的生命,自从有了对你的感情,日子就有了牵挂与期待。”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并把这个男人当成了自己梦中的白马王子,并开始了琼瑶的童话式的爱恋:“为什么每次交谈,你总是用怀疑的口吻问我,爱本不需要理由,你看过琼瑶书中的《一帘幽梦》与《浪花》吗?爱情不在于时间的长短。”历经这种欲罢不能的痛苦煎熬之后,她开始相信来生,把此生未了之缘寄托来生转世,重续良缘。于是,她在死前3天写道:“你说最好活18年就归去,我想18年也许太长久了吧,我们要承受多少痛苦?最好在彼此感情浓浓的岁月中归去。”就在自杀前一天,她依然还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徘徊:“不知你的诺言是否能永恒,不知这样的情感彼此能否长相守?命运使我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
请当心爱的沼泽
邓某的爱情是不理智的,她为了实践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浪漫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受到重创之后,竟然铤而走险,踏进与道德、婚姻相悖的爱情误区,以致最后走上一条不归路。诚然,在当今的深圳,像邓某这种以死相许的事例实为鲜见。邓某陷入这种“爱情”沼泽,如执迷不悟注定将以悲剧而告终。婚外情对社会对家庭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如果她及时走出那狭小而畸形的情感苑囿,让理智的阳光照临自己的心扉,用一种健康的人生观审视自己的情感、对待自己的婚姻和家庭,也许不会走上自杀之路。再者,如果她对人生再多一点信心和耐心,运用正当的手段改变自己不如意的婚姻现状,也许她会拥有另一种人生。
(原刊于1996年9月10日《南方日报》第六版,作者:喻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