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论书杂考》一文是我在04下半年利用闲散时间翻读各种宋人书论的过程中,检别出来的部分语词的札记。丛材料蒐集到考释完毕,前后跨越了四五个月的时间。这种饾饤琐碎的工作原本不是有意为之的,最后所以凑合成文,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觉得其中有些语词也许是书学研读者不太留意且不易理解的,有必要作出简单的考订。有些语词则虽经学者释说,但仍存在着不确和混乱之处,我想提出自己的看法。二是意识到所涉部分语词有着较为明显的方言俗语色彩,通过有限的钩隐枚举,或可间接显示出古代书法散论、书画题跋在浩如烟波的文献中,所具备的语料研究价值。当然,因受到时间、能力和兴趣之限,我还远不能将此工作做得更为广泛和深入。
这里所谓“缀余”,是对其中某几条的后续补充和再澄清。无奈该文已发表于《书法》05年第4期(上海书画出版社),简单的补缀也只好在此自行追加了。为省去复述,并将原文附后。
1、“隐起砖”条
伟龙兄读此条,指示文意缺略、未尽完足,应于首段末乘势说明砖之所用。幸采兄意,补说如下:《山谷题跋》此条所说“隐起砖”为陶隐居墓中物,当无可疑。陶隐居即南梁陶弘景,梁武帝为东宫时即与之交密。后辞官隐居茅山之勾曲山,屡请不出,朝中每遇大事仍遣书咨询,人称“山中宰相”。勾曲山正在黄庭坚所谓“金陵、丹阳间”,陶弘景其时信奉“五斗米道”,茅山一带为道教宿地。又,南梁沿袭曹魏以来旧制,曾一度禁碑,后虽松弛,立碑仍需朝廷批准。据黄庭坚对隐居墓中“隐起砖”的描述,此砖当是避免犯禁置于墓圹中的简易墓志,此前墓志在东晋的产生和兴起,即为免触碑禁。但陶弘景墓前确实又曾立碑刻(《道藏》有《梁解真中散大夫贞白先生陶隐居碑铭》。此碑04年发现于句容,见2004年5月18日《镇江日报》报导),梁武帝死于陶弘景之后,定能特准其立碑。碑与墓志并存,东晋时期亦已流行。(关于魏晋南北朝碑志的制度和使用,见刘涛著《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江苏教育出版社)
2、“故会主人意”条
日前,见《书法》2005年第7期编者“他纠与自纠”栏目中,刊林永江先生小文《宋人论书杂考读后》,该文除指出编者误将前条条目“隐起砖”作“稳起砖”外,认为该条释“故会主人意”为“略揣主人笔画梗概”不妥。接着说:
我意这句话的后半句,可分成四段来看,即“故”“会主人意”“修改波撇”“致大失真”。“故”做“故意”即“有意”解,家僮刻字失真是有意为之的,不是失误。所以“故”是指向“修改波撇”,不是指向“会主人意”。试想:既然已经“会主人意”了,还用得着去“略揣梗概”吗?这是矛盾的说不通的。其实,“会主人意”应是“故”的原因和根据;由于家僮领会了主人的意图(会主人意),才敢有意(故)“修改波撇”。古代的主仆尊卑关系是非常严肃的,僮仆对主人惟命是从犹恐不及,决不敢仅凭“略揣”而冒昧行事的。因此,这后半句应释为:(家僮)领会主人的意图,有意将笔画修改,以致大大失真。
按照姜先生原释“略揣主人笔画梗概”,则颜真卿看了这“大失真”的刻字,同不同意应是个未知数,小小家僮敢冒这样大的风险吗?
林先生不同意我的解释,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值得尊重,但似不无问题。首先,他释“故”为“故意”“有意”,并让“故”指向“修改波撇”,不合文句意旨和表达习惯。“故”无疑是针对“会主人意”的。其次,我已说明“故会主人意”为“略揣主人笔画梗概”,此“意”是“笔画”即用笔之意,而不必迂曲解作主人的什么意图。再次,林先生
“古代的主仆尊卑关系是非常严肃的,僮仆对主人惟命是从犹恐不及,……”云云,恐怕是想当然之辞,古时主仆狎昵不拘之例比比皆是,不象想象那样的冒多大的“风险”。最后,请注意米芾讲这段“掌故”的用意,是要支持他的“石刻不可学”之论。石刻之不可学的原因,米芾认为在于“失真”,颜书失真的原因,米芾又归罪于家僮的轻率,这也本是米芾的想当然(失真是事实,但失真的原因可以有很多)。如果按照林先生所说,颜真卿作为有唐一代最杰出的书家,墨迹上石之际,还要授意家僮修改,那才是不可想象的。既便如此,依颜真卿之意改过的笔画,也只能愈改愈佳,米芾还会说它失真而不可学么?
3、“要大于身”条
拙作此条曾得出结论:“应该是说杨凝式的腰突出在外,以应‘形貌寝侻’”。近读牟宗三《五十自述》,中引《长阿含经》数段,记释迦为太子时出宫游观,“于其中路,逢一病人,身羸腹大,面目黧黑。”此处“身羸腹大,面目黧黑”,虽用以形容病体,与《宣和书谱》对杨凝式“形貌寝侻,……要大于身”的描述又何其接近?是更知“要大”为腰腹突出在外,必无可疑。
附:
宋人论书杂考
隐起砖
《山谷题跋》卷一《跋王荆公书陶隐居墓中文》:“熙宁中,金陵、丹阳之间,有盗发冢,得隐起砖于冢中。识者买得之,读其书,盖山中宰相陶隐居墓也。”王锳《唐宋笔记语辞汇释》“隐[一]”条,释“隐”为“映现”、“呈现”,释“隐起”为“凸现出”、“浮现出”。王锳举例句十余条,其一为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善长注《水经云》:临淄人发古冢得铜棺,前和外隐起为隶字。”按:此事张怀瓘《书断上·隶书》引作:“前和外隐起为字”,《宣和书谱·隶书序论》引作:“棺之上有文隐起”。王锳未举者还有《容斋续笔》卷12“铜雀观研条”:“先公自燕还,亦得三研(砚),大者……背有隐起六隶字,甚清劲,曰‘建安十五年造’……”。那么上面所谓“隐起砖”,显然是指刻有文字之砖。
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所谓款识,乃分二义。款谓阴字,是凹入者,刻画成之。识谓阳字,是挺出者。”从词面和语例上看,“隐起”可兼指款识,不加分别。
蛛丝煤尾
《山谷题跋》卷五《跋常山公书》:“墙隅败纸,蛛丝煤尾之余,无不轴以象玉,表以绨锦。”卷七《题子瞻与王宣义书后》:“东坡道人书尺,字字可珍,委顿人家蛛丝煤尾败箧中。”
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古者,漆书之后,皆用石墨以书,《大戴礼》所谓‘石墨相著则黑’是也。汉以后,松烟、桐煤既盛,故石墨遂湮废。”“煤”本指烟气凝成的黑灰,如桂馥所说,后被用以制墨。又“煤”、“墨”古音近可通,所以“煤”可借为“墨”。如唐韩偓《横塘》诗:“蜀纸麝煤添笔兴,越瓯犀液发茶香。”《山谷题跋》卷五《题王荆公书后》引李西台(建中)诗:“枯杉倒桧霜天老,松烟麝煤阴雨寒。”《宣和书谱》卷六“石延年”条引欧阳修诗:“延年醉题红粉壁,粉壁已剥昏烟煤。”“蛛丝煤尾”则指极稀微的墨迹,如同说“片纸只字”、“断简残牍”。
怕 妇
《山谷题跋》卷九《评释长沙法帖·唐高宗<审行弘福帖>》:“此帖妙绝,恐非怕妇汉所能。”又《山谷题跋》补编《跋唐玄宗鹡鸰颂》:“唐太宗妙于书,故高宗虽潦倒怕妇,笔法亦极清劲。”
“怕妇”一词,见于唐人孟棨《本事诗·嘲戏》:“中宗朝,御使大夫裴谈崇奉释氏。妻悍妬,谈畏之如严君。……时韦庶人颇袭武后之风轨,中宗渐畏之。内宴唱《迴波词》,有优人词曰:‘迴波尔时栲栳,怕妇也是大好。外边只有裴谈,内里无过李老(即中宗李显)。’韦后意色自得,以束帛赐之。”孟棨以当时人记当时事,“怕妇”即“怕老婆”,意甚明确。台湾中国文化学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编印的《中文大辞典》(1978)释“怕妇”为:“好妒之妇也。”不合孟棨文意。黄庭坚“怕妇”一语应即出自《本事诗》,但或误记中宗为高宗,或以武后、韦后均悍厉,推及高宗、中宗父子均懦弱。所以黄所谓“怕妇汉”即指高宗,“潦倒怕妇”也是指高宗的性格为人,以之与其“清劲”的书风相对比。
小字大不取
米芾《自叙帖》:“其书壁以沈传师(度)为主,小字大不取也。”意思是沈度的大字适宜题壁,小字多不可取。“大”为程度副词,应释为“多”、“大大地”、“十分”,如《海岳名言》:“颜真卿每使家僮刻字,故会主人意,修改波撇,致大失真。”“世人多写大字时用力捉笔,字愈无筋骨神气,作圆笔如蒸饼,大可鄙笑”等皆是。曹宝麟先生断米芾《自叙帖》为:“其书壁以沈传师为主,小字,大不取也。”(见《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以“大”为“大字”,即米芾谓沈度小字可用以题壁,大字不足取。误。
另,“大段”义也相近“大”,如“小儿(米友仁)作草书,大段有意思。”(《海岳名言》)释作“很”、“非常”、“十分”,参见王锳《唐宋笔记语辞汇释》该条。
故会主人意
米芾《海岳名言》主张:“石刻不可学……必须真迹观之”,原因是刊刻往往“失真”,举如“颜真卿每使家僮刻字,故会主人意,修改波撇,致大失真。”
“故”本有“巧诈”意。如《国语·晋语二》:“多为之故,以变其志。”韦昭注:“故,谓多作计术。”又《淮南子·主术》:“是以上多故,则下多诈。”高诱注:“故,诈。”但解释为:“以巧诈会主人意”,不很贴切。蒋礼鸿《义府续貂》“故计”条,以为“求之于声”,则“故”与“沽、估、辜、嫴”皆可通,并引诸家说,释“故”为“略揣梗概”。取蒋说释“故会主人意”,则为“略揣主人笔画梗概”,甚契合。
素食 草书
李之仪《跋山谷草书渔父词十五章后》引俗语:“家贫不办素食,事忙不及草书。”从李之仪到今人,都认为这俗语是说草书本应慢写。误。
此俗语的上句“不办”一词,产生的较早,江蓝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不办”条:“事情不能成功谓之‘不办’,犹今语‘办不到,不能’。”举如《颜氏家训·涉务》:“故治官则不了,营家则不办,皆优闲之过也。”《世说新语·假谲》:“愍度道人始欲过江,与一伧道人为侣。谋曰:‘用旧义在江东,恐不办得食。’便共立心无义。”江的训释是贴切的。“素食”为蔬食,即粗饭。“不办素食”是说家里穷到连蔬食都吃不上的程度。宋王谠《唐语林·补遗二》:“家有大丧,贫甚,不办葬礼”与之极相近。下句“事忙不及草书”与上句同构对仗,即是说事情忙到连草书都来不及写的程度,正以草书的应急速写为前提。这里使用了夸张,是俗语常见的修辞手法。如果草书本就是慢写的,还说“事忙不及草书”,显然就句式平平,缺乏表现力。江少虞《皇朝类苑》卷15:“谚云:信速不及草书,家贫难为素食。”同此。
宋代,关于草书的书写速度问题引起普遍关注。苏轼、李之仪、赵构等主张快写;黄庭坚主张从容为之。关于这个问题:一、秦汉时期草书产生的动因及其使用都是为了简易快捷,这是不争的事实。史游的章草以“急就”名篇,古代又称草书为“趋急书”,出土的汉魏残简、纸上的草书都可以提供证据。“匆匆不暇,草”,这样的断句是符合史实的。二、但作为书法艺术的草书,书写的快慢则是另一回事,它与个人的书写习惯、风格追求密切相连,并无是非高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评皇象草书为“沉着痛快”,是说美感上徐、急兼备。三、宋人主张快写者,应该是为了追求字的神采、动感与变化莫测。如《东坡题跋》卷四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主张从容为之的,是就创作的心理准备而言,强调不能仓促为之。如黄庭坚《山谷题跋》卷八《书自草李潮八分歌后》:“吾宗子舟求余作草,拨忙作此,殊不工。”陈师道《答无咎画苑》:“卒行无好步,事忙不草书。能事莫促迫,快手多粗疏。”苏、黄二人说的是两个问题,并不矛盾。
喎匾法
《宣和书谱》卷二“徐铉”条:“(铉)又谓自暮年得喎匾法,识者然之。”董逌《广川书跋·程邈篆书》:“篆法贵得
匾应势,故笔力常有余。”
“喎”谓偏斜、不正;匾,《古今韵会举要·铣韵》:“不圆貌。”“喎匾”(又作“蜾匾”“
匾”“窩匾”)一般指偏斜不圆正。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四:“公(王安石)性急,作圈多不圆,往往窩匾。”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五》:“得珠四十两,碎小喎匾,皆不堪用。”“喎匾”用来指篆法是何意?陈槱《负宣野录》透露了一些消息:“小篆自李斯之后,惟阳冰独擅其妙,尝见真迹,其字画起止处皆微露锋锷,映日观之,中心一缕之墨倍浓,盖其用笔有力,且直下不欹,故锋常在画中,此盖其造妙处。江南徐铉书亦悉尔,其源自彼而得其精微者。余闻之善书者云:‘古人作篆,率用尖笔,变通自我,此是□法。’……山谷云:‘摹篆当随其喎斜,肥瘦与槎牙处皆镌乃妙,若取令平正,肥瘦相似,俾令一概,则蚯蚓笔法也。’山谷此语,直自深识篆法妙处,至于槎牙、肥瘦,惟用尖笔,故不能使之必均。”此后,“喎匾”就被用来形容徐铉的篆法,元吾衍、刘有定、清刘熙载、朱和羹等对“喎匾法”的解释,多承陈氏。我怀疑陈槱所引“变通自我,此是□法”中的“□”,当即喎匾云云。
总之,宋人所谓篆书的“喎匾法”应该是种用笔法,依《负宣野录》说即讲究提按(“肥瘦”),而且笔画有弧度、起收成芒角(“尖笔”、“槎牙”)。但似乎也有结体上的侧斜、飘逸的含义。如《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辑《晦庵论书》:“骑省(徐铉)自言,晚乃得“
匾法”,今观此卷《项王亭赋》,纵横放逸,无毫发姿媚意态,其为老笔无疑。”康有为亦称徐氏兄弟“长脚曳尾、体长益甚”。总之,“喎匾法”是为扭转用笔平直圆稳、结字方正呆板的时弊,达到董逌所谓“力有余”和“应势”的目的,它应该来自某些汉碑篆额的启示。
双钩字与游丝书
南宋吴说(傅朋)创“游丝书”,系为草书,笔画细若蛛丝,连绵不断,一时称盛。汪藻赋诗有“游丝随春风,忽向窗前落”“神踪政喜萦不断,老眼只愁看苦无”等句。宋赵与时《宾退录》对吴说此体的独创性提出异议:“吴傅朋说出己意作游丝书,世谓前代无有,然《唐书·文艺传》吕向能一笔环写百字,若萦发然,世号‘连绵书’,疑即此体也。”《宾退录》所引在《新唐书》卷二○二,原作“(吕向)工草隶,能一笔环写百字……”可是,吕向“若萦发然”的“连绵书”就是类似吴说的草体“游丝书”么?未必。
《宣和书谱》卷六“蒲云”条:“(蒲云)尝以双钩字写河上公注《道经》,笔墨清细,若游丝萦汉,孤烟袅风,连绵不断。或一笔而为数字,分布匀稳,风味有余,览之令人有凌虚之意。大抵书法自科斗一散,学者纷纷。于是有垂露、偃波、芝英、倒薤之说,各工其习,以文其一家之学,亦宜在所录也。”这样看来,北宋的蒲云所写,也像是“游丝书”。可是《宣和书谱》接着说:“今御府所藏正书二:双钩道经、双钩德经。”既然为“正书”,蒲云的“双钩字”当是以细线勾勒轮廓的“空心”楷书字体。“或一笔而为数字”应指上一字末笔的单线连带到下一字的起笔,所谓“孤烟袅风,连绵不断……览之令人有凌虚之意”很像是在形容草书,实际上是粉饰之辞。那么,吕向的草隶“连绵书”也很难说就是“游丝书”,而所谓“环写”倒更象是在说双钩,即双钩空心草隶字。
要大于身
学津讨原本《宣和书谱》卷十九“杨凝式”条:“杨凝式,华阴人也,形貌寝侻,然精神矍然,要大于身。”“要”,当用其本意,即今“腰”字,丛书集成初编本《宣和书谱》正作“腰大于身”。湖南美术出版社《宣和书谱译注》(1999),桂第子注为:“要,想,希望,愿望。大,光大。”译为:“愿望光大于躯体。”谬以千里。
寝,《正字通·宀部》:“寝,貌不扬。”侻,《广韵·末韵》:“侻,轻。”都是用来形容相貌身材的难看,如《三国志·魏志·王粲传》:“表以粲貌寝而体若通侻,不甚重也。”宋朱长文《续书断》:“欧阳询……貌寝侻,敏悟绝伦。”“要大于身”应该是说杨凝式的腰突出在外,以应“形貌寝侻”。《旧五代史》卷一二八有杨氏本传,谓:“凝式体虽蕞眇,而精神颖悟。”“蕞”、“眇”均有“小”意,与“寝侻”不相违,但未言及“腰”。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十有杨氏家谱传赞,未言及凝式形貌。
波 发
姜夔《续书谱》“总论”条:“圆劲古澹,则出于虫篆;点画波发,则出于八分;转换向背,则出于飞白;简便痛快,则出于章草。”又《续书谱》“草书”条:“以捺代
,以发代辵,辵亦以捺代,惟蚣溆弥!贝湮囊猓饫锏摹胺ⅰ钡敝敢恢直驶R浴胺ⅰ泵驶爬聪〖N蓖豸酥妒槁邸罚骸盎蚝峄瓢朔郑⑷缱Α!庇帧短馕婪蛉<笔阵图>后》:“每作一波,常三过折笔;每作一□,常隐锋而为之。”按姜说,“发”画出自八分(隶书),与“波”对举,那么《题<笔阵图>后》中所缺的“□”,疑即“发”字(刘有定注《衍极》引《题<笔阵图>后》略作窜动,以□为“点”,不妥)。
“发”的具体形态是怎样的?从“以捺代
”来看,姜夔的“捺”当指“反捺”,即长点“
”;“辵”是“辶”无疑。依姜说:“ ”“
”“辶”“发”四种笔画可以在草书中互相代替,那么“发”应该是“出于八分”的某种捺笔的写法。宋人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二录有姜夔《<禊帖>偏旁考》,其中一则说:“‘欣’字‘欠’右一笔作章草发笔之状,不是捺。”《禊帖》(即《兰亭序》)中有两个“欣”字,如图一、二,姜夔此处所指应是图一“欣”字,其末笔的形态就是他屡说的“发”笔(图二“欣”的末笔作长点“
”,即是姜夔《续书谱》所称的“捺”)。“发”是典型的章草的笔画(如图三末笔),间或用于行草书(如图一、四末笔),但是“以发代辵”的情况在现存书帖中还不易见到,有可能指如图五几个字末笔的形态。
另外,《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还有一段话:“惟有章草及章程行狎等不用此势,但用激石波而已。其激石波者,缺波也。”所谓“激石波”、“缺波”从字面上看很可能也是指图一“欣”字末笔的形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