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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黑老大”戴上“红帽子”

(2010-02-07 22:35:40)
标签:

原创

重庆

黑社会

老大

红帽子

杂谈

分类: 无味草根

谁给“黑老大”戴上“红帽子”

 

    背景:去年,重庆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战果辉煌,一大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摧毁,一大批“黑老大”被抓。群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感到触目惊心:落网的“黑老大”中不少人都头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光环”。在公路客运、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以黑养商”的黎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富豪陈明亮是渝中区人大代表,垄断重庆猪肉市场的王天伦是大渡口区政协委员。近年来,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并不鲜见,人们不禁要问:“黑老大”是怎么戴上“红帽子”的?(据重庆晚报综合)
  “黑老大”们之所以热衷于弄顶“红帽子”,其目的当然不是替人民说话、解难、办事,而是为了“以红养黑”、“以黑养商”,借助代表、委员的光环,为自己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的行为披上堂皇外衣。

“黑老大”是怎么戴上“红帽子”的?确实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我们先来自看“黑老大”捞取“红帽子”有哪些方式和渠道。笔者浅陋,思索良久,觉得黑老大攫取“红帽子”主要有以下方式和渠道。

  一是捐。

  这与封建社会捐官相类似。“黑老大”虽然在黑社会中能呼风唤雨,但毕竟是老鼠上不了台盘,始终处于“挨打”的境地。他们在经济领域获得扩张,攫取到巨额非法利益后,悟出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权”的“理论”,便拚命往政治领域钻。于是他们就大量的捐款,伪装成慈善家、一些地方官员就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红帽子”作为奖品赏给了“黑老大”们。

  二是买。

  这与官场上的买官相当。“黑老大”有的是黑心赚来的昧心钱,往往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政府开展有关活动的“赞助商”。于是,就通过五花八门的方式和手法,不惜千金,买来各种各样的“红帽子”。

  三是赠。

  著名的“黑老大”一般都是富甲一方、身份不菲。他们所开办的企业确实在当地经济舞台占有一席之地。一些地方官员扭曲的“GDP崇拜”和异化的政绩观驱驶下,主动投怀送抱,为笼络、讨好为他们增添政绩的“黑老大”,便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红帽子”赠送给了“黑老大”。

  从“黑老大”攫取“红帽子”的方式,就不难看出是谁给“黑老大”戴上“红帽子”了。

  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从上述规定中可看出,是一些地方官员践踏了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使得“黑老大”得以戴上人大、政协代表或委员的“红帽子”。因此,我们在严惩“黑老大”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查处那些“贩卖”、“抛售”“红帽子”给“黑老大”的违法乱纪的政府官员,堵住“黑老大当代表”之路,严格执行选举法,把好代表、委员“入口关”,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消除“以红养黑”的土壤,禁绝“黑老大”戴“红帽子”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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