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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记录新交规 |
分类: 生活随笔 |
今天出门不利,刚刚骑着车子上路,还没到长安街,就发生意外了——前面有一辆出租车,它开着开着突然一个急刹车停在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我的车就撞上了。一下子,我飞离了自行车,整个人飞上了出租车。我当时大脑完全懵了,不知道怎么办。还好人没有受大伤。结果出租车司机凶巴巴得冲下来要我赔钱,我坚持要打110报警,但是他不许,反复争持了半个多小时,后来他以扣我车为要挟,我最后还是给了钱。
回来见了同学,他们都说我傻——这种撞车事故,行人或者自行车撞上机动车,应该机动车负全责。
唉,吃一堑,长一智。大家一定要牢记我的教训啊~~
回来查了一下交规,如下:
新交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
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机动车
一方90%的赔偿责任。
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全部责任的,减轻机动车
一方9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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