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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控烟需要什么样的勇气和手段?

(2011-08-17 20:31:48)
标签:

杂谈

分类: 竞报评论

8》时评·社会  文/任可

http://b69.photo.store.qq.com/http_imgload.cgi?/rurl4_b=d9c38ba7df79303d87dfed5016f85de2d2cb99832e9ea3fc89037719cd63f470704f2f2bfedcf44ed5095c1c7a1b57638e272869c2c08a0754357f3c8994f639b14d90d2227a615523ecca3648ecbd095dc5df3f&a=69&b=69


  

    又见有司说控烟。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日前发布《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卷烟包装警语标识力度的通知》,要求卷烟包装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警语字体与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
    按理说,这事儿来回N多遍了,理该见惯不怪,却在媒体与公众那里依然成为话题,可见控烟一事牵涉甚众。继而便有研读了《通知》的控烟专家表示,有司此举不是进步,更像拖延。想必是外有国际公约,内有群众呼声,有司不得已而出此公文,以示动静吧。毕竟,白纸黑字地承诺着也已经5年时间了。
    但此番“动静”无人叫好,却多质疑声。比如,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主任杨功焕就表示,《通知》要求替换的警语与现用警语大同小异,依旧是绵软无力。
    作为控烟专家,杨主任说了这番他该说的话,但他也清楚此话的“绵软无力”——世上常见,有哪家企业会自绝财路?更何况,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是这么一个政企不分的怪物:在号令天下以确保其权威与垄断地位的时候,它是一个有行政权力的政府机构;在拓展市场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时候,它是一个纯粹的企业。而在经济发展绝对优先的当下,前者必为后者马前卒。由此,《通知》的表演性质很明显——烟草局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不表演也难。
    话音未落,又见报道说,济南23名烟民因在商场超市抽烟被拘留。初以为烟草局的消极控烟,却在执法者那里认了真;细看内容才知,此事只关消防安全,无涉公共场所禁烟令。但正如人们呼吁的那样:“公共场所禁烟为何执行不了?就因禁烟法规弹性太大,执法不严。公共场所禁烟,也需要这样的勇气和手段。”
    这是从消费终端对烟草企业的倒逼。西班牙的禁烟法令则将此种倒逼的“勇气和手段”用到了极致:该国从今年1月2日开始实施堪称欧洲最严厉的禁烟法令,规定在所有酒吧、餐馆、儿童游乐场以及学校、医院门前的露天地区全面禁烟,违者将处最少30欧元、最高60万欧元的巨额罚金。而英国政府更决定对“瘾君子”免费就医附加新的前提条件,吸烟者拒绝戒烟,则无权享受免费医疗。
    就我们吸烟人群超过3亿、遭受其害的非吸烟人群高达7.4亿的现实情况而言,控烟要见成效,就要有把公众健康安全提高到公共财产安全高度的“勇气和手段”,不仅是要把针对吸烟人群的禁烟令严厉执行起来,同时也要把对烟草业的规范、监管、约束等职权,从烟草企业身上完全剥离,归于卫生部等第三方机构。而根本还在于政府要以亿万国民健康计,舍得眼前利益,积极主动减少直至摆脱其财政对烟草业的依赖。否则,任何控烟举措也将一如既往地“绵软无力”,这不仅对内浪费行政资源,更在外损害国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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