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两会就要胜利闭幕了,在网民向总理提的问题最多的就是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其中住房问题位居第一,可见普通老百姓对住房问题的关注度和对国家关于房地产发展的意见之大。
其实在98年,中央就明确要建立针对普通大众的住房保障体系。然而迄今为止,9年后我们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力度不够,群众怨声载道。更过分的是,保障性住房执行中不到位甚至扭曲化的一些现象,其危害程度丝毫不亚于商品房市场里的那些不法手段。
首先我们来看廉租房:
去年“国六条”出台以前,建设部公布的“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房制度”的消息,已经给那些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敲了一次警钟。然而到了今年春节前夕,建设部通报中“145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又如给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梦泼了一盆冷水。而除了供应量小、覆盖面窄等问题,“循环”机制缺位,“有钱人”占“穷人房”、“没钱人”又住不到等情况也被屡次曝光。
目前我国的廉租房制度虽比其他住房保障产品细化,但限制也比较多,所以仍有不少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住房保障;而一些城市虽建有廉租房,但空置比例很高,原因则是地方根本没有明确这些房子要供应给谁,更别说建立完善的监督、退出机制,确保困难家庭获得住房上的应有照顾。前段时间就出过某地方城市的廉租房因为不知道如何分配而造成90%以上的笑话。
其次看经济适用房:
更像是剪不断、理还乱。分配混乱、炒号炒房、凭关系买房等黑幕早已被一一揭露;还有买到的人不愿住、挂牌出售出租,或者开着宝马来买政策房、“平民区”成为被富人占有的资源等现象也已是屡见不鲜。经济适用房作为政策性保障住房的作用还不明显,一些地方存在供应对象错位等问题。
市场人士指出,经济适用房的这些弊端早已存在,只是在多年后的今天才逐渐发作。今年“两会”期间,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明确指出,改进与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已成必然。
一是在承认历史现实的基础上规范服务对象;
二是规范建设标准,要向中低偏下收入人群倾斜,面积也希望往下降;三是规范管理方式,特别是对购买者收入的监管,要从自己诚实申报、社会公示公认、必要的行政核定三方面来加强。
最后说说限价房:
虽然还处在“探索”阶段,但一些地方的“尝试”却已叫人不敢恭维。如供应计划中的限价房用地半年“难产”,推出双竞双限项目反而比周边商品房定价高,还有限价房到底卖给谁、怎么卖等操作细则也一直不见踪影,更让人担心限价房也会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后尘”,可能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住房保障,有体系、无执行;有政策、无措施。从而造成今天群众对国家房地产调控的高度失望,甚至产生抵触的情绪是非常可怕的。我们的政府要想民不怒,必须尽快加速推进住房保障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