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乡下手艺人
整理好两本书,可是我犹豫了,要不要拿去出版?是的,我当然希望把这些文字变成真正意义的书,放在我面前,星散在一些书店里。那些文字毕竟带着我的体温,记载下了我的情感与思考,但我同时知道,当它们成为书,命运一定好不到哪里,不会有几个读者,绝大多数会蒙上灰尘,无人问津;用不了多久,就变成废纸被运送到造纸厂。我之前已经出版过10本书了,除了敝帚自珍、码在房间里的那部分以外,有多少能到读者手里,更有几个读者真正愿意认真读完呢?如果真是这样,世间的废品本来够多了,还有必要再去增加吗?更何况,还要掏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呢!
可是,我就该把它们搁放在在电脑上,存储在U盘里,让它们永远不见天日吗?
是的,如果我对自己有信心,并且有更大的追求,就应该让这些文字放在“抽屉”里,仅仅作为自己的纪念而存在。可是,我知道,我只是一个非常业余的写作者,我从未奢望自己的文字有一天横空出世、一鸣惊人,甚至那也根本不是我的追求。我写作,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多年而成为积习,成为生活方式,抵御外物,安妥自己。我当然也希望有小众的读者,分享我的文字和生活,如此,卑微的生命似乎多了一分美丽。
有的人一边写作,也会一边向人众推销他的作品,只要推销的方式不恶心到别人,我看这样做没什么不好。可是,我却非常不情愿有意识费尽心思去这样做,我还是想,桃李无言下自成蹊,文字果真好了,自己会生出翅膀。不止一次有人相劝:酒香也怕巷子深呢!光是闷着头写便只能自娱自乐。说什么呢?他也许说得对,可是,有谁比我自己更了解我吗?如果分明知道自己的文字只适合很少的人,却满世界去吆喝,不显得非常可笑吗?那些满世界吆喝赚得了一点声名的人,真的会有许多人因此信任他的文字吗?声名也许可以营销,文字却不可以,它自己会慢慢赢得人心,如果不是这样,那只能说明,这些文字还不足够强大。那么,就让它们像野花一样悄然而生、寂然而灭,不也挺好吗?
我常常想,我便是那乡下的手艺人,安静而耐心细致地制作着自己的手工艺品,每一件出来,诚然登不得大雅之堂,也从不打算取悦众人,但自己却赏心悦目,满心欢喜,心满意足。如果再有三五个真心欣赏的人,不也让人欣然吗?不也就足够了吗?
如此一想,写下的文字,还得把它变成书,否则就像个半成品。我写了这么多年,非但挣不到版税,还得自己添钱,真的有点惭愧。好在我的家人并没有因此阻挠我,更没有为此嘲笑我,其他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我这样为自己开脱和解嘲:有的男人花钱吃喝嫖赌,有的男人花钱买车买表,我不过是花钱印两本书,都是为自己喜欢干的事埋单嘛!这样一想也就心里平衡了,不觉得自己内疚和没出息了。
那么,该给谁呢?现在掏钱出书真是太容易了!有时觉得阿猫阿狗都出了书呢,有时又想,我在另一些人眼中,不也是阿猫阿狗?便不再愤愤了,写得狗屎不狗屎,都是相对的。掏钱出书,总比掏钱嫖娼好一些吧。再看到那些书,我就不厌恶了;再看到那些人人五人六赶场子,我也不嗤之以鼻了。这也是一个生物圈,大狗汪汪,小狗也汪汪,玩得自己开心自我感觉良好便罢。可我真的不愿加入这样的游戏,或者,我已经对这样的游戏深深厌恶。我已经有了洁癖,我希望我的书干净一些,白字黑字,有温度,有良心,我因此希望遇到合适的出版商,他可以宰我一刀,却把书印得是我想要的样子。可是,在一个拜物教盛行的世界里,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宿命吗?
尽管如此,我依然把手伸进布袋,并相信自己会摸出一个晶莹的圆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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