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豌豆合作社成黑社会组织
(2009-02-18 15: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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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春节后,宜良县大面积的豌豆丰收了,外地客商纷纷拥向宜良县城,以平均每天拉走400余吨的规模,将豌豆销往全国各地。然而,2月10日,宜良县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向全县近10个豌豆收购点发出一份通知,要求外地客商交纳高达800元至2700元不等的“代办服务费”,引起了客商们的不满。
客商们的一致抵制并未见效。合作社组织了大批人马,采取半夜敲开客商所住旅社房门,言语恐吓、制止其他代办人装车的手段,强行收取“代办费”。16日晚上,合作社一工作人员更放出狂言:“倘若明天中午12点见到外地客商,见一个砍一个!”昨天上午,30多名客商为此跑到县政府寻求“避难”。
一份通知 每车豌豆要交2700元“代办费”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宜良县专门批发农产品的发达农贸市场,市场里只有一辆汽车在装运豌豆,而其他挂着“代收农产品”字样的铺面,皆大门紧闭。据一名妇女介绍,客商们现在不敢前来收购豌豆,代理商也只能闭门谢客。“可能会长达10余天!”
“因为有黑恶势力在强行收取一笔很高的‘代办费’,很多客商已经离开了宜良。”一名搬运工说,客商即使躲在旅社里,也会被手持刀具的人拉出来,强行收取“代办费”。
一名中年男子拿出一份宜良县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通知,上面说:我社于2009年2月5日召开会议,经集体讨论,2009年豌豆代办服务费收取标准为“17吨以上货车,每车收取代办服务费2700元(从中上缴合作社700元的管理费);10吨至17吨每车收取代办服务费1600元(从中上缴合作社600元管理费);5吨至10吨每车收取代办服务费800元(从中上缴合作社300元管理费)。”
“决定于2009年2月13日开始实施,望各社员及代办户遵照执行。”
也就是说,身为代理人的代办户,必须每车交纳数百元的管理费。“他们又没有向客户们提供任何服务,凭什么要收取管理费?”一代办点的负责人说,合作社既没有帮客商们收购豌豆,也没有组织搬运工为客商装车。
客商或代办户能否不交这笔“莫须有”的费用呢?一名客商说:“不能,白天他们会带着人到代办点来强行收取,晚上会找到客商的住处收取。”
一句狂言 30客商县政府“避难”
59岁的老杨,是土生土长的宜良县人。从1997年起,他就开始帮助外地客商在宜良收购农产品、组织人手装车,从中获取酬劳。
2月16日晚9点左右,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开着一辆装载着豌豆的微型面包车来到老杨门前。“老板看了看豌豆,说成色不好,最多只值每公斤1.8元。”但青年一口咬定老杨答应过2元1公斤,并与老杨等人争吵起来。老杨无奈,只得和老板商量,将价格增至每公斤1.85元。不想青年仍然不依,并叫来四五名同伴。一名搬运工看到,其车上有一捆麻袋包裹的刀子。老杨立即向110报警,2名民警到场仍无法制止冲突,直到防暴警察赶来才控制住局面,而那四五名年轻人转身便离开了。
“事情都没有解决,怎么能放他们走?”一位武汉客商说,他当时在现场目击了全部,遂与老杨等人上前质问,并拉住了那名“前来找茬的青年”。然而负责处理事件的民警却制止了他们:“买卖双方愿买愿卖,不要发生冲突!”
事件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就这样不了了之,当时在场的所有外地客商心里都很不是滋味。联想到当天下午,合作社工作人员杨某曾开着车到老杨门前看了好一会儿,大家不由得怀疑,来无理取闹的人与合作社有关。
当晚,很多人听到杨某又在公开场合放言:“我在工商局、公安局都有关系,你们不要跟我斗,否则明天中午12点以后,见一个外地人就砍一个!”这让客商们非常害怕和生气。
“原来在宜良收购豌豆的50多名客商因为担心遭到报复,昨天一大早,就有不少人离开了。我们30多人则从上午就来到县政府‘避难’。”来自四川的客商林先生说。
一个承诺 副县长责令5部门成立调查组
昨天下午2点,记者在宜良县人民政府14楼会议室里,见到了30多位来自北京、武汉、重庆、四川等地的客商,他们正在等待县政府出面解决“人身安全、公平竞争环境”等问题。
昨天下午4点左右,宜良县政府副县长李鸿在会议室听取了代办人、客商反映的情况。他当即要求参会的5部门负责人:“现在,我要求公安局、农业局、发改局、工商局、民政局在今天下午5点30分以前,组成调查组,对这一事件展开全面的调查,并保证外地客商在宜良的安全!”并就调查结果给社会一个答复。
李副县长同时还作出安排,由各单位各派两名人员进入调查组。民政局和工商局对合作社和协会登记成立的合法性进行核实,对上级部门和社会依法作出回答;发改局和农业局对收费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公安局要对当事民警进行调查,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合理的报告。“倘若属于玩忽职守,偏袒了黑恶势力,一定要坚决进行处理!”
“客商们倘若在接下来遇到事情,可以直接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我们一定给大家一个公平合理、安全的经商环境!对于不合法的收费,该退的都要退。”李副县长说。
李副县长特别强调,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责令该合作社停止一切收费,保证外地客商的经济利益。
对于合作社的合法性,工商局的负责人解释说,去年,他们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批准登记了41个合作社,与客商发生纠纷的这个合作社是其中之一。“它是个合法组织,进行了相关登记,经过我们批准后才成立的。”
公安局朱副局长说,对当事民警,公安局将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在客商们的居住地,将加派民警巡逻,确保客商的安全。目前,合作社的相关人员已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首席记者张波/文图(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