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草观察】安徽皖南医学院学习凤姐“好榜样”?
(2011-03-16 0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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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草观察】安徽皖南医学院学习凤姐“好榜样”?
文/汪忧草 2011-03-15
近日,国内某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国内最雷的高校招聘——安徽省皖南医学院招聘教师竟然笔试前先过身高关》的帖子,颇受网友关注。网友“jing”写道,3月8日按时去皖南医学院招聘硕士毕业生考场面试,“时不时有老师把应聘的部分硕士生叫到一边测量身高,男生矮于170cm,女生矮于160cm的,禁止参加笔试。”该网友因为身高不到170cm而失去了考试资格。身高歧视,再次成为一个公共话题。(《广州日报》3月14日)
“男生矮于170cm,女生矮于160cm的,禁止参加笔试”!这样“牛气”的“霸王条款”,让我想到了一位“牛”人——凤姐。
身高1米46、大专文凭、其貌不扬的重庆人罗玉凤,前些时候在网上大红大紫,人称“凤姐”;她开出的征婚条件“必须是清华或北大毕业生,经济学专业硕士,身高176—183厘米未婚帅气男孩”,并声称自己9岁读书,“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总共六百年没有人超过我”,“雷”翻众网友。为什么必须是“身高176—183厘米”呢?凤姐的解释同样“雷人”:“没有男孩子能在智商上超越我了,只能在身高和相貌上来弥补。”
老实说,皖南医学院要求“男生矮于170cm,女生矮于160cm的,禁止参加笔试”,同凤姐要求征婚对象“身高176—183厘米”一样武断,一样荒唐可笑。
无论是国家颁布的《教师法》,还是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以及教育部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均没有就公民取得教师资格作出身高限制。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中,也没有身高方面的限制。
近年来,“身高歧视”案例已经发生了好几起。在2009年的湖南武冈市中小学教师招聘中,毛卫华、达丽娟、彭娟辉与喻平旺四位考生因为身高太矮被教育局拒绝录用,于是达丽娟等四名考生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武冈市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其合法权益,并要求教育局按照法律程序录取他们,这起案件被称为“湖南省招聘教师身高歧视第一案”;另一起也是发生在2009年,重庆市开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刚从万州一所大学毕业的小孟报考了开县经委综合执法大队,总成绩排名在第6位,却因为身高不到1米68而被拒,小孟于是以开县人事局存在“身高歧视”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现在安徽皖南医学院又强行规定,“男生矮于170cm,女生矮于160cm的,禁止参加笔试”,应该是被曝光的第三宗“身高歧视”事件。
让人难以理喻的是,用人单位不去学习、领会国家相关法律精神,却偏偏要像凤姐一样,硬性对招募对象的身高设限,仿佛他们不是在招募人才,而是在招收模特;不是在聘请老师,而是在找对象。这样的办事水平,更让人不能不怀疑相关人员的办事能力与人格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