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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代表接受法制网访谈时坦言

(2013-03-09 14:10:54)

张立勇代表接受法制网访谈时坦言

 

要通过公开审判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发,‘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 、‘洋快餐’等问题一次次触动食品安全的底线。我认为,要通过公开审判等方式,让平民百姓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张立勇面色凝重地说。

  “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公开审判,既是普法宣传的一种有效形式,也彰显了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张立勇说,河南法院2010年共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7案8人,2011年审结74案129人,2012年审结74案125人。2011年,河南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瘦肉精”案的被告人刘襄等人定罪量刑,这是首次对没有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食品安全犯罪施以重刑,对震慑危害食品案件犯罪、遏制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标志意义。

  张立勇认为,要把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犯罪,特别是要消除刑罚低于行政处罚的现象。其次,要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行政机关要加大食品违法事件的调查取证力度,及时固定证据,发现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专门司法解释,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便于司法机关在执行中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

  要让法官一举一动置于阳光之下

  “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不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有的法官不了解社情民意,不会做群众工作,判决结果违背社会基本常识和公众价值取向。”张立勇说,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官的一举一动就要置于阳光之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查阅法律文书,无论天南地北都可‘旁听’案件审理。这也是对法官开庭断案的公开监督。”张立勇说,从2008年开始,河南法院就全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目前上网文书达39万余份,居全国法院第一;实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直播案件29966件;开通“豫法阳光”微博,创立“网评法院”、“网上调解室”、“网上诉求合议庭”,回复办理网民诉求48676件;推行公民自由听审,不用事先预约,就能走进任何一个法庭,旁听每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18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2万余名群众来到法院,与法官零距离沟通。

  “在全国率先实施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和领导干部失职问责制,对自身问题不回避、不辩解、不迁就,强化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认识。”张立勇说,河南法院还通过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抵御说情“备案登记”制度,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目前,全省法院追究错案责任法官10人。在河南省委政法委前不久开展的民意测评中,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由5年前的84.5%提高到目前的93.58%。

  法制网北京3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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