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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规前面人人平等(4)

(2013-01-13 12:26:54)
标签:

交规

安全

生命

杂谈

汽车

分类: 交通安全益言堂

在交规前面人人平等(4

据报道:201315日下午445分,江苏民警陈坚在丹凤南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前牌照为苏A7KTXX的小汽车驶过后,后牌照却闪闪发光。来自镇江市京口区的驾驶人杨某在事实面前交代,当天,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拍摄,他故意在车子后号牌上放置了一张光盘,以遮挡车牌号。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凡是机动车号牌被布条、纸张、光盘以及透明玻璃、薄膜等物品遮挡,机动车号牌被硬物刮损、尘土覆盖,以及在号牌上粘贴物品等,均属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牌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现,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

去年12月上旬往东莞,在高速路上,就遇见好几部小车遮挡号牌。为神马要遮挡号牌,无非要超速行驶。所以,遮挡号牌的驾驶员都想做亏心事或违法事。以前,汕头的各婚庆公司在操办婚庆时,接新娘的婚车都将号牌遮住,而新郎所派的迎亲车子,也有不少遮挡号牌,贴上如 “新婚喜庆”、“百年好合”、“永结同心”之类的横幅。记得本月初媒体报道过一台渝牌的车赴湖北参加亲戚婚礼,返程因遮号牌被查的事。今天(113日)上午,偶在路上就发现有2辆婚车遮挡了号牌,堂皇行驶。幸亏没被交警查到,不然驾驶员就倒大霉了。偶想,你的新婚吉言,完全可以做一个和车牌一样大小的牌子,挂在号牌的下方或贴在后挡风玻璃,效果也一样。

还要提醒一下的事,新交规出台了,而汕头市不少市民,应该属于无车一族,好象此事与他们无关,在过马路也好,在步行也好,总是我行我素,与机动车抢道。其实,只要他们礼让一下,或者是快速通过,问题就能解决。但行人还是慢条斯里,不以为然。驾驶员急他们不急,让机动车有绿灯走不动,有车道不能行。这种中国式的过马路虽罪不责众,但却给交通畅行带来不便。

偶所住的小区大门两边,每天都有一些摊贩在做买卖,有不少行人见车子来了,是不避让的,甚至小孩子站在路上,大人也不将小孩子往路边拉一把。他们的脑子以为机动车会让他们,这是正想。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出事,你说谁吃亏?偶以为,最后吃亏的还是行人。为神马?因为机动车有保险,最多驾驶员再负责一点,赔偿完事。而受害者可能面临着死亡、伤残等问题,没有后悔药可治。社会要河蟹,就需要大家自觉遵守交规,交规不只是针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也是全民必须遵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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