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规面前人人平等(3)
(2013-01-06 1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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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规面前人人平等(3)
此题目的帖近日偶写了2个,今天再打一铁。据媒体报道:1月3日,湖南长沙一名网友在路边拍下了一张不寻常的照片——一位长沙巿民给“湘A2901警”警车贴的“违法告知单”。这名网友回忆说,当天下午7时左右,他同朋友经过长沙市加州阳光小区的谷园路。有一辆警车停靠路边,旁边竖立有禁停标志。走上前一看,车上贴了一张模仿交管部门罚单格式、完全手写的罚单。他们觉得很好玩,于是用手机拍了下来传到微博上。没料到此事迅速引来一片热议。长沙市公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当即要求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
经查,网友所反映情况属实。“湘A2901警”系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警用车辆,该分局民警罗某在当天中午下班后,驾驶此警车回到位于谷园路某小区的家中,并将车辆违规停放在禁停路段。据此,长沙市公安局于1月5日作出处理决定:一是针对罗某驾驶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令其迅速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二是针对罗某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的违纪行为,对其予以行政记过的纪律处分。
此事让偶感到:一是长沙市民对警察违章是有意见的,才有此“恶作剧”,这也是民声;二是长沙公安局的领导对此零容忍,“小题大做”,按章处理,体现公平;三是偶敢说,此事在全国各地都曾发生,是有警示意义。
对比汕头,是有差距的,偶在N年前就曾多次写过汕头有的交警和警察在执法上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警车的乱停乱放,有的还在小区“霸占”车位;二是有的警车私用现象,偶就曾多次看到有的警车,如公安、检察、法院的警车接送子女上学;三是有的警车不守交规,冲红灯时有发生;如果你是执行任务,闪着红色警灯,不扰民不响警笛,冲红灯了,市民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多年过去了,这些问题虽有所减少,但还是“涛声依旧”啊。
作为警察,是人民公安,是纪律部队,一定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因为你穿着制服,头顶上戴着国徽,代表着国家形象。过去警察提过这样的口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人民警察守纪律,人民警察为人民,而不可知纪违纪,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