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霸道乞丐

(2011-11-17 13:09:57)
标签:

乞丐

社会

人生

生话

文明

休闲

安全

杂谈

分类: 生活娱乐大杂谈

霸道乞丐

今天(1117日)汕头都市报讯:近段时间,在市区人口流动多的街道及十字路口,一些乞讨者又纷纷“上岗”,将目标锁定在有车族身上。一旦车主拒绝施舍,乞讨者便会用硬物对车体“行凶”以作“报复”,令过往司机气愤不已,也给正常行车带来诸多不便。

不给钱就伤车并非偶然现象,记者近日巡城也发现,在市区多个交通路口,行乞队伍又“回潮”。这些衣着并不破烂的乞丐穿梭车水马龙间,胜似闲庭信步,而趁着机动车等红灯期间,他们便会上前挨个乞讨。在金砂东路与华山路的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一行乞的老人,在短短一分钟内,向五辆正在等红灯的小车敲窗要钱,其中有三辆车的车主开窗给钱,少则1元,多则5元。只见老人将讨到的钱揣入衣兜中,手上仅留下一张1元钞票,然后继续行乞。

“纯粹是把别人的同情当成谋生手段了。”多名车主表示,这些马路行乞者都是“老面孔”,几乎每天在不同路口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马路行乞到底何时休?成了车主们头疼的难题。

北方一到冬天,农村就没有多少活干,与其在老家“猫冬”,还不如南下乞讨,既能吃饱,还能要钱,何乐而不为。这些人就象候鸟,天冷就东南飞。他们很少是“职业乞丐”,来年春暖花开也就回老家。但这对文明汕头,幸福汕头形成极大的反差。让政府头痛,市民讨厌,舆论谴责。

偶以为,对待这些乞丐,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是要综合治理才行。一是对他们要教育宣传,让他们懂得交通法规,如果不自觉离散,交警就要以烦碍公共交通对他们进行驱逐,对霸道乞讨,情节严重的要以违犯公共交通给予惩治;二是要由民政局牵头送他们到救助站,动员他们回老家;三是在十字路口的绿化带树立警示标志,内容能否“十字路口,严禁乞讨”、“十字路口,严禁施舍”等标志;四是所有驾驶员对在十字路口的乞讨者不要有怜悯心,一律不准对他们施舍,如在十字路口施舍者,就要处罚。时间一长,乞丐就知道在十字路口乞讨没人理会,得不到好处,也就不会再在十字路口乞讨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