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通知
昨天上午11时许,偶的单位收到上级发来的传真,这2
个传真是市环卫局今年3月30日向市交通局发的《关于落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函》,通知中说:“近期我局派员在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巡查中发现***(偶有意不打出名称,是指偶单位)周边树枝、树叶、杂物遍地,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影响了市容市貌。请贵单位通知业主按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于本月10日前落实清理整改,~~(偶打此帖时作了省略)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本月11日前派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而市交通局是在4月10日才将此函转发给偶单位的总公司的。总分司不敢怠慢,就将这2个文件传真给偶单位来了。
从这件事来看:一是市环卫局的《通知函》措辞不当,批评偶单位“周边树枝、树叶、杂物遍地,环境卫生状况较差”,是言过其实。因为,情况并没有这么严重。还有这个地区的环境卫生到底是谁负责?一直没有明确。二是文中落款的时间是“三月三十日”,“要求于本月10日前落实清理整改”,“将于本月11日前派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难道说三月份有41天吗?看后真让人看后笑掉了大牙!三是主管局的公务或许是太繁忙了吧,在4月10日才将《通知函》转发偶单位的上级。这种公文旅行真让人担心机关的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
偶单位是个投资近亿元的股份制企业,被迫停业已超过三年了,中央、省、市的媒体数十次曝光此事,但时至今日问题一直无人解决,这对投资者已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对汕头已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领导们难道熟视无睹?而对路边的一些杂草就如同发现了“新大陆”,孰轻孰重?发人深思。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