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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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来说,戏剧排练和演出本身就是一个集体创作过程。只是在这个创作过程中,每个参与者的分工是比较明确的,编剧、导演、演员、舞美人员、技术人员等各司其职。剧本由编剧创作出来后,导演、演员等人员在剧本基础上进行二度创作,最后成为舞台上的作品。
作为一种特指,集体创作是指一个戏剧创作群体运用各种方法来共同完成一部演出作品的创作活动。具体表现在:由多人参与(有时甚至是剧社全体成员都参与);文本编写是与排练和演出呈现紧密关连的;即兴表演是常用的手法;有的在排练过程中或演出前才形成文本,有的甚至在演出完成后也没有固定的文本。集体创作作为一种创作方法从上世纪中叶开始,主要在欧美国家的一些非主流剧团中使用。
集体创作因为没有现成剧本的限制,可以融合多人的人生经验和感悟,可以从多度对一些问题进行思考,通过讨论、探究碰撞出各种新颖的想法和理念。
集体创作与排练、演出紧密相联,演职人员就是创作者,可以很大程度地调动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种积极和谐的创作气氛。演员参与创作,可以使角色和演员更好地融为一体,有利于人物的性格化、语言的自然生动化。
集体创作发挥多人优势,尤其在场面多、人物众、场面繁杂的作品中,效果更为明显。
虽然集体创作对创作者、创作环境和创作时间等都有较高的要求,但对一般的非职业戏剧团体来说,并不意味着具备了这些要求之后才可以进行集体创作。相反,我觉得对于目前的非职业戏剧团体来说,集体创作是很值得推广和运用的。
集体创作有助于形成健康的集体关系,这对一个剧社发展是很重要的。美国著名的即兴戏剧专家V.
斯波玲认为:“一个健康的集体关系依赖于大家互帮互助地工作,集中全体成员的参与和每个人的贡献,从而完成一个既定的任务。”[i]
普遍缺乏适合排演的剧本是目前非职业戏剧活动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运用集体创作,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演出文本的问题。由于是自己创作,参与者会表现自己所感兴趣的话题,对所表达的东西有更深刻的认识,投入真实的情感,这些都有利于最后的舞台呈现。(选自《非职业戏剧工作坊》专栏,全文见《新剧本》杂志0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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