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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论诗:西方诗人的自我凝视(上)

(2021-04-25 15: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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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学习

理论研究

个人思考

国际教科文

分类: 生活类

  哲学家谈诗歌,是美学;批评家谈诗歌,是文学理论;诗人谈诗歌,是诗艺。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设计了一出“戏中戏”,借戏中戏导演的口,说出了“戏剧是对世界举起的一面镜子”,表达了一种朴素的模仿论。后来在《皆大欢喜》中他又借人物的口,说出了“世界就是大舞台”的名言,将戏剧中的世界与生活的世界等同起来,或者说戏中的世界就是生活中的世界的反映。后来,柯尔律治在诗歌《忽必烈汗》中,描写了一位喝了“天堂蜜汁”而两眼放光、毛发倒竖的诗人。他因灵感附身而亢奋,行为像着魔了一样,才思如泉涌。在柯尔律治看来,诗人的能动性有限,他的功能就是媒介:通过他的手,灵感变成了诗歌。

  艾米丽·狄金森在《这就是诗人》中把诗歌与香水相比拟,认为它们都是生活的提炼。香水是草本的精华,由无数朵鲜花提炼而成。同样,诗歌也是生活的精华,可以说它就是生活的“香水”。狄金森认为诗人的作用就是从平常生活中提炼出“非凡的意义”,就好比人们从平常的花草中提炼出精油或香水。T.S.艾略特在《四个四重奏·小吉丁》中将诗歌文字的排列组合、和谐共生的状态比喻为“舞蹈”——“每一个词都恰到好处、各就其位、相互衔接,相互衬托。既不晦涩也不炫耀,新和旧的毫不费力的交易。普通的词,精确而不俗气;正规的词,确凿但不迂腐,一出完整的语音的舞蹈”。

  在英美文学的长河中,不乏这样“以诗论诗”的例子,20世纪,这样的诗歌更是层出不穷。下面我们仅用几首现、当代英美诗歌来说明“以诗论诗”的独到之处,它们具有哲学家、批评家也许无法到达的境界。

一、追寻诗歌本质

  理查德·威尔伯(Richard Wilbur,1921—2017)的《夏季赞》(Summer Praise)是一首标准的“以诗论诗”的作品,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首先,它是一首讨论型诗歌,或者说是问题型诗歌,而非典型的抒情诗;第二,它针对的是一个特定的诗学问题,以及在这个诗学指导下所产生的特别的诗歌;第三,它代表了一种诗学传统,从这个角度去评论或者批评另一个诗学传统,从而达到匡正纠偏的目的。

  威尔伯生活在现代派鼎盛的时代,但是却擅长使用传统诗歌的格律和音韵形式。《夏季赞》就是一首传统的十四行诗,它运用了传统的“抑扬格”韵律和ababbcbccdcdee的押韵体系。也就是说,与许多现代派诗人不同,他没有采用“自由诗”创作形式,以及碎片化和时空跳跃的写作手法。在他看来,许多现代派诗歌已经误入歧途,它们那些难以想象的比喻简直就是哗众取宠。

  在《夏季赞》中,威尔伯想象一位现代诗人应邀撰写一首赞颂夏季的诗歌,他没有把“树木”想象成树木,而是把它们想象成“空中的矿井”;“鼹鼠在泥土里打洞”对他来说已经是过时的说法,它们应该是在泥土里“飞翔”。相反,麻雀不是在空中飞翔,而是在天空“打洞”。在诗里,威尔伯对这种想象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难道世界不颠倒反而不能让人知晓”?

  诗歌语言,从某种意义上讲,的确是“陌生化”的结果。它与日常语言不同:它不是用来说的,而是用来吟诵的,一定程度的“陌生化”是可以接受的,也是正常的。但是“陌生化”不能走到极端,不能以伤害诗意作为代价。在威尔伯看来,树就是树,鼹鼠在泥土里打洞,麻雀在天空飞翔,这已经很自然,同时也很清新,很优美。

  的确,现代诗人在英美文学史上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他们是后来者。如果原创性或独创性是文学追求的目标,那么关于夏季,前辈诗人已经写过很多诗歌,包括莎士比亚和华兹华斯在内的大诗人都留下过不朽的诗篇。作为后来者,如果现代诗人想在这个题目上写出具有原创性的作品,表达具有原创性的思想,他们似乎只能追求新奇,只能大幅度地进行“陌生化”。

  但是威尔伯认为,即便如此,我们也不需要刻意地对事物进行扭曲,刻意地把世界颠倒过来,以追求想象的新奇和感觉的独特。现代诗人的错误在于他们认为,人们的感官已经很迟钝,无法感觉到事物的特别之处。我们可以承认,现代人的确可能无法感觉到“桌子的腿”里面所包含的比喻,也不会在意“花季年华”里面的修辞手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代人的感官就陈旧到无法感觉具体事物的地步。因此,诗人只需要真实地、直截了当地表现事物,而不需要在追求“新奇”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效果中弄巧成拙。

  比利·柯林斯(Billy Collins,1941—)的《诗歌入门》(Introduction to Poetry)从题目上看就是一首谈诗艺的诗歌,它探讨的问题是如何读诗。人们读诗,常常会问它是什么意思?人们关注的是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所谓“阅读理解”从来都是指理解意思,而非体验文字所带来的生活经验。用这种方法阅读文章可能没有问题,但用这种方法欣赏诗歌就不对路了。诗歌是美的艺术,艺术就是创造美的过程。

  柯林斯既是一位诗人,又是一位研究诗歌的学者,曾两次荣膺美国桂冠诗人。他的“以诗论诗”涉及诗歌的美感,包括节奏美、修辞美、想象美、音乐美,甚至记忆美。他认为,诗是声音的艺术,它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诗应该愉悦听觉,应该打破寂静,“诗歌应该能够排开寂静,就像身体排开河水一样”。在他看来,诗歌更是感官的艺术,读一首诗就像是一次旅行,一次想象的游历,在诗人的想象中遨游。

  《诗歌入门》以诗人的口吻,表达了对读者的期待,希望他们能够正确地阅读其作品。“我”请“他们”去感受诗歌,审视诗歌的每一个细节,倾听诗歌的各种声音,观察诗歌的曲折变化,而不是摸索诗歌的含义。总而言之,要真正地体味一首诗,而不是考问诗歌到底是什么意思。在阅读过程中,诗歌留在我们记忆中的仅仅是各种生动的意象和片段:诗歌就像一张幻灯片,你可以眯着眼睛察看上面的风景;它也像是一个蜂箱,你把耳朵贴在上面,听其中嗡嗡作响。

  诗歌所代表的就是一个世界,它是诗人创造的一片天地。你甚至可以把一只小老鼠放进去,让它在诗歌的迷宫里钻来钻去,最后在出口处探出了它尖尖的鼻子。诗歌也像是一间华丽的房间,你可以开启它的门,摸索着进去打开房间里的灯。不仅如此,诗歌提供乐趣,就像让人驾着滑板掠过水面,欢叫着,向岸上的人挥着手。这就是诗歌的本质,它不是论文,不是架构,它是体验。正像柯林斯说的,诗就是生活的这些瞬间,当我们懂得了抓住这些瞬间,我们也就抓住了诗,因为诗就是生活本身。

  然而,普通的读者并不关心这些,自以为很聪明的学者也不理会这些。他们往往挖空心思地要知道诗歌的意义,就像警察对待犯人一样,他们会拷问、鞭打、甚至严刑逼供,以使诗歌交代它们的含义。柯林斯认为这样的做法将毁灭诗歌。在此,读者可以给自己归一下类,问问自己是否属于“他们”?如果你还在问“这首诗是什么意思”,那你很可能还没有入门。

  实际上,理性的分析对于诗歌或许是一种伤害,中心思想并不等于一首诗歌。诗歌不仅有意义,而且还有音韵、修辞、结构等等因素,它们共同构成了一首诗歌。正如麦克里希(Archibald MacLeish)在那首著名的《诗艺》(Ars Poetica)中的名言所说,“诗歌不表意,它只存在”。诗歌不需要阐释,它只需要体验,它是读者与诗人的一种最亲密的交流,如果你喜欢一首诗,你应该去记住它、玩味它,从中悟出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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