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碑石中的“标(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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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碑石中的“标(镖)店”
桃花峪口元君庙有一方清末香社题名碑,于“城南关领袖”下所标店铺有“敷兴店、标店”,其中“标店”系指镖局。泰安自古习武盛行,清末泰城有武林会馆(高其昌、王大学《为国效忠:高德隆年谱》,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因泰城南关洼子街为京省通衢,商旅众多,货运兴盛。故于此街中部设立会丰镖局,在江湖上大振声名,洼子街也由此别称会丰街(《泰山区地名志》,第18页)。香社碑中的南关“标店”,当即指此洼子街会丰镖局。
又,香社碑将镖店写成“标店”,文字上也有来历。据陈宝良《中国古代镖局的起源及其兴盛——兼及标兵与镖局之关系》考证:镖局起源于明代的标兵, “镖”字原本作“标”,镖局原作“标局”。 在明代史料中,大多是以“镖”作“标”;入清后“镖”、“标”二字逐渐混用,不再有别。其文列举清人许指严《十叶野闻》载兄弟较技镖师曹某,曹氏大为叹服,因而问道:“两君之能,何不作标客,可得重酬。”又引清人酉阳《女侠盗传》,言在天津杨柳青设有“标局”(《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可见碑上之“标”字,系沿用明代以来的旧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