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己——调查员或调查公司在进行此类案件调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或困难
从目前调查工作的操作实际来看,调查公司在此类调查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有:
1、
国内目前出现假货的行业可谓是林林总总,说句玩笑话,基本只要不是诸如导弹卫星等高精尖领域的行业都或多或少有假冒产品的存在,具体产品中出现假冒的情况就更多了。这么多的行业产品,同样多的防伪措施,里边涉及的知识信息量实在太大,任何一个调查员谁也无法独自掌握这么许多产品的辨假识假资讯,何况每个行业又均有其行规、交易特点方式。不熟悉就没办法有效识别,就更难谈得上有效渗透和打入了。
2、
前边分析列举专业化制售假集团的特点时已经说过:专业制售假集团往往与地方政府中腐败分子或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较重的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就是直接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而在具体调查与打击行动中,调查公司能获得的支持一般只有舆论媒体和“明面上的法律”,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制售假方与调查打假方所能凭籍的背景支持往往就不对等,除非是中央一级的部门或媒体介入,方能使这种背景力量的不对等得到暂时的改变。这就使得即使调查方获得了证据,但地方执法部门往往不出动;或者出动前给制假者通风报信的情况;最后,即便执法机关出动了,加之调查公司的小心谨慎以及舆论工具的介入也确实查获了制假的工厂与仓库,但在处理本身却往往还是重罪轻罚,以罚代刑甚至不了了之,使得打击根本达不到本来的目的。
3、调查员在个人所处社会层面有限,个人经历阅历及调动的资源一般也受限较大
国内调查员除开少数资深人士既对企业运作,目标行业有较多阅历,又有较丰富人生经历外,一般的社会阅历、工作经历、社会层面都还是比较有限的,而他们面对的往往是阅历丰富、老奸巨猾的制假犯罪分子,因此在一般接触上往往容易吃亏,在对方面前显得嫩。另外,调查公司对调查员在专案中的费用控制往往较严,这也给调查员在制定需要动用一定资源的调查行动方案带来了较大的限制。
4、对于地域性、家族化色彩明显的团体而言,很难深入其内部。
这一点对于某些以地域同乡和亲戚纽带结合的制售假集团非常明显,如潮汕人组成的制假集团如调查员自己不是潮汕人或能获得有关人士的引荐,不要说深入内部,就连与之真正搭上线也是很困难的。国内调查公司一般调查员以内地人士为主,其职业身份及个人经历各异,骨干多为公安政法部门的退职人士,因此在跟某些地域性、家族化色彩明显的团体接触上往往困难重重。
5、受打假调查装备与技术手段限制,对于隐蔽较深防备严密的制售假者缺乏有效的突破手段。
制假者由于其从事本身就是暴利行业,其往往财大气粗,不但出了事后能大把大把地“洒银子”来收买相关人员,在平时防范上也往往舍得下大本钱。最新式的周界式报警器、红外线监视仪、进口安防系统一整套先进的防范器材(举例:广州、潮汕的制假烟案例),有时比调查员自己用的还先进。
6、多数调查公司由于自身内部管理体制本身的局限, 较大地限制了调查员之间有效配合与协作体系的建立,从而使得很多必须通过分工协作才能开展的行动无法顺畅操作,从而增加了调查的难度与调查员个人的风险性。
7、调查员缺乏一个正当的身份,在取证过程中很难获得有关方面的协助,而且在调查时,特别是深入制假窝点、组织调查时被制假者识别欲行凶时往往缺乏起码的保护。
这一点是老大难的问题,在调查业本身没有合法,被国家法律完全认可之前,这个问题基本没有解决的可能。
(四)、争胜制胜的具体谋略:
一、从操作手段方法模式上创新,寻求制胜之道——组织结构健全、手段完备者胜
制售假与对之进行调查的工作是对抗性非常强的一对矛盾,一方要制假,另一方就要想出一系列办法来调查发现假货并予以打击;而这时造假的一方又会针对调查者的种种策略手段想出更多的隐蔽与防范调查打击的办法。两者呈现出一个相生相克的过程,而且这种对抗往往是一种专业的、系统化的直接受双方主体及周围环境特点影响的综合性对抗。
在这种专业化综合性的整体对抗中,谁的手段方法更齐备,组织结构更健全严密,谁就能在对抗中占据上风。
我对这两方面的具体思考如下:
1、
2、
二、
所谓知己知彼者,百战百胜。在对专业化制假活动的调查与打击活动中,调查员获得有效的制售假线索常规手法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调查员在市场巡查中的发现、线人的举报、化装成假货客户,钓鱼上钩;最后就是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设立情报据点进行全面收集。其中化装钓鱼与市场巡查是最常见的,对于专业化集团化制售假活动而言,这两种方法的效果相对有限。打入卧底、发展线人与建立情报据点在这类专业性强、对抗程度高的案件调查往往用得更多,只不过这一块实在太过敏感,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有兴趣的朋友我们可以私下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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