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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漫长诉讼路,终于赢了

(2009-05-22 16:43:51)
标签:

七年诉讼赢了

文化

分类: 现在进行时

           年漫长诉讼路,终于赢了
朋友们:
    我刚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终审判决,不禁感慨万千,即刻发到博客上,以告诉关心我的网友和朋友们,我的官司终于赢了。
    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胜利,也是作家和编剧维权的胜利,它让我看到了法律的起码公平。
    七年前的2002年4月,《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电视剧播出不久,我就因屡遭侵权而不得不同时起诉三起官司,另外两起早已(我胜诉)结案,诉潇湘厂拒不支付我25万元编剧稿费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至今,足足折腾了七个年头。
    第一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潇湘厂支付我12万2千元,潇湘厂不服,上诉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高法居然用过期作废的行业规定推翻一审判决,仅判决支付我1万元,扣去诉讼费仅剩3千元。我不服,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提出申诉,向中国作家协会权保会求助,全国人大做出批示“重新调查此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批复;中国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介入,此案经过几年的折腾,终于得以再审机会。但湖南省高法又以事实不清为由,踢回长沙中院重新审理,此案又从零的起点开庭审理。
    第二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于2008年12月,再次做出一审判决,再次判决潇湘厂支付我12万2千元,潇湘厂仍然不服,再次上诉到湖南省高法,我也只好上诉。这次,由湖南省高法审监庭审理后,终于做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判决潇湘厂支付我12万2千元稿酬!
    七年时间,我十余人次从黑龙江、北京跑到长沙,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花掉七八万元不止,四次开庭,四次判决,四次裁定,现在终于有了一个让人能咽得下去的结果。当然,我不知这笔迟到的稿酬何时能拿到手,但不管怎样,法律最终给了我一个起码的公平!
    在此,我真诚地谢谢秉公办案的法官,谢谢中国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谢谢支持和关心我的朋友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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