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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张玉万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元年(1522年)秋七月,遭螟害;大旱;地震。二年秋七月,地震,有声响。这一年闹了饥荒。五年七月,地震。七年二月,地震。夏四月,大风,白日光线昏暗。这一年闹了饥荒。八年三月,捕捉蝗虫。四月,大风。十二年,天气干旱,久不下雨。至六月,蝗虫落地一尺厚,未生翅的幼蝗生。十五年,大水成灾。十六年,百姓遭受严重的饥荒,知府刘隅赈灾。十七年四月,蝗灾。十九年春、夏,旱。至六月,中雨。二十年,连绵大雨,滦河漫溢,泛滥成灾,免除租税之一。二十一年,救济饥民。二十五年夏四月,不下雨。五月,暴雨成灾。六月,生并头莲(并排地长在同一个茎上的两朵莲花)于城西南莲池内,馥郁可爱,人们都感到奇异。秋七月,大风。是年,麦秆分岔,谷双穗。二十六年冬十月,因水灾免租税。二十七年八月,地震。四十年春,捕蝗虫。夏六月,出现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云彩,闪耀人眼,从古代到当时非常少见。四十一年,有人持雄鸡一只,四足,中二足软。四十二年春三月,闻天鼓(天神所击之鼓,传说云天鼓震则有雷声)鸣。夏四月初七日,霜害严重。是年,长久不下雨,干旱情形严重。嘉靖四十三年二月,陕西有一个到处化缘的和尚,名叫武如香,带着一身的妖术以骗钱财。有一天他来到昌黎县县民张柱家中,张柱被他迷惑,热情地招待他。他看见张柱的妻子长得非常漂亮,便起淫心,到了吃饭的时候, 叫他们全家一起上桌吃饭,乘人不备在饭里下了药。饭后不久,全家都昏迷了,任由武如香奸污,然后又将药粉吹入张柱耳中。张柱醒后便开始发狂,看见全家上下全都是妖魔鬼怪,持刀将他们全部杀害,共16口人,而且被杀了都没有血迹。官府就把张柱抓起来囚禁。十几天以后,张柱吐了约两碗痰,之后意识才逐渐清醒,张柱打听原因才知道杀害的都是自己的父母、兄、嫂、姊、侄(不是自己见到的妖怪)。此后武如香也被揖拿归案,二人双双均被判为死刑。世宗肃皇帝让人张榜公布全天下。李时珍分析,张柱所持妖药,即是莨菪(即曼陀罗,又称洋金花、天仙子)之类的使人放荡发狂的药。正在他痰迷之时,看人都是鬼了。四十三年秋,螟灾。四十四年春,瘟疫流行。
明嘉靖年间,就全国而言,自然灾害频发。如《明史》:嘉靖十五年十月庚寅,京师地震。顺天、永平、保定、万全都司各卫所,俱震,声如雷。
清康熙五十年《永平府志》卷之三《灾祥》:“明嘉靖元年秋七月螟,大旱,地震。明嘉靖十五年夏四月昌黎大水,滦州蝗。明嘉靖二十年春滦州旱,秋七月辛丑滦州、昌黎大风霖雨,震电雨雹,甲辰滦河溢。”
清康熙十四年《昌黎县志》(乾隆二十八年增刻本)、清同治五年《重修昌黎县志》、民国二十二年《昌黎县志》:明世宗嘉靖元年秋七月,螟;大旱;地震。二年秋七月,地震有声;岁大饥。五年七月,地震。七年二月,地震。夏四月,大风,昼晦。岁大饥。八年三月,捕蝗。四月,大风。十二年,亢旱不雨。至六月,蝗落地尺厚,蝝生。十五年,大水。十六年,民大饥,知府刘隅赈。十七年四月,蝗。十九年春、夏,旱。至六月,中雨。二十年,霖雨,滦河溢。蠲租之一。二十一年,赈饥。二十五年夏四月,不雨。五月,雨。六月,生并头莲于城西南莲池内,馥郁可爱,人咸异之。秋七月,大风。是年,麦二岐,谷双穗。二十六年冬十月甲寅,因水灾免租税。二十七年八月,地震。四十年春,捕蝗。夏六月,五色云见,晃耀人目,亘古罕见。四十一年,有人持雄鸡一只,四足,中二足软。四十二年春三月,闻天鼓鸣。夏四月初七日,霜。是年,亢旱。四十三年秋,螟。四十四年春,大疫。
明李时珍万历六年《本草纲目》草部第十七卷草之六毒草类四十七种《莨菪》:“又嘉靖四十三年二月,陕西游僧武如香,挟妖术至昌黎县民张柱家,见其妻美。设饭间,呼其全家同坐,将红散入饭内食之。少顷举家昏迷,任其奸污。复将魇法吹入柱耳中。柱发狂惑,见举家皆是妖鬼,尽行杀死,凡一十六人,并无血迹。官司执柱囚之。十余日柱吐痰二碗许,闻其故,乃知所杀者皆其父母兄嫂妻子姊侄也。柱与如香皆论死。世宗肃皇帝命榜示天下。观此妖药,亦是莨菪之流尔。方其痰迷之时,视人皆鬼矣。解之之法,可不知乎?”
明天启二年《乐亭县志》卷十一《丛纪志•遗事》积恶自遗:“张柱,石碑场人,其先有积恶者,及柱父益不为善。柱善左道,举家从之,聚众邪说。有游僧明果等常至其家,诳以妖术,柱信之。一日,柱令其家属饮药跪于地,手刃之,以为升天也。其父母妻子及姊妹共十七人,俱残于非命,只一侄获免。时嘉靖甲子,事闻当道,捕之笞死。”
明末清初方以智《物理小识》卷十二:“嘉靖中妖僧武如香至昌黎张柱家,以红散入饭,举家昏迷,任其奸污,盖是横唐方。”清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七《獭祭寄》据此悉数转录。
清程穆横《水浒传释略》:“明嘉靖中,妖僧武如,用香红散投张柱家人饭内,少顷,举家昏迷,皆莨菪花子也。”
(图一:莨菪1;图二:莨菪2;图三:李时珍;图四:本草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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