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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22-05-25 09:09:19)
标签:

法律

教育

分类: 古代蒙学教科书

第二课  法律

凡众人集合之团体。必预定规则。彼此共守之。然后可以保治安而增利益。故学校有学校之规则。营业之有营业规则。至于国家。其人益众。其关系益大。其规则自必益详。所谓国家之规则者。法律是也。

国家而无法律。则弱肉强食。人人之生命身体财产名誉。皆将不可保。苟被侵犯。无所控告。互相报复。纷纷扰扰。将无所底。故必设为法律。以保护人民之权利。使无或侵犯。则国家全体。自人受其益矣。

法律之种类既多。条目又繁。不能备知其详。然各就其相关之法律。深察而谨记之。使不稍越范围。而无陷于罪戾。此亦国民之所不可忽者。

(《最新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江苏武进蒋维乔、阳湖庄俞编纂,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清光绪三十一孟冬<190510>初版光绪三十二<19067>六版)

 法律


              (图片来自网络)

 

第二课  文字

(课文略)

清代学部第一次编纂,《初等小学国文教科书》,学部编译图书局编纂、印刷、发行,宣统元十一月<190911>印刷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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