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马克思的有关论述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正文第993页紧接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那段话后谈到了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的同一性。他着重强调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它是生产关系的的反面表现。二者都具有同样的历史暂时性。
这段话我们现在可以做如是理解。生产关系一般有三个要素。第一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它是决定后二者的首要因素。第二是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社会关系。第三是产品的分配方式即马克思所说分配关系。显然前二者是共同决定后者的。有怎样的前二者就必然有怎样的后者,如同马克思所说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中前两个方面的反面表现形式。二者都具有同样的历史暂时性,都将在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同时形成发展而最终归于消失,为另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所取代。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正文第997页进一步强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同样是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方式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同样有自己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物质条件的社会性质和社会生产当事人之间结成的生产关系作为前提来决定的。因此分配方式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
最后,马克思在同前正文第998-999页就该问题作出总结。他断言分配关系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这些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是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资本主义的分配不同于各种由其他生产方式产生的分配形式,而每一种分配形式,都会同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形式一道消失。
马克思接着批判了只把分配关系看作历史性的东西而不把生产关系看作历史性的东西的错误见解。他深刻指出,一方面这只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开始进行的有局限性的批判。另一方面这种见解建立在一种混同上面,这就是把社会的生产过程同反常的孤立的人没有社会帮助也必须进行的简单劳动过程相混同。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单纯过程来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对于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来说都是共同的。但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较高级的形式。当一方面分配关系,因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一定的历史形式,和另一方面生产力,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表明这样的危急时刻已经到来。这时,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会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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