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年探哲路再回瞰33
本文简述第7篇也是最后1篇发表马哲原理论文的情况。从来源上看,应当是前述《实践唯物主义六题》未刊文中实践观部分一点内容的继续深入探讨。文章定题《实践活动形式浅谈》。发表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上。具体过程是选投该杂志大概原因是杂志主编系曾来我系外国哲学教研室进修学习过的周老师,他曾多次请谭鑫田老师帮他审稿。谭老师告知我的稿件杂志社已收到,他还和我就某些问题进行过讨论,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对该文的发表给予我以实际帮助。周老师在杂志发表该稿后以杂志社名义曾给予较高评价,并试图推荐《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尽管最终未能如愿。
编辑在发表该文时拟定的摘要指出:本文对毛泽东和我国哲学界近些年有关实践活动形式的划分进行了综述,提出了关于该问题的见解:1物质生产实践;2社会经济政治实践;3科学思想文化实践(包括语言文字实践)。拟定的关键词是:实践形式;生产实践;经济政治实践;科学思想文化实践。
该文正文分序言和第一至第七共八个部分。序言总提实践活动形式划分讨论的哲学意义。第一部分谈毛泽东的有关论述。他把实践活动形式概括为生产实践,阶级斗争政治生活实践,科学艺术实践三种形式。其依据是他阐明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三者之间关系的唯物主义的同时又是辩证的观点。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二者伟大影响和作用,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第二部分概述了我国哲学界近期关于实践活动形式划分讨论的简况。
第三部分指出,人的生产实践是一种改造自然界的感性物质活动,是维系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又决定着人类其他一切生命活动包括实践活动。因此,它是最基本涵义上的一种实践活动。第四部分论述了第二类实践活动是为生产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的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它主要指变革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作为其集中表现的政治革命等实践活动。
第五部分把社会意识形式看作是第三种实践活动形式。它是通常所说的科学和思想文化领域内开展的实践活动。在该领域实践所直接改造的是作为统一的客观物质世界和人类社会存在一部分的人类社会意识的现实状况。该领域同时存在两种意识,其一乃单纯的理论意识,其二是将这种理论意识在社会意识领域付诸实施,以改变其现状的实践意识。后者是在意识理论领域内进行的实践活动,似乎可以称之为理论实践,以区别与前面提到的那两类更具典型意义上的物质实践活动。
第六部分进一步指出,上述第三种实践活动形式似应包括语言文字领域的实践。我认为一般的语言文字活动不应当归属实践活动,而只有改变语言文字现状的活动如推广普通话简化汉字以及作为其他实践构成要素的语言文字活动才能被视为实践活动。仅仅伴随人们日常生活的说说话写写字显然不在此列。还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思想意识的物质外壳,语言文字使之在现实中表现出来,发挥交往功能。意识注定要受物质纠缠,要受物质实践纠缠。不借助于物质实践,意识无法产生表现出来发挥实际作用。语言文字及其实践活动同时也在梳理改变人们的思想,改变语言文字自身发展的现实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改造自然社会的伟大实践。最后还要强调,无论思想还是语言都不能独立组成特殊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
第七部分指出,实践观及其活动形式的划分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完整体系的基础上的。进行三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是人和其他万物的根本区别。实践形式划分必然影响我们对实践本质及其作用的科学分析。这里需要防止对实践作用的泛化和窄化两种错误倾向。前者导致唯实践主义,后者导致不适当地缩小曲解实践的范围。这也是有的学者在实践唯物主义旗帜下误入抽象的实践本体论以人为本论和所谓类哲学歧途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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