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因为性
俗语说:“女人为爱而付出性,男人为性而付出爱。”前句清晰明了,后句则有待分析。
因为做生意的缘故,丈夫经常要在外应酬,而且每次去歌厅都找同一个小姐。他说他不喜欢她,只是逢场作戏。
但他越来越过分。有一次我们的宝宝在发烧,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却去歌厅玩到四五点,然后还去吃宵夜,天亮才回来。
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那年的“七七”,中国情人节。我忍无可忍,让他早点回来,可他夜里两点多回来,打了个招呼就又出去吃宵夜,一直到四五点。
我看到他手机上有那个小姐的几十条短信,他狡辩说都是那女人在发,自己没有回,被逼问的没办法了,就说自己的回复只是敷衍,不能一下子和她断了联系,不然她会到处去闹。
后来就连老公的姐姐都劝我要看好自己的男人,说他对那女人很着迷,还会送她东西。我打电话质问他,他嘴很硬,还对我凶。当时我真的后悔嫁给他。
后来他和那个小姐还是断了。我也知道,他不会真的用那个女人来取代我。
我们有共同的家,还有孩子,他也还是很爱我,每次他都会跑回来甜言蜜语。但他人在生意场上,谁知道,下一个又是哪个“她”呢?
一种男人为满足生理需要,用花言巧语、虚情假意来骗女人“为爱而付出性”。在他们眼中,“爱”纯粹是获取“性”的一项工具或手段,因为自知并非爱恋对方,所以此“爱”来去都干脆利落,在生理需要得到满足后,顺理成章地饱食远走。
还有一种男人,会在爱与性之间纠缠不清,难以自辩。他们感觉到自己有生理需要,却不容许自己轻易去找寻满足途径,因为在他们眼中,没有爱的性,是不道德的。于是,发现自己会轻易地爱上别人,且一发不可收拾,短期内即达到难舍难离的地步。而在彼此交往的过程中,当然就会有亲密关系的出现。
其实,他们并非真的如此爱恋对方,他们不过是搬出“爱情”的理由来掩盖或合理化“性”的需求罢了。为安然求得“性”,他们不得不强迫自己改变态度以告知自己热恋对方,以爱来配合“性”,造成灵欲合一的假象(其过程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完成)。
如果说第一种男人是“欺人”;第二种男人则更为“自欺”。因为连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性与爱的分野在哪里,一味自认多情种子,殊不知所谓“爱情”,仅为心安理得的幌子而已。当他们一旦满足或厌倦后,便跟第一种男人一样弃对方而去,只不过那时候又需寻找“爱”的理由来合理化自己的变心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