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说字如其人。我想这里所指的字不单单是指字形,写字的快慢,笔画的舒展,写字的认真程度都包含在里面,指示着人的性格。朋友写字方方正正,规规整整,有条有理,一笔一画都非常的清楚,一个个的字写得如铅版印刷般整齐干净,看的人赏心悦目。但也非常的耗时,写得很慢。就像她对待生活的态度非常的认真。只不过,写一段文字就要耗去好几天的时间,就好像一曲终了,歌词却没有唱完,再精妙的歌词都是一种浪费。
慢未必是一种不好的习惯,慢工出细活就是因慢而起的,但是如果因慢影响到了生活,也许对生活就不利了。就像化妆是为了精致的脸惊艳地出现在众人面前,但是因为化妆而让自己频频迟到却是因小失大,形象因为哪怕是再光辉的脸也打了折扣,守时也是形象的一部分。
而我自己呢!去年很偶然的机会,听到公公说我的字缺笔画,我才发现为了加快写字的速度,我的正楷方块字确实有许多一笔带过都省去了的笔画,而我,忽视它们已经很多年了。就像我在生活中,什么事情也没有尽力做到完美。当然,很多事情都无法完美,但是能做到好,哪怕是自己心里叫好的程度却也是在努力通向完美的路上得到的。
很多人都说我的脾气直,有的甚至说太直了,这里面有褒有贬,我也从来没有期望过所有人能接受更别说喜欢,因为那原来就是一种奢求,诚如天下没任何两个能完全达成共识的人,哪怕是孪生姊妹,也没有相同的灵魂,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最清澈的自我也能以完整保存。人性情太直,有时候给人感觉是浅薄浮燥,只是我永远无法做到“心有山水之险,思有城府之严”的地步。
前几天说到一个牌子,朋友说它华而不实。现在市面上,已经难得有华而实的东西。我前几年打折买的一条裙子倒是华而实,被卷入扯到了嬉皮士风格的谈论中来。上世纪50年代开始,风行于6、70年代的嬉皮士运动及风格是倡导个性,反朴归真,反主流意识的,同时也带动了许多消极因素,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我们自视为完美之物通通都是把它种种的瑕疵忽略不计。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