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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家庭婚恋 |
著名京剧名角史依弘的第一次婚姻
2003年3月,我和李诚儒(著名演员兼商人)在上海结婚了。结婚那天,诚儒当着全体来宾的面发表宣言:“我和依弘相比有四不如。论年龄,她30,我48;论学历,她是研究生,我是大专;论职称,她是国家一级演员,而我是个体户演员;论婚史,她是初婚,我是离异。我娶到了一个优秀的太太,她艺术好、人品好、长得好、性格好,我以后一定要用全部身心呵护她!
也许诚儒是从挫折中走过来的,所以他对任何人都比较防备。而我觉得应该多给予别人信任。为此,我们常常争论不休。
诚儒最不满的就是婚后我的事业仍在上海,他一直要求我调到北京去。可我的事业是在上海发芽成长的,我不能离开上海。而他也不愿意来上海发展,我们俩都不愿意妥协。
尽管诚儒跟前妻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还想再跟我生一个孩子,可我的事业正是要出成果的时候,我不愿意在这个时候生孩子。2006年年底的一天,我因有演出不能回北京和他团聚,他的怒火终于在那一刻爆发了。他在电话里闷声地说:“依弘,我们离婚吧!“他说,他再也不能忍受妻子不在身边的日子。
2007年5月,我们正式离婚。虽然离婚了,可我们朋友的友情还在。2007年12月初,我的新剧《武则天》在上海首演时,诚儒在第一时间打来电话向我祝贺。
(据《女报·生活纪实》4月刊 史依弘口述 郝俊杰等整理)
编者:
婚前,应该就生孩子等问题达成共识。
婚后,出现意见分歧时,至少一方应作出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