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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前车之鉴 |
女干部为琐事杀害女同学
广西北海市一事业有成、前途光明、家庭幸福、生活富裕的女干部黄敏,只因她的女同学房玲在同学中传播她与一男同学的绯闻,竟然雇凶杀害了这位女同学,毁了他人幸福,也葬送了自己未来。 2007年12月6日,黄敏被判处死缓。
(据2007年12月7日《法制时报》杨光仪
编后:俗话说得好,小不忍则乱大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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