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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中的“猴王”心态
韩强
《上海证券报》记者在宜昌采访时,听说在当地广为流传的一段“典故”:猴王股份获准上市后,公司一位高层领导大宴宾客。酒过三巡,这位人士突然间拍桌子大笑起来,他说:“证券市场究竟是哪位高人发明的?我真得好好感谢他!以前借钱还要还,现在一上市就有那么多钱,可让我怎么花?”(《警钟为谁而鸣--ST猴王命运悲剧剖析》)
让我们看一看猴王是怎样“花钱”的:1994—1996包括猴王A在内的猴王集团炒股大军分别在宜昌、深圳、武汉等地开设136个账户,动用10亿元巨款炒股,炒股亏损2.896亿元,透支欠债2.24亿元,共计损失5.136亿元。但是猴王A却做出5200万元“炒股利润”,其目的是为创造“净资产收益率”继续骗钱。从1995年开始,猴王集团每年都付给股份公司三、四千万元不等的资金占用费,总额高达1.9亿元,但是猴王A的账面净利润总额只有1.5亿元!不过,这笔资金占用费从来都是挂帐了事。1997年,为了增发B股,做假玩出花样,猴王A又把自己的原值不过3500万元的两处房屋以高达200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猴王集团。1998年猴王A0.13元每股收益中竟然有0.12元是靠“租赁”而来的。2000年6月15日ST猴王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ST猴王对集团的应收款至少有8.9亿元,担保至少3亿元。其中对集团关联交易就有挂帐45111万元。(《ST 猴王:弄虚作假“集大成”》《证券时报》 )2001年3月28日)随着猴王集团的破产,猴王A变成了ST,急剧缩水,试图逃债。
“猴王”是极端的典型,但是在相当一批上市公司里,发完了股票就买国债、就搞委托理财,甚至有的公司把增发、配股的钱也拿来搞委托理财,美其名曰“资本运作”。人们不禁要问:要发股票的公司究竟缺钱不缺钱,你说它不缺钱,招股说明书却说要投资什么项目,需要多少资金,做出一副缺钱的样子。但是,一旦达到高溢价发行的目的,就把钱投向了国债、甚至买股票。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猴王”式的心态——”以前借钱还要还,现在一上市就有那么多钱,可让我怎么花?“
这种心态当然不会对投资者负责,甚至还还把国家股、法人股做抵押,引起债务纠纷。我们并没有看到:发行股票减轻银行负担。使企业直接得到资金,企业发展了,投资者就可以得到回报。反而看到的是:股民赔钱,甚至有些上市公司给银行带来了麻烦。
1994年,湖北猴王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助韩前旭在负责筹建、经营湖北猴王置业公司期间,分批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北省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借款,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共计3500万元,由置业公司进行股票买卖。韩前旭将盈利款转入其私人控制的账户中,并将其中的8.6万余元占为己有。截至2000年12月底,猴王集团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23.6亿元,累计亏损25亿元以上,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成为被告的经济纠纷案达230多件,涉及金额高达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