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论
综上所述,回顾自2003年以来所经历的四年曲折调控之路,我们不难发现调控政策的出台一年紧似一年,出台的力度一年胜似一年,但调控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未达到预期效果。而且,一年比一年高的房价和一年比一年紧张的调控形势,加大了调控的难度,在紧急时期我们更应“戒急用忍”,戒骄戒躁,用“缓药”治“慢症”。任何操之过急的调控行为,都有可能刺破如今业已存在的房地产泡沫,这对我国国民经济来说将是一记沉重的打击。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业本身的特性与我国所处的特殊经济时期,也共同决定了调控政策应“戒急用忍”。“戒急用忍”也并不是消极的防守,而是适度的“精确打击”。因此,将多方面、全环节的调控精确为一元或数元调控,强调供给,剔出不必要的需求,增加收入,调整人们的心理价位,就成为“戒急用忍”得以胜利的关键。如此,才能将房地产调控进行到底,才能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平稳的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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