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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虎(刘德华扮演)是一名在泰国谋生的香港拳击手,在一次“打假拳”并失败的比赛后,他私低下愤而杀死了打赢他的另一名泰国拳击手察猜 ,并因此而坐了13年的牢。出狱后,流浪的他已为泰国拳击界所鄙视和不容。为了重新捍卫自己的尊严,也为了不辜负女儿和女友,他决定挑战当时的泰国拳王塔旺,以此赢回尊严,哪怕后果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结局,既是悲惨的,又是充满希望的,因为,阿虎确实死在了拳击台上,但是,他的拼死搏斗的意志最后赢得了每个人的尊重,以及亲人的爱与怀念。
看完这部电影,感动之余,我的心情有些复杂。后期的阿虎当然是让人肃然起敬的,他的勇气,他的毅力,他的视死如归的精神,无不闪耀着人性的力量与光辉,也为他赢得了生命的价值。可是,这一切,是用生命作为代价交换得来的。在这里,我们该怎样来看待这种精神远高于生命的现象?
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来看,阿虎的生命,其实,在他坐牢的那一刻,就已经终止了。他杀死的不仅是察猜,还是他自己。那具肉体,已经成了行尸走兽,并且,将在自我意识觉醒之后,被他亲手或者借他人之手而杀死。
坐牢,只是一个远远不够的外在的惩罚。至少,阿虎的潜意识里是这样认为的,也从行动上贯彻了进一步的终极惩罚:向死亡挑战,并最终成功的得以自我毁灭---实际上,在比赛前,每一个理智的人都已预知结局,却几乎无人阻挡,反而变成了鼓励与支持。也许是阿虎的战斗欲望或者说毁灭欲望过于强大,但是,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每个人都成了阿虎杀死自己的帮凶。
“死亡”,在这里被冠上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光环,那就是为了赢取尊严和价值,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超越死亡。当然,我不否认,当死亡无法避免的时候,确实如此;可是,当生命仍有选择的时候,难道就应该如此吗?
事实上,阿虎已经为他过去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了,那就是法律的惩罚和行业的唾弃。为此,他已经付出了13年的时间去赎罪。事情也正如他女友所说,本来已经过去。遗憾的是,阿虎自己却不肯放过自己,他要付出整个的生命来赎罪。
试想一下,假如,阿虎能够调整心态,从不堪回首的过去走出来,洗心革面,并重新开创新生活,那么等待他的,会是个可见的温馨至少平静的未来。最重要的,是生命得以保存!而毁灭了生命,人的价值,从何谈起?
难道,真的就没有两全的机会了吗?
还是一个心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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