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王文化与精神归依
——中原圣王文化系列之四
刘小枫主编《人类困境中的审美精神》所载荣格《童话中的精神现象学》指出:“精神除却生发,刺激,激励,燃情,振奋的特性外,还总以活跃,生翼,疾速的面目出现。用现代语言来说,精神是动力原则。”它还说:“精神的标志首先是自发运动和行为的原则;其次是不依赖感知而自发产生意象的能力;再次是对这些意象的自主和绝对的控制……不是人创造精神,而是精神赋予他创造性。总是激励他奋进,给予他精妙的思想和毅力以及‘激情’和‘灵感’。精神是如此的渗透了人的整体,使得他极易认为是自己实际创造了精神,从而‘拥有’了它。而事实上,是精神的原始现象占据了它。”这说明,精神对于肉身而言,具有支配意义。
田克俭先生在《民族精神与创造力》一书中说:“人之为人,本来就具有寻求生命意义的根本愿望。当这种求意义的意志遭受挫折时,或者这种意义的意志被追求享乐的物欲所取代时,就会引起心灵的迷茫。失去精神引导的社会是可悲的,如果不是蒙昧也必然是混沌的。缺乏精神价值的人是可怜的。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有没有超感官享乐的意义追求。人之所以会成为人,就在于他曾对人生意义和信念进行无休无止地追求和思考,在于他的精神力量和精神追求。否认了精神的意义,把感官享乐当作人类一切行为准则的做法,是把人降低为一般动物了。人的社会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多方面的跃进,而非使人沦落为一群在社会的丛林中觅食的经济人、动物人。”他还把精神的意义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凝聚人心;(2)提供动力;(3)塑造灵魂;(4)引导行为;(5)升华人性。这说明精神之于人而言,是一种较之身体更为本质的东西。一个个体的人如此,一个地区的人群也是如此,一个民族也是如此。
户晓辉在《中国人审美心理的发生学研究》一书中说:“长期以来,考古学家在对待考古材料时的一个前提性失误正在于坚持物质和精神的二分法,把物质遗存仅仅当做物质遗存,看不到在史前时代,物质和精神往往是一体的,一件史前物品更本质的特性是它的精神属性,而不是它的物质属性本身。这不仅因为史前人类留下的遗物都是他们意识的产物和心理的物化形式,更重要的是,与我们生活的俗世主义时代相比,史前人类生活在巫术与宗教的时代,他们的一切活动无不受精神的本原规定。”事实上,在古代中原地区的原始宗教崇拜中,祖先崇拜和与之密切相关的生殖崇拜十分流行,而大量的中原先帝后来便被当作这种崇拜的主要的对象。从大量的古代文化遗存及其所反映的文化精神上可以明显的看出这一点。而中华民族的精神归依,也往往与此有着密切的联系。
《史记·郑世家》说:“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洛之间,人便思之。”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存在,中原大地的众多先帝和圣贤在创造中华文明的同时,也使自己获得了极大的影响力,在中华民族的心目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这些先帝在自己的人生中所葆有的文化精神,也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源流。后来华夏族的人称自己为炎黄子孙,其内在意义就是包含着广大华夏后裔对这些先帝们的崇尚与敬仰,而这些先帝和圣贤连同他们创造的文明,以及这种文明所葆有的精神,也成了中华民族引以自豪的精神支柱。当广大炎黄子孙在不同时代,因各种因素而漂泊迁移时,他们每每想到的就是这些先帝、圣贤及其养育华夏儿女的故乡家园,那些漂泊海外的华夏游子,不断地返回故地寻根问祖,祭奠先灵,就是这种精神归依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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