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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与隐喻1

(2007-02-10 18:13:19)
分类: 读书感悟

             通灵与隐喻

           ——关于李敖与蝙蝠美学的闲话(杂感)
  
    1 
  35年前,大文人李敖在《蝙蝠和清流》一文中说,蝙蝠的造形,不讨人喜欢。虽然除了“吸血蝙蝠”(Vampire)外,蝙蝠对人未尝没好处,譬如它吃害虫,但中国人外国人都不喜欢它。他认为,中国文化在蝙蝠身上似乎表现出观察力粗疏的一面。譬如曹植曾写过一篇《蝙蝠赋》。在这篇赋里,曹植把蝙蝠丑八怪骂了又骂,他一开始就感叹:“吁!何奸气生兹蝙蝠!”(翻成新诗人的表达法,就是:天啊!什么样的奸邪之气,才生出你这种坏东西来啊!)曹植接著表示,蝙蝠虽然能飞,可是长得不像鸟,所以“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被爱惜羽毛的鸟类给赶出来。李敖认为,《蝙蝠赋》写到这里,观察得都别有天地,但到最后,说蝙蝠“巢不哺毂,空不乳子”,却观察得大错特错。
    曹植不清楚蝙蝠正是大名鼎鼎的哺乳动物,是唯一能飞的哺乳动物。李敖说:
  (蝙蝠)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的翼手类,但它能飞的特性又酷似“鸟纲”中的飞禽,这种“两头都像”的模样,使蝙蝠进了西方的寓言。《伊索寓言》里有一则《蝙蝠和黄鼠狼》,记一只蝙蝠掉到地上,被黄鼠狼逮到,蝙蝠大叫饶命,黄鼠狼说本狐仙可饶你,但是本狐仙恨鸟,你是鸟,故不饶。蝙蝠力辩自己不是鸟,而是老鼠,最后被放掉了;不久它又掉到地上,被另一只恨老鼠的黄鼠狼逮到,历史又重演,不过它这次力辩自己是鸟,不是老鼠,最后又被放掉了。另一则寓言是《鸟兽和蝙蝠》,记鸟兽双方大战,互有胜负,蝙蝠依违其间,老是投靠在胜利者的一方,向鸟说它是鸟,向兽说它是兽。最后鸟兽双方议和,真相穿帮了,不但“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而且“不容兽群,斥逐哺乳类之族”了,从此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只好昼伏夜出了。
   上面这两则寓言,主题都是写蝙蝠的骑墙性格,跟《蝙蝠赋》比起来,那位西方被压迫的奴隶--伊索,的确比我们东方这位被迫害的文豪--曹植,观察得高竿,观察得深刻。伊索把蝙蝠拟人化,使我们古往今来,能借用这种观点,去认识另一种变相能飞的哺乳类--人类,而对此道人物,有所卑视与警觉。
 
   李敖的才气和知识非吾辈所能企及,读他的作品或看凤凰卫视的《李敖有话说》,都有种痛快淋漓的感觉,特别是他常能从一个具体个案上升到对政治人生进析的说写风格,直令我赞叹不已。譬如对于蝙蝠,他便有上述精彩的评论。
   李敖在独白下的传统》中曾通过两篇文章来讨论中国文化关于人与动物通灵的观念,其中一篇写老虎,一篇写蝙蝠,即《人能感动老虎论》与《人能感动蝙蝠论》。李敖认为,中国古人对于“人能感动动物”的道理常常是深信不疑的,在史书或古文里能找到大量例证。他举韩愈的《祭鳄鱼文》为例,说韩愈到了潮州,看到鳄鱼为患,便给鳄鱼一只羊、一只猪,连哄带骗,软硬兼施,叫牠们搬家,否则后果自负。鳄鱼通明道理,又不想惹麻烦,于是便远远离开。鳄鱼、蝙蝠、老虎、马、牛、象、雁、鱼、螳螂、蝗虫、甚至树木花草等等动植物,都在古代的各种文献里被感动过。譬如《后汉书就提到抓老虎来对它们“晓以大义”并获得成功的经过。看似荒谬,不过“生公说法,顽石点头”,连石头都有感应,何况蝙蝠、老虎之类的血肉之躯呢?李敖在蝙蝠和清流》中对他的《人能感动蝙蝠论》相当抬举,他说:“我在《独白下的传统》里,发表过一篇《人能感动蝙蝠论》,写中国人的动物哲学,写中国人的 ‘动物泛灵信仰’(zoological animism)的流变, 写中国人的‘人能感动动物论’,一直写到中国 人相信人可以感动蝙蝠。我写这些纯中国的思想,发 前人今人所未发,自是复兴中华文化第一功臣,自然不在话下。”  君此举是否“发 前人今人所未发”,是否“自是复兴中华文化第一功臣”,本人无从考究,不过它对我们的启发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确如李敖所言,中国哲学中有“人事感天”的信念传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在一定意义上,它可以看作是董钟舒天人感应说的进一步演化。明朝柳应聘有一篇文章叫《先师庙驱蝠记》,讲一座孔庙里,因为“有容乃大”,结果容来了大量蝙蝠,“丑类实繁,势不可驱”,大家“咸为积愤,无不如何之”。于是有人写了篇文章,以文驱蝠,由于文章写的太精彩,蝙蝠看了他的文章,受到感动,情之所至,于是统统飞走了。在这里,蝙蝠不仅与人通灵,而且与人通情,甚至俨然成了一群“蝙蝠先生”,斯文得文采斐然,要不怎么能看懂士人的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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