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唧唧歪歪 |
早上醒来,空气潮湿阴郁,光线黯淡晦涩。
我睁开眼睛的时间,依然比闹钟设定的时间早两个小时,这些天一直都这样,我暗暗在心里骂了一句,莫名其妙地不爽,讨厌的雨天,我讨厌透了。
下午参加集团的保龄球比赛,一辆大巴将我们拉到青松城比赛,路过乌鲁木齐路我突发奇想想发短信给猪头,结果字都打好了,却发现新手机里没有他的号码,只好作罢。
比赛一点都没有“费厄泼赖”精神,居然是男女混合竞争,哪有这样的。我很不合群地坐到一边,心忽悠忽悠降落到了最低点,于是和奶茶公主通了电话,告诉她我心情很差,她温暖的声音缓缓地劝慰我,让我平静了很多。我又短信告诉DAY我很不开心,他说我隔段时间就会复发一次。
我打得不错,两局中取分高的一局,我压过众多男士获得第三名。第一名,210分,男。第二名,190分,男。第三名就是本姑娘我啦,175分。
天雨,不停,路湿滑,心潮湿,眼迷离。
我是那么地渴望阳光的穹顶,能给我温暖的鼓励,可是每当下雨,我就会听见似乎是玻璃般在我心里碎裂的声音。
谁能听见我心里的声音,我必将心甘情愿追随而去,无论天涯海角,即使放弃我已拥有的、无数人羡慕的一切,这一切都是身外之物,我早已不在乎。
可是,要读懂我,真的有这么难吗?
也罢也罢,饭照例要吃,文章照例要写,工作照例不能怠慢。
只是,怀念前几天的阳光灿烂。周一的时候写了一篇《阳光像花一样绽放》,当时心情奇佳,看什么都是动人的,今天一并贴出来,中和一下我的心情。
阳光像花一样绽放
入冬的上海依然没有降温,虽然经过了周日的霾天,但周一在我柔软的被窝里醒来,迎接我的还是窗帘缝里刺眼的阳光。于是我就乐了,乐得天翻地覆。
我讨厌下雨,喜欢明媚。给点阳光就灿烂。
不知怎么我就醒了,闹钟并没有响。才早上9点。
我掀开落满七彩蝴蝶的被子,赤脚蹦到地板上——阳光很虚张声势,皮肤分明感受到空气中的一丝凛冽,抓过沙发上的纯白睡裙,遮住我赤裸的身体,我踮着脚尖冲到窗边,唰的一下拉开写满甲骨文的厚重的窗帘,阳光倾泻进房间,我眯上眼,看见自己踩在阳光里的脚趾苍白得仿佛透明。于是我就乐了,乐得很自以为是。
对着太阳傻看了一会儿,我照惯例用凉白开灌下两勺荷花粉,开始洗澡刷牙,一切就绪咬着苹果出门,时间刚刚好,叫辆出租车到单位绝对ON TIME。姑娘小伙大爷大婶们在阳光里使劲抡着两腿踩单车,谁都没有注意到一辆白色锦江红顶灯后座鼻子顶窗玻璃上冲他们傻乐的我。早晨的外滩和南京路已熙熙攘攘,我拉卡,下车,撞上车门,冲进拥挤的电梯。一切按部就班,我却因为阳光而自得其乐,真是容易满足。
开好周一的第一个例会,我沿着步行街走去国际大厦的咖啡厅,和朋友约好了,12点半,午饭在那里解决。由于穿着一条军装短裤,我在人流如织的南京路上愣是走出了志愿军跨过鸭绿江的气势,墨绿色鹿皮软靴似乎都踩出了锵锵的回声,我的心跟着忽悠到兴奋的最高点,20分钟的路程,我小鹿般就到了。两点还有会议,午饭很快结束,我还是放弃了地铁,原路返回。
经过新世界商厦下面新建的街心广场,到处是小憩的旅人,地铁就在巨大的玻璃罩子下飞驰而过,我穿过地道,改变了一直以来走楼梯的习惯,在移动扶梯上感受阳光一点点渗进我的发丝。有一点热,我撸起外套的袖子,这一刻听见巨大的自鸣钟整点报时,一只肥胖的鲸旋转亮相,步行街上还有这么可爱的一幕,以前居然不知道。
我雄纠纠气昂昂地走,胸前挂着小狗,背上背着小熊,居然挡住了一辆小火车的去路,真牛。稍安勿躁,我立马让路。
收到短信:“北京很凉了,招牌一样的秋风扫落叶,我刚下车走进丰盛胡同去拍新身份证的照片。你在哪儿呢?”
北京全然是另一种意境。对北京是陌生的。
从朋友处听到“后海”,直觉该是在海中央的,萧瑟的,孤立无援的,但是遗世超然的。
从朋友处听到“烟袋斜街”,就觉得那个地方只该用来看落日西斜的,完全的臆想。
……
我回复:“你描写的北京总是那么美,很向往。”
短信又来了,“公车旁边的女孩在和电话里的男朋友吵架:有本事你就来抽我一顿!好脆的北京丫头味……”
我看着,笑了。
回复:“可以想像,我开始喜欢北京了,是因为你的原因吧,以前我可不喜欢。”
无法否认文字的魅力,这个表达力一流、文采非凡的朋友,改变了我对一个城市的看法。
我是典型的拇指一族,觉得短信中文字的表达,永远比语言来得有感染力,而且可以反复回味,发明短信的人真好,让人远隔千里也可以感同身受。
我亲爱的朋友们,爱我,就多多发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们的心情,故事,感受,哪怕只是叫我一嗓子,我就知道你们一切都还好http://spaces.msn.com/rte/emoticons/smile_wink.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