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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甄嬛传》的另类应用,看法家之法

(2014-02-12 11:31:51)
标签:

甄嬛传

高检培训

法家思想

制定规则

新易国际

健康

分类: “百家”文章精粹

    

本文作者:法家执行变革管理专家——黄晓雷

一部《甄嬛传》风靡海内外。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在培训的过程中,就以剧中证人作证片段、部分案件庭审实录为切入点,讲授证人出庭应对策略以及庭审中的程序性问题,这让很多受训学员颇感意外。谈起受训经历,不少参加的学员一脸兴奋:“太有趣了!这次培训引人入胜!”而高检推出这样新意迭出的培训班,已经不止一次。

这件事恰恰符合了法家思想的设计规则和执行规则的重要原则。同时也给大家一个启示,适用于任何领域当中:任何的实用“法”,都应该是简单易知,好学好用的。

“法”这个字,既包括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又包括了做任何事情的方法、办法。

韩非子曾说过:“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真正英明的管理者,他制定的标准容易被看到,这个信约才能被确立;他教导的话容易被听懂,那么说的话才能真正起作用;他的法制方法容易被遵守,命令才会得到执行。

高检的培训教学过程正符合了这个特点。把晦涩难懂的内容,以大家熟悉感兴趣的故事情节展现,这样既能吸引人学习,又让大家更容易理解与记忆。学习教学的方法设计是如此,那么企业管理规则的制定也是如此。

不少企业的具体管理人员在设计制度流程的时候,由于考虑的因素繁多,希望面面俱到,而且要细致入微,往往能设计出看似完美的流程,但内容大多繁琐,执行起来就走样,达不到效果,这其实就是违背了法家定法的“简单易知,好学好用”的原则。在关于设计制度和方法上的最高原则就是简易,其中包括了三个层面:

1、制定的规则方法,要让每个人都知道。只有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约定才算有效,别人才算有了执行的基本条件。我们做过大量的调查,很多企业的员工,对于员工手册根本就是没见过没看过,这样的员工根本谈不到去遵守,而问题不是出在员工身上,而是管理者的忽视。

2、制定的规则方法,要让每个人都能理解。只有大家都理解了,知道这个方法真正要大家干的是什么,这个规则方法才算真正起作用了。现在有个词叫“解读政策”,所谓解读,就是在政策规则发布的时候,大家没看懂,体会不了那么深刻,才会有“解读”这件事。作为政策和法则,如果一出来就能让所有人全看懂,那么就根本没有“解读”的任何市场,也不会频繁发生“歪解”的状况了。

3、制定的规则方法,要让每个人都能执行下去。无论是执行者还是检查者,都能明确操作,这样的规则才是真正的好规则。

以上三点,就是法家对于合格的“法”的要求。举个例子: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特别符合这三条。在建国前,我党和解放军那么多人,其中还有不少不识字的,而且各处各地,交通通信统统不便,那如何让这个纪律实行下去呢?把它编成歌曲广为流传。看看歌曲内容,都是大白话,从知识分子到普通老百姓都能听懂理解。再说执行,简单明了就那些条目,但每个条目都是明确的标准,非黑即白,判断明确。这才是真正的做到可执行。

当有些确实属专业范畴不好理解的内容,就应该像文章开头提到的高检培训的专业内容一样,用大家最熟悉、最感兴趣的东西作为台阶,辅助理解掌握,这才能做到让所有人真正理解。

法家之法的制定,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易”字。虽然呈现出来的是“易”,但这更考验设计者的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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