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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为门户网站,当年以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为代表,均在美国纳斯达克或香港上市,仍未上市并日子过得还可以的,是行业里领先的垂直网站(与媒体),做大而全“门户”而未上市的,迄今所剩无几,大多由政府支持。在美国,雅虎是典型代表。除此
之外,还有电子商务公司,国内是阿里巴巴,美国有EBay和Amazon。
第二代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与服务公司,国内是百度,美国是谷歌。
第三代为Web2.0公司,其中目前看来可能最有戏唱的,有两个“派别”,一个是SNS(社交网络),国内有若干家,美国有Twitter
(09),Facebook(08),MySpace(06-07)(括号里年份注明它
的各自最“红火”的年份)。
另外一派,就是网络视频。
其实,网络视频从06年火红一阵子之后,已开始“分家”:一支是UGC(用户上传短视频),美国以YouTube为代表,国内有优酷、土豆、酷六等。此路不通(我在从前博客中已分析过),且越走越难。另一支是Hulu模式的网络电视,国内有PPLive,PPS等。网络电视是
大势所趋,但各家是否能跑到IPO的起跑线上,还有待各自的努力和
运气,与下面分析的赢利模式相关。
互联网的奇妙之处,在于“长江后浪推前浪”,第一代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很有可能被“后生”追上并赶超,美国的雅虎与谷歌只是其中的序曲,所以,伟大的互联网公司,都朝“平台型”发展,希望在自己的平台上,能不断通过并购、兼容新的互联网“杀手级”的应用,否则就会大势已去。